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hu99.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怪命人》 作者:布裳 第一回 阿飞分药  (1)狗吠 “呜,呜——”是一只狗。这是一只狗的鼻音,狗正在低鸣着…… “汪汪!汪——”它突然又在吠了。 一条路,在一片树林子的中间有一条小路。有一只还没有来得及穿上鞋子的臭脚,陡地从路旁掉了出来! ……它丝毫没有预兆。它已着上破袜子,但并没有及时穿上鞋子。 花草被压!植物的汁液,淡绿色的……悄悄染在这只脚的背面上,一切都是那么迫不及待的就发生了——而那只狗便被吓了一跳,吃惊不小,正在使劲吠叫。 这会儿,它又在四处察看,沉默的扑闪着黑眼、并不时摇一摇头。由于动作缓慢,更显得有人性了,加上那有几分清澈的眼神,令人感觉它在摇头晃脑的同时,还叹了两三口气! 这只土狗眼皮上的皮毛,跟熊猫一般长着黑眼圈,这和女人们彻夜不眠的战果差不多,但是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人晓得女人们是为了什么熬夜,这只土狗却是天生就不大喜欢睡觉的。 “可能天生就是黑眼圈!”土狗正在想,“这个大概是我的命!” 这一只长得很特别的土狗,毛色通黄体形巨大,看起来十分像一头狮子——一头生长在非洲的母狮子,毛短。 在五分钟之前,狗还老老实实的蹲在一棵柳树下面乘凉。天气很热,但它不吐舌头,它从来不吐舌头。它一向认为“吐舌头”不但是对自己很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也是对别人的不礼貌,简直斯文扫地呢! 无论天气再怎么热,它也不吐舌头—— 好象曾经有过这么一段时间!它只要一吐舌头,就一定会有一两只走投无路、投进“宇宙的黑洞”中自杀的苍蝇飞入它腹内;这时候它便不得不急忙去找生水来喝,企图淹死肚子里面的苍蝇,最后还要去找一根电线杆子来排尿。 所以——“不吐舌头的行为,不但是对自己着想和尊重,也是对别人文明和礼貌!”它说。 既然它这么说,就已经把自己当作人了。所以,不到肉体上感觉出阵痛的时候,它也绝不张口发出野兽般的吠叫! 可现在,面对路边那只臭脚,“人体”之狗却已开始大声叫喊,“人这个东西,也不是那么容易当的啊!” 于是——今天这一次事故以后,它一定又会得出一个相当精确的结论,来提升自己做一只神狗的江湖经验值! 藏在灵魂深处的不安成分,比肉痛还要叫神经中枢反应强烈,神狗,当然害怕了! “人确实也不是那么容易当的……”它害怕的看着躺在路中央的那只脚,一下跑远了! 那臭脚踩死了几颗被熏得晕头转向的绿头苍蝇,半空却也突然掉落下……飞机!一只飞机。 玩具是玩具,玩具又不似玩具!旁边还有,一个流着鼻涕的小孩。 “汪汪!” 狗的吠声,一只狗正在吠着,是先前的那只狗——神狗。路上,小高正和哲亚在一起,他们是永远站在同一条道上的。他们是好朋友,他们一块去喝凉茶。 大路朝天,他们是在路上。半路上,丢满了各样的垃圾。小高这时便猛地生出一只脚,踢中了一只易拉罐子!那铁皮制的废品,“叮叮咚咚”滚向远方…… 不远处,立着一方很有造型的巨石,如天外来物。在黑青色的石面上写着红漆大字,两个正楷字:“大王”!那个威风凛凛的神狗将军起了戒心,对石头前面几个不怀好意的人,虎视眈眈,并张开了大嘴…… 有些人知道,杂种狗在胡乱喊人时的声音,比人在杀人、狗咬着狗、或者是狗在咬人时发出的声音,还要难听千百倍。 土狗喊人声……一声声奇怪的狗叫响,终于引来了若干人等!一堆人物,与那块涂写了“大王”两字的石头都有着某种关系,他们差不多都到齐了! 哲亚左手上拿着茶杯,端坐在茶馆位子上面,似乎在悄悄皱眉。 因为她十分讨厌狗,更讨厌杂种狗。她完全不晓得那只土狗到底是谁家养的,猜不透它为什么见人就要叫,就在刚才,她还差点被狠狠咬上一口呢。所以在这个时候,她心有余悸,内心也很郁闷…… 所有人士,差不多全在了,可大王黄强却还没有来。 ——小高没有见到大王! 但是阿飞既然已经来了,大王还来干什么?阿飞,是大王谷内第二个重要的人物。阿飞,就是江湖传说中的那个阿飞,他的手中,提着一根已被一双手摩挲得精光的木棍子。 小高是来了,而看刀也来了。看刀的名字虽叫“看刀”,却从来都不用刀,他只用一双妙手勾魂。他是男人,勾的自然就是女人的魂魄。看刀的神情看上去还不错,看来,他在昨天夜里一定又伤害了一个不谙世故的小姑娘。 ——看刀一向很会“自我安慰”,因为,除了女人之外他别的什么也没有了。阿Q的伟大精神力量,他是一向都学得很不赖的! 所以,他在江湖上从来都活得好好的,还没有因为前途的渺茫,而导致精神崩溃,一声不吭去自杀。 叶真、丁晴天、和橘子老子还有披风,他们一个个都别来无恙乎? “别来无恙?” “尚好,尚好。” “真是久违了,小高!” “恩……小高,你好象永远都不穿袜子的哦!”橘子老子一只手上拿着个茶杯。 小高却不语,只是嘻嘻笑了一笑。他曾赤着脚在一片开满鲜花的草地上狂奔,然后忽然就站住不动了,使劲的去用脚踩了一踩一朵花,不想刚好踩到杂草丛里一堆尖利的石子。 “哇”大叫一声!当时,小高整个身子都已蹲下来,原地蹲下,接着他却还是继续吃痛,他痛得更辛苦了……不得已他又猛然蹦起身子。 他跳得老高,好象是个飞天大神仙! (2)花烛 小高确实受伤了,他那脚脖子的肤色黑红,已被太阳晒得老黑。那么腿呢,腿部上呢?微红……哲亚继续把老友小高的裤管往天上卷起来。棉布裤管终于到了大腿内侧,这里的一大片天地竟然那样黑,黑得刺目,比起脚部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里,原来竟还有一片“大森林”。 屁股白生生的,小高整个身子已趴着不动。 “你受伤了。”哲亚心疼。 好心的哲亚!橘子老子,在刚才已经拿来金创药。 小高:“我没事的。” 可哲亚还是问:“真的不碍事吗?”小高:“确实不要紧!” 烛火。在山洞里点蜡烛,原来真的很烂漫!烛火却不太亮,简直是一团黑。 “小高,难道你真的没有事?”橘子老子还是问,他的一只手里捏着一捆蜡烛,细细一数,一共十七根。 这个时候,叶真道:“哎,这里面还是太暗啦!”“对,还是暗——再点一根!”老子找到一个火柴盒,“嗤”一下!划着了一支火柴,又点上一根表面色彩血红的蜡烛。 蜡烛真的很细,细小得令人咋舌。如此细小的蜡烛,害得哲亚他们越是看它们,神经就越过敏。 ——烛身有十五个公分长,蜡烛的直径却只有五六个毫米。 看起来,它们都像极了那些得了“狂犬症”的死人身上、刚刚被疯狗撕咬过后、完全没有药石可医的创口在滴血,血,直滴得老长……这样恶心的蜡烛,在这里竟然一共燃着五根。 “小高,你知不知道我现在的心里面在想些什么?”哲亚的眼角跳动。 “你想什么呢?”小高不置可否,胯下面的那个话儿却已经很不老实,直指着天! “我怕你死,怕你突然之间就离开我——”“呸,乌鸦嘴!”小高竟然生气了,他说:“我还没有中过‘马上风’呢,怎么会死啊?” 哲亚的衣服忽然已经脱了下来,帽子?她早就摘了,头发很长,很黑很亮,很光滑。就跟一个女人身上最嫩的那个地方一样,光溜溜的! 小高拿起哲亚的那顶渔夫帽,捉在手上面把玩。哲亚温暖的两只小乳房就渐渐靠了过来,亲吻她心爱的小高臀上一块鲜红似血的胎记。 胎记,好象是一个中国地图。 现在,已是次日的清晨。叶真和丁晴天两个人站在山洞外面,吃吃笑着,打招呼:“小高,哲亚。” “哎——”哲亚在山洞里的石头床上,坐起半个身子,而小高的上身也急忙从哲亚的胸膛上抬了起来,大声回应。 (3)party! 一方巨石。在黑青色的石面上,写着红漆大字,两个正楷字:“大王”!一堆人住在大王谷内—— 这大王之谷坐落在一个很遥远的地方,这个地方已经遥远得使人完全听说不到“大王谷”这个名字。大王谷内既有各种芬芳的奇花异草,也有结构精美的房舍,还有健壮的居民,俨然是这个地球上面的第二个世界,是世外桃源。 现在,大王谷之内! 谷主黄强在不停的跑着,他一脚踩死了五只蚊子、三条壁虎。他的身子飞在墙上,屁股后面还跟着一个人。 那个人用一块黑巾包住脸,却连一双眼睛也蒙上了,只在外面留下两个黑糊糊的鼻孔呼吸空气——他的眼睛天生就已瞎了。 “阿飞”,于壁虎! 他姓于,壁虎就是他的名字,而阿飞是他的绰号!这壁虎在这两个时辰之内,好象还没有打算要放人,谷主黄强这下可真的够呛了!壁虎,总是跟在他身后面的十步以外。 黄强又无意踩死了十几只显得很无辜的小蚂蚁,还有两条大青虫。最后,他终于在一丛荆棘花的枯枝上站定,随着清风摇摆身体。 “好了,好了……”他开始求饶,“你的轻功已经天下无敌、天下第一了!那我先走了,失陪!”他的人随风飘出了十几丈远。 “什么啊?”可是,那壁虎根本就没有上当。他还记得谷主黄强明明偷了自己一共花了八百多天时间,苦心炼制出来的壮阳丸。那药用的材料——一共耗去了一千零七十八条成年的壁虎,另外加上九十二只天山大蟾蜍。 “这个东西给你——”谷主黄强的手一扬,一块亮晶晶的玻璃状物体,一股烟似的从远处缓缓飘过来,又从蓝天上掉下,不偏不倚落到于壁虎的眼皮上空。 壁虎正在听声辨位,他的手一接——那件东西已然入手。然后,他就端端正正的躺着不动了,似乎在等待某一个新上任的主人去开发他,并欣赏他。 他手捏着那件东西,问谷主黄强:“这是什么啊?” “老友,别给我装糊涂了——难道那不是你一直都想要的么?”“啊。难道是?”壁虎的瞎眼在发出一道亮光。 “我真的得走了,拜拜喽!”黄强老大的心情大佳,便如虎添翼。他一股轻烟似的一下去远了,老远……(谷主黄强偷吃了于壁虎的药,这药除了壮阳之外,吃了还会飞身) 壁虎已经打开手中的宝贝——一个镶银的小盒子!里面赫然是一整套女子的内衣,纤丝鸟牌的,大概还有六七成新。除了这,竟然还有乳白色的胸罩以及丝袜……他粗声喘息着,用鼻子仔细闻了一闻。 “我闻出来了,真的是她!”她是谁?难道是他的情人?或者是壁虎内心暗恋已久的一个女人?既然已经得不到她,就满足一下病态的恋物癖也好啊。壁虎一直喜欢女人穿过的、或是用过的原味东西,他也一直在收集这一类东西。 这壁虎的长相也许奇丑,要不然他也不必一年到头,都用一块布包住头颅。 又或许他其实长得很帅气? …… 壁虎拿起内衣提在手上,把一只袖子放在鼻端,做出几个深呼吸。 顺手扔给了于壁虎一只古怪的玻璃盒后,黄强老大抱着复杂的心境一直飞!他飞着飞着,飞到了一条街上,这是谷内一条很有名气的街,叫“如花街”。 已是夜里十一点整…… 但是这一条街,现在居然还有点热闹。两个彼此不认识的女人,正在互相对骂! “贱逼……”是一个个子稍微有一点高的女人。 “没脑子的贱逼,你在骂谁?”一个手上抱着大捧鲜花的女人。 谷主黄强一看,顿时感觉有趣极了,他叫了起来:“喂!你叫什么名字?” “问我?”高个子的那个女人,马上回应道。 黄强:“不是。” “那是我么?”——手捧着花的女人。 其实她向来都是一个害羞的人,但是经过刚才那一番唇枪舌战之后,似乎变得活泼开放了。因为,她的脾气突然间就变差了,变得不顾一切,乱吐狂言! “对!就是你了。”黄强看着她,笑了。 “我的名字叫张三九。” “张三李四的张?”黄强问…… “是的。”这时张三九也笑了,笑得很甜美。 大王回来了,大王谷里面的人可全都闹开了。大王,可是他们人人日思夜想的人,“快回来吧!” ——我回来了。 大王回来了,身边带着一个女人。那个女人一眼看去就有异于常人,她穿着一身的黑,脸色也很难看,好象是纵欲过度…… 大王黄强向众人如此介绍:“这位是张三九,张小姐,请大家熟悉一下!” 谷内植着各种奇花异草的大王谷,绝对不是谷,因为它并不在山中。 大王谷是一个花园,是坐落在某某城的一个花园。所以哲亚和小高的洞房,当然也不是一个真正的山洞。 这一群人都一下聚在这儿,难道是开什么“开心party”来着?花园中,一条长廊里面,有一个人正在走动。 阿飞,于壁虎! 早晨的空气非常好,他感觉也十分好,他闻了闻,闻了又闻并作了好几个深呼吸。水泥地板上有一股独特的气味散发出来,壁虎便大口大口把它们全部吸入肺中! 他的药已经全部分完了,众人人人都有份——所以他自己也带着叶真“洞房”去了,昨晚的春宵,真是一刻值千金啊! (4)摇头 神秘的大王谷里面,一个真正的山洞,这里似乎经常不通电,“有人么,谁有火?点火。” 火柴盒里面只有一支火柴,有人燃起了这一支火柴!火柴盒,马上就空了。火种正十分受欢迎,不灭的火种,永远受到最热烈的欢迎。 这里,和外面的那片天地一样,现在也是夏天。夏天有蚊子——最讨厌的也就是这个东西了,然而,却没有蚊帐! 除了没有蚊帐外,只有十五个人,别的什么都没有了。十五个大马金刀围坐在地上的人,其中有三个是妇女,里面一人是老太婆。 先前点火的那个人,正把半根燃烧着的火柴,凑近了他手上捏着的一块破布…… 这个地方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只是太黑了。当然,夜太黑了就没什么意思了,会有人不喜欢! 现在,就已经是皆大欢喜的大结局——破布在燃烧! 一个火柴盒——这是众人一齐开眼时第一眼就先见到的,然后…… 但见,赤裸裸的人堆!那些女人的胸,那些男人的性器,如盛夏的果实。他们,正在这里干些什么勾当呢? 于壁虎有药,名:摇头。他们在一起吃饭、一起睡觉,又一起跳舞,如果他们遇到正常人、问他们都干了什么,他们就摇头。 摇头,一般是表示什么意思?否认。 这些人并不想去否认什么,同样也不想承认什么。其实,他们只是想让别人都知道,他们的身心在某时候——实在很兴奋! 第二回 谷内生活  (1) 天空烧坏了,落日在最后的一刹那,照得它身边所有的事物都那么灿烂、那么红! 落日……是多么的美好。而只有在山顶上,人才可以真正的欣赏到这种美好。因为,只要接近了落日,那美好便如触手可及! 能触手可及的美好,就不是一般的美好——这个时候人的心,似乎已能够去拥有美好。 山脚下,有个怪人正像是一只猴子,用手倒立了起来行走。他避开了荆棘、绕过了巨石,仿佛永远都不知道疲倦的行走着,前进。 忽然——这人一头就栽进了水里,水上发出“噗”的一声轻响。终于筋疲力尽的他,又在内心苦苦挣扎:此行的结尾,是不该这样子的下场! 他,到底要到哪里去? 水底下有两只手,是这个人的手,水底下的两手已开始发冷汗,有风!风有一点点的冷,水也有一些冷——还冷多久? 这个怪人,就是“阿飞”于壁虎。 于壁虎身体趴在一条河里发着愣,脚下遍地是被河水冲刷得洁白的鹅卵石头,就在猛然之间,他感受到了黄昏的伟大!这种感受,有如一个人被雷电击倒在地,到了不可挽救的地步。 于壁虎是准备上山。在很久之前,他有过一个很要好的朋友,这位朋友就很喜欢在雷电交加的下雨天里,登上山顶去看风景。 而于壁虎平时只喜欢在天气阴凉的某一天,上山去看地面上忙碌不停的人们在互相打招呼。 山不大高,山脚下是一个小镇,于壁虎已上山。 他在山腰上,看到小镇上的人们都在房子里亮起了灯,也有许多人正在外面乘凉。这个时候,天边还有一团团的红云。 ……但是,等到于壁虎爬到另一个山头上来,天却已经全黑了。晚风微凉,吹拂着于壁虎的衣襟。 他大口喘着粗气,感觉很幸福。 (2) 大王谷,惊仙山上。 树,柳树,山腰上有一棵柳树。 这棵柳树种在山道的边上,浑身上下已到处都是小洞,基本上是被虫子蛀出来的。但是,这些洞也有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事的,那是山下的小偷们从镇里带了东西出来,来到这儿销赃不成,于是打算把赃物先藏到柳树的肚子里面,他们便在树身上挖开了…… 老树也不知道一共活了多少个年头,长得又高又大,无论阳光再怎么强烈的照射!只要是站在树下,都一定感觉良好。 树荫下站着张三九,张三九上山来烧香求个平安。在山脚,她刚拣到一只钱包——“大吉大利。”她开心笑了! 天也就并不怎么热了,六月飞雪一般。 “我已诚心来求神,求神。” 惊仙山上有一座庙,庙殿里面供的是张飞神像。神像前功德箱下,坐着两个人。 二人勾肩搭背!正慢吞吞的坐在地下,数着刚刚不小心被他们从功德箱里倒出来的、一大一小两堆钱。 虽然已有一个拣到手的钱包,再多蓄一些零钱也是好事啊!钱总是不嫌多的,有钱不是坏事…… 谷主黄强,和张三九是对好兄弟。“我们是不是一对好兄弟?”张三九问他。 “恩,那么你怎么说呢?”黄强终于开口说话了。 “绝对算是……”张三九已经伸手从曝光的怀里面,掏出一只鸡腿。张三九说,这是她目前身上仅有的全部财产了!而这财产,就是给兄弟一个人享用的,黄强被感动得几乎要掉下眼泪来。 鸡腿上有臭虫,三只雌性的、体型巨大的蟑螂,正在勤快的替对方梳着头…… “我们是如何成为兄弟的?”兄弟黄强吃完了全部的干粮,咬着香口胶。 “其实,什么叫兄弟?”——黄强又在问兄弟。 兄弟张三九,一时也说不上来。黄强便大声笑了起来,哈哈笑着又仰头喝了几口烧酒,呛了,但他还是在大笑! 外面那棵柳树的树荫下面——现在连一个人也没有,有一只老鼠。 老鼠现在的自我感觉好极了,它简直快要以为自己就是天下的至尊。它在山下的小镇里吃了块冰,趴在这儿,静静的吹个风。 是大自然的风…… 风原来还有一点点热的,但吹久了一些,这个时候,却渐渐变得凉习习了。 这里,这一片土地都是潮湿的。在一个百年都无人踩着的角落间,生了一堆蘑菇。如此看来,这里的空气是真的很潮,泥块这么潮湿、毒气滋生|奇*_*书^_^网|,蛇就十分有可能出没…… 于是,那只可爱的肥老鼠,它背部上面的毛就一下子全竖了起来,正不由自主的发抖,身子下方的两只小脚,已开始拼命打颤! “地气好重啊!”它的身体器官抵触着泥地,便产生幻觉了——黑暗中是不是有蛇在爬动呢?啊,是否真的有蛇? 老鼠,果然看到了一条蛇。蛇在伺机发动战争,恶心而猩红色的长舌,在频频吐露。 老鼠知道自己的背上有风吹过,而非自然界的风,是蛇的口里吹出来的冷气。所以,它终于认定眼前绝对不是幻觉。 怎么办? 那条蛇嘴里在“咝咝”叫着,露出了它的尖牙,左右两颗眼珠子,也正发出莹莹的光……老鼠却没有转身跑开,因为它的呼吸似乎已完全停止! 难道,它已被吓死?它被吓碎胆子了吗? 难道,是在诈死?这只老鼠,真的会像人类一样、遇到狗熊的时候,就赶紧趴在地下装死吗?这么说,它真的已经完全通人性了,它已经成功的修炼成精! 但是,一条毒蛇并不是一只狗熊。毒蛇想吃肉,它的鼻子似乎只闻到一股肉香,而看不见特意装出来的死尸,它的确要比一只笨狗熊聪明一百倍! 蛇已抬起一颗头颅,高到最高点,张开了大嘴。没有人看出——它是否还在等待一个骤然攻敌的最佳时机,它就已动作干脆利落的,朝猎物猛扑过去。那上半身异常灵活,好象是在下身的某一处、一块骨节上面安装了强力弹簧! 电光火石间,老鼠似乎才知道自己诈死根本不可能会成功,准备逃跑(或许这只老鼠其实从一开始就完全不晓得后面有一条蛇,又或者是它老以为那条毒蛇只不过是自己的一种幻觉)。 它猝不及防,发出“吱”的一声叫,在“虎口”中挣扎不已,渐渐被蛇的口水麻醉…… 蛇把鼠吞入腹中,脖子涨得老粗。忽然有一只手按在地下,又有一只手捏着一根木头的棍子。 捏着棍子的一只手在动作!棍子的一端,正用力敲击蛇头。 手的主人趴在这棵树下泥地上面,脸上包着一块白布。他是壁虎,于壁虎。江湖传说中的阿飞,他确实来了! 炼神奇丹药来了。 阿飞把这根已被他击得半死、正在晕头转向的长虫,在树根上盘得很紧的身子用力扯落!然后,倒捉在手上在阳光下面,打量了一会儿(其实他是在用另一只手抚摩),那面部的表情严肃得像是一个专家。 难道他的鼻子比一条毒蛇还灵?蛇用舌头测量外界“美食”的体温,所以才得知它所跟踪的对象,所有的动向。而瞎眼的阿飞,是用什么来观察蛇呢?用他的鼻子吗? 非也。细细一看,那只老鼠的脚上竟绑着一小团细细的线。原来,瞎眼的阿飞一路循着老鼠脚上的丝线,摸索而至! (3) 张三九走下惊仙山,笔直着身躯,一个人走在山间的小道上,有一个声音却忽然在岩石中、风中和树上呼唤,它在她的耳旁极其清晰的叫响:“哇——美人!” 这又是那个瞎眼的陌生男子发出来的信号。刚刚张三九上山遇到他的时候,他的人还倒挂在山脚下的一棵树腰上面,双足已被人用一捆粗绳子,结结实实的绑住了。 “救我。” “为什么救你?”似乎也救人心切的女人张三九,却一脸坏笑。 “救我啊——”男人已支撑不住,脸皮涨得通红!他的身体素质本来就差得不得了,他自己也这么承认:“平时不太锻炼,什么时候想正经的做俯卧撑,也向来超不过五十个。” 绑着他的那一棵树,本来就是一棵栽活还没有几年的小树,腰身细小,再加上这男人百八十斤重的躯体,只听“呼啦”一下!已被拦腰折断了。 可怜的“遭人绑架者”,终于重重摔在地下,却连一声呻吟也没有!张三九总算知道这一下可不太寻常了。 “喂!你怎么了?”这一回确实是在关心人的她,向着他叫了一声。 “好,我还好。”男音浑厚,带着磁性。到底怎么一回事?她看见他竟然从嘴里面吐出了一根细细的白丝,丝上有粘液。 张三九吓了一跳!只见那怪男子口吐着白丝,却又在说话:“我叫于壁虎,但是大家都称呼我为‘阿飞’,那么你叫什么?” 于壁虎倒在地上。如泉的汗水,不断涌上他额头,不一会儿就全部被蒸发了。 他躺在泥地上晃动着脑袋,头像是戴着孙行者的“紧箍咒”,已渐渐发疼。他闭着眼睛,眼前飘出了一座七色虹桥,红橙黄绿青蓝紫,应有尽有的颜色不停变化,或者一齐出现。 太阳真是晒得好毒,他体内的水份,似乎只在一眨眼间就被榨干了。他只觉得浑身的皮肤紧绷得像一块刚被日光晒干的湿泥巴,可能只要用一根手指轻轻一触,便会粉身碎骨,一身的尸骨全都荡然无存,直化为尘埃。 于壁虎用干燥的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接着又感到喉咙像被烟熏火燎着,和那个逐日的夸父一样需要清水。他动了动下巴,咬了咬舌头,努力清醒了一下——很后悔玩这个游戏。 他费力的看了看身边的断树,又抬头看了一看眼皮上空那个女人的脸,看到那张脸还在笑,似笑非笑。他终于一骨碌爬起了身子,从口腔猛地往嘴外面,蹿出一件小小的不明物体。 “啪嗒”一声!显然是什么东西破裂以后,发出来的声音,好像一个气球。 “阿飞”于壁虎的半张脸上已是白糊糊的一大片,不知道粘了什么。那个女人张三九却还是在笑着:“都老大的一个小伙子了,还吹什么泡泡糖?” “你是一个怎么构成的人呢?”女人张三九。 “我?我是天蚕老人王伊将的徒弟。” 谁都应知道,天蚕老人王伊将很小的时候,被一只檐上的黑色蜘蛛,在手心上面咬了一口之后,体质就病变了。 (4) 大王之谷!午后时分——有两个人,一男一女,他们在一口塘边。 只见一塘的死水。 塘中的水,其实也不是那死海里面的死水,是正常的普通的水,只不过死气沉沉!死水——稍微有一点浑浊。 一塘的鱼在游、在扑翻,身上绞住了水草,那青青的草儿,那乌黑的鱼儿。鱼未死,却和死水一样死气沉沉,像是死鱼! “这里的鱼好怪啊!”说话的是那个女子,她微微踮起脚尖,向塘沿啐了一口。 “你不能够这样侮辱这些鱼!”——那个男人,长发。 “哦?”女子很不解。 “其实,这些都是变了形状的人……”那男人一脸的神秘,好象他一个人就知道了很多的秘密,却从来都没有跟谁提起过。 “啊!”那女子怔住,“怎会这样?” “要知道,他们是从另外一个世界来到这里的。” 一只黑里透红的鱼,游到女子站着的泥地边,身上忽然长出了两只人手,抓住塘沿不知名的水草,眼看就要努力攀上来。 女子一惊,又一诈!鱼似乎觉得很不妥,觉得自己不应该现世来吓唬人,看了看这女人一脸的怪相,又赶紧松手掉回水里去了。 有一堆野草,被鱼触碰过的某一些地方,却已经完全变色,变成淡淡的黄色,像是自然枯萎了,又像是被火烧焦了。 “哎,还好!它也有一些自知之明。”男人叹气,用力扯了一把草放在掌心里,看了半天。 “怎么回事?”女子已回不过神来,她看着怪鱼在水面上慢慢缩短人手,重又回复原状。 “他们穿越时空而来,但现在他们至多只能恢复人手。在我们这一个时代,只要被他们触碰过的东西,就会马上成为过去式。看!这一堆塘边野草会变黄起来的原因,就是如此。” 正有几条鱼伸展了自己的手臂,在阳光下是那样的自由,它们学着正常的人类,用狗爬式游啊游的…… 那些人手还没有成人的样子,全像刚出生不久的婴儿那般,细小、又白又嫩。 “怪物!”女子又轻轻啐了口唾液,感到恶心,“那他们是从哪一个朝代过来的?” “——这个,是连我这个谷主也不知道的!”…… 此刻,住在谷里面的人,全都在观看电视新闻了。一栋破楼,二层高——破败的墙皮,破碎的玻璃,黑黄的水泥。 女子从野外的那口池塘边,回到了家里。她的脸是白的,苍白。她的眼是黑的,乌黑,乌黑似塘里的鱼,也似这夜的幕布。 塘边的男人也回到了他的家里面,而他的家在哪里?这是一个神出鬼没的人!没有人知道他住在哪里。 这个男人,就是“阿飞”于壁虎,女子便是张三九。 塘里的鱼儿们,都不在家,它们可完全没有忘记自己并不属于这里!它们的家都不知道具体在哪里了。 (5) 路边,栽着一大簇的鲜花,是“红牡丹”。 “花有七朵,人头有几颗?” “人头有三颗。” 对答完毕。这时的水底下,便传来一声声的闷响,河面上也悄然窜现了成堆的水泡儿。 那个一直站在岸上的,刚才正在心里自问自答的人,是一个高个子女人,很年轻的女人。 只见漂在水上的人,一共有两个半,其中的两个是完人,那半个的,是死人。 你看那半个死人,下身浸水,也不知去了哪里;一颗头是朝天仰着的,眼皮耷拉,似睡非睡,却叫人感觉里面的眼睛尚有余光。 这时候,岸上的女人把手边的一块顽石抛进河里,于是在水底下又传来一阵闷响,河面上自然又窜出成堆的水泡来。 再去看看那两个完人——“完人”,指的是在外形上面给人“完好无损”的印象,与品德根本无关。 两具完人,一具是朝天仰视,另一具则充分展示了他光滑耐看、肤色呈古铜的脊背。这么两个完人,的确很会叫女人喜欢,因为他们都是身体健康强壮的男人! 两个男人既有胸肌,也各有腹肌八块,也许是在水里浸泡的时间长了,他们的胳膊都非比寻常的粗!两个男人又犯了什么罪,竟然必须长时间的浸泡在水里? ——或者,是先前那一些怪鱼,终于变成人了么? “啊呀!”一阵尖叫声,却是那个在陆地上一直观望的女人正在大叫。女人胆小脆弱,所以就难免要被吓倒! 尖叫,叫声很凄厉,像是一把电锯在还没有开启电源的状态下,使劲去修理着一块崭新的玻璃、才发出来的响声。歇斯底里的嘶哑,已如狗熊得不到肉食的吼叫! 惊骇欲绝的女人终于昏倒了,已经睡了,睡得死死的,是倒在一个男人的怀抱里。男人是于壁虎,女人正是张三九。 “睡吧!宝贝,只要你睡了,就什么都会忘掉的。” 河里的人,全在缓慢移动,那“半个死人”,其实也是完整的人。只见河水在流动,半个死人突然就变成了一个,原来那下半身一直是沉在水下。 死人是个女人,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水亮的眸子。现在她正朝着你笑,笑得很可爱,但有一些猫腻。 于壁虎道:“叶真,你上岸来玩一玩。” 叶真又去叫那两个男人:“丁晴天,小高,咱们上岸去啦!” 第三回 灵鼻觅踪  (1) ※※※ 张三九,坐在一棵高大的槐树下面。树荫很大的一片,她人就坐在里面,面前放了一盆冰凉的清水——正准备洗头! “黄强,黄强!”她在叫,但没有人在应声。她想叫黄强另换一瓶洗发精,她并不是很喜欢“无头”这个牌子的大王谷产品。 谷主黄强终于还是从一个角落里闪了出来,并跑过来:“哎,我的大小姐,我就在这,有什么事?” 张三九怒不可遏:“也不知去哪了?你——” “没,没去哪!”终于,洗发精被换成了“海飞丝”这一个外地牌子的。 “哎呀!可恨的黄强。” 竟然只有塑料壳子,没有多少的洗发液!姑娘遗憾,很是怒恨。她绞起几捧长发,弄得稍微有一些干燥了,站起身子,去房间里拿一瓶新的海飞丝来。 房子的门前有一个水池,旁边有三只蝴蝶。这边上,还有一脸盆只洗了一半的衣服。这是黄强本该洗掉的,但是他却是一个很不称职的家庭工作人员。 “死黄强,怎么这么懒?”姑娘的气,始终未消。 ……终于洗好了头发。 她的指甲光亮,老长,带着一点粉红的颜色。张三九抽空修剪了粉红指甲,又上上下下的把几块其实长得并不是很明显的疤痕,用玉白色的胭脂粉覆盖住。 这么修理一通,她上街去了。路过一家超级市场的时候,她被一个刘姓老板叫住:“嗨!张小姐。” “啥事情?” “没事呢!”这位老板笑呵呵,用一只手摸了一摸脑门。 “神经!”——要是在以往,张三九准就脱口骂了开来! 那老板还是在干笑,并用眼角打量张三九前凸后翘的身材。张三九却头也不回,自己走远了。 “小姑娘,等一下!其实我刚才想告诉你,你真的长得很漂亮诱人——” “你有毛病……” (2) 这一日的傍晚时分,张三九从一个叫“大王谷”的地方出来了,在没有一个行人的沙滩上面一个人行走着。 她刚刚认识了一位男性的朋友,这男朋友的名字叫黄强,不过她还没有和对方确定恋爱的关系,所以——他们还只是普普通通的朋友。不过对方却已经把她当作自己的未婚妻子,而且任何人只要一看见她和他呆在一起,也一定会马上联想到——“他们是一对彼此恩爱的小夫妻”! 然而,实际上这两个人之间的亲热程度,只发展到态度非常随便地拉了拉彼此的小手,连一个嘴儿都没有亲。 波涛声不绝于耳,越是靠近岸边,咸腥味也越重,这是大海本身的气味。 星星已挂在天上,也正在她的手上。地上,有一颗星星非常明亮,那是钻石!她一只手上正在把玩着钻石,是黄强刚送给她的见面礼物——“天上的小张”! 这是他早年在本地的珠宝市场上,花了十来万买到手的,又在昨天才起了这个听起来就十分有趣的名字:“天上的小张”,因为即使他用尽各种各样的办法,也仍然无法得到任何有关她来历的资料。 所以,就很希望这颗钻石和她一样名副其实,能永远保持神秘。 这位名字叫黄强的男人,当众把钻石双手呈现在她的面前,十分若无其事地面带从容不迫的笑容,说着:“我希望你会喜欢。” 当时全场已肃静,人人屏住了气息。人人都等着这位神秘的小张伸出她美丽的玉手,接过钻石。 不出任何的意料,小张的脸上果然绽出了美丽的笑,并且向黄强轻轻说了一声“谢谢”,黄强也就趁机在她脸上亲了一亲。 海上漆黑一团!海水冲到脚底下的各类东西上面含着许多的盐分,所以又腥又咸,对于这一阵古怪的气味,张三九全身上下的皮肤竟然都有所感觉。 张三九悄悄吁了口气,久久没有出声。由于钻石离脸很近,光芒映得她明澈的双眼中,彩色变幻形成了一种令人目眩的奇景。 一束光线照出散布了一地的贝壳,接着,火光又熄灭了。 然后,一个驼背人才会有的身影,慢腾腾地在岸边走动。 “该吃药了,我的小亲亲!这两天你都跑到哪里去啦,都已经给你吃了药,为什么还不过来呢?”他嘴里在念念有词! 一听到这个声音,她便过去了。似乎主人对一条狗的发号施令,也像是她在不知不觉间喝了一碗迷魂汤,或者磁与铁在相吸。她手上一松,钻石也就落在地上了…… “啊,天!宝贝,你从哪里来的钻石?哈哈,我王伊将这下发财大吉了!” 黑暗中这个名字叫“王伊将”的驼背人,在手心上遥控着机械人杰作,已同钻石一齐回归! (3) ※※※ 有女人在叫:“阿飞,快过来。” 阿飞的名字本来不叫阿飞,但是原来的那个名字于壁虎,除了“阿飞”于壁虎自己,却已几乎没有别的人知道,也大概没有多少人记得了。 阿飞爱女人,女人更爱阿飞。 因为阿飞很帅气!一个长得帅气的男人,女人又怎么会不喜欢他呢? 女人们都一向喜欢抱着阿飞,一抱起来就往自己身上最可靠、又最安全也就是最隐密的地方匿藏起来。 而阿飞经常就偷偷的笑,持着一只高脚也并不很高的玻璃杯子,拔了腿四处乱跑,背后马上又惹来了一群饥不择食的雄性兽类。 他们也都和“阿飞”于壁虎一样玩厌了女人,虽然每一次的最后,还是要被伟大的女性用喷了香水的臭袜子缚起四肢,象一只即将摆到桌面上的大闸蟹,没有气也没戏。 “玩完了——”有一个结了两条黄色领带的小男生叹着一口长气,朝这边慢悠悠走过来。 “阿飞”于壁虎非常友善的向他打了一个招呼:“好!” 男生的眼睛亮着:“嗨,你就是阿飞?” “是的,我就是阿飞。” “你好,我是看刀!也就是绿市石油开发公司的总裁。” “好啊,请问贵姓?” “贵姓金。”这个人好怪,要知道一般的人是绝对不会这样子来作答的,最正常的回应如果不是“免贵姓金”,就应该是“我姓金”。 阿飞正在喝一杯果汁,他一抿嘴角,将一些很不小心溢出嘴外的汁水吸回口腔内。 “我姓于,于壁虎。” “于壁虎?”一个人在阿飞的身后面轻轻点了点头,嘴皮翻动着,露出了几颗雪亮雪亮的白牙。 “啊?谷主。” 原来是鼎鼎大名的谷主黄强先生,但人们只喜欢叫他“谷主狼”,而非“谷主蓝”,蓝是一种十分可爱的颜色。“狼”和“蓝”这两个字不但是谐音,也是一种很好的比较。 其实这狼的外表也很斯文,又很可爱。 “‘狼’先生年纪不大啊!”金看刀与他碰杯。 “是的,年轻有为。”狼又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 而看刀却差一点点就把今天中午在女朋友家里吃的饭菜全吐了出来,吐一个干干净净的,他正在心里面悄悄对自己说着话,“哈!吹什么牛嘛,一点点作为而已。” “我讨厌俗人们的寒暄!”在这个“狼”先生面前,“阿飞”于壁虎最后只说了这一句,便自个儿往别处邋遢去了。 他对“狼”先生和看刀已经没有兴趣,大概是又想躲进洗手间,用他猛兽一样锋利的獠牙去咬女人或者是同性了。 传言说,“阿飞”于壁虎先生能够从腹腔之中吐出一股蜘蛛之丝,刚刚吐出来的时候,这些丝上还带着黏液,一滴又一滴的、还会往地面上坠落呢。 就在阿飞转过身子已经打算离去之际,谷主先生抓紧时间,又连忙向他问了一个事情。 “对了,这两天,你有没有见着我那天带回来的女人?” “你说的那个女人,就是指张三九么?她怎么了?” “她突然人间蒸发了。”——谷主黄强。 “我也没有见到她啊!”阿飞,“不过我也是认识她的!” 看刀也和谷主找不到好的话题。他耸一耸肩,往女人堆里钻去了。 金看刀的心情从来很好,很放松。 “来吧,我亲爱的!”立刻有一个擦古铜色口红的婆娘在尖叫,表示要把金看刀一下拿得服服帖帖的。 谷主黄强还是立在原地,他在喃喃自语:“看来,找回张三九这件事情,就只有拜托猎鹰披风了!” 猎鹰?披风? 这披风是谁?他是一个人的名字么? 披风出场了。 现在的披风已卸下披风,只穿了一件衬衣。衬衣上面的纽扣全松开了,露出了结实的胸膛,披风用一只手不住撩着胸口上面的黑毛,一直在喊热。“电扇,电扇!” “披风”,真的会是一个人的名字吗?它也许是假名也许是真名,但根本就不重要了。因为,姓名只是用来称呼某人的一个符号而已。 一个江湖中人要是闯荡了十年仍然混不出一点名来,他还会很在乎自己的名字吗?披风当然早就已经把自己的真名字深深藏在心底,发誓从此以后就只有“天知地知我知”了|Qī-shu-ωang|,然后又给自己取了这样的一个假名字。 这一类英雄,就叫做无名。 无名英雄的名字自然已不重要,重要的只是他的身份——他和其他成名的人物一般也是一个江湖中人,名副其实的江湖人。抛头颅洒热血,江湖行自有江湖事,是英雄便无悔! 江湖仍旧是江湖,可现在的江湖却完全不归豪侠们管理。任何事都不讲武力只讲法律,所以没有高学历的披风只能去瞎混,所以他才会无名。现在的江湖,出的是不一样的人物! 披风无名却有姓,他姓胡。可是,“胡披风”叫起来时,并不如“披风”好听。而且,也很少有人知道披风原来姓胡。 所以披风便是披风,将永远都是披风,而不是胡披风。 披风正在喊热:“电扇,电扇!” 听到有人喊叫,“干嘛,披风大爷——”一个服务员马上跑了过来,油嘴滑舌的。他一路跑一路道:“我们这里可比不上在你家,要事事都称心如意,还不如自己去挑旅馆住呢!” 披风一听,想开始发作了。但是又忍气吞声想了一想,开口骂着:“一个小破店嘛,确实应该照顾一下的,呆在鼠洞里面,都要比这儿来得干净痛快!” 小店里马上有几个人在随声附和,开始趁机起哄了。 那个服务员是男性,血气方刚一听便火冒三丈。他抓起前面餐桌上的一只瓷质茶杯,往披风爷身上扔过去——披风哈哈一笑,侧身避过。 站在对面几米之外的那个服务员,却又赶紧冲了过来!捋起衣袖想好好打一场架。披风哂笑着! 服务员和一只醋钵子一般大的拳头,“呼”的一下挥了过来,披风已飞快低下头,对方接着又是一拳,他又低了头。对手已愈发火大,仗着人高,整个身子似乎是老鹰在捉小鸡向前扑倒。 披风扬起了一条腿踢在他腰上,让他跌倒的惯性又加大一些。 服务员“哎哟”一声叫,腰被踢疼了,同时他两手撑着地板,顿住了身形,披风却又在他向天上高高翘着的屁股,猛踢一脚。 ——K!O!服务员被击败了。 “好啊,来第二场——”又有人在高声大叫,兴高采烈。披风便开始了,抬起一脚往服务员的脸上使劲踹去,那个服务员正趴在地上仰着头气喘吁吁,准备站起身子,也没来得及避过。 “砰——”的一声轻响,他的头又摔在地上了,鼻腔在无休止的流血。披风用一双手仔细理着一头蓬乱的头发,两只大眼在闪闪发亮,鹰钩鼻下的嘴角上边,带了一丝狞笑…… 他的身材虽然看起来很瘦弱,人也并不很高,却很结实,骨头特别硬朗。要是有人扒开了他的衣服往里面瞧,便可知道——他身上没有一丝肉、一块皮是显得多余的。 这个人,似乎和一条在锅里熬制了好几天的牛皮一样精壮!披风回到原来的位子上,拿起了卸下的披风。 这件披风是域外的天蚕丝精制,手感既轻且薄,穿在身上浑若无物。披风穿上它,只是为了夜行。 这虽是夜行衣,却是乳白色的,在暗夜里如此嚣张的颜色,穿上它的人如果不是身上很有一些本事,便是脑筋出了问题。但披风确实很有本事,虽然没有轻功,百米速度却能控制在十几秒内。 况且这件披风刀砍不破,火烧不烂,正是理想的防弹衣。同时,它也起到了在夜间御寒的作用。 这一件披风,是谷主黄强很早以前就送给胡披风的。 这一件披风,谷主黄强是从于壁虎的手里得来的。 披风哈哈一笑,在桌上留下饭钱,扭头便走出了店子。这是关于披风的一个小故事,故事中的披风已经忍无可忍了,其实平时他是一个斯文又有礼的人。 (4) 不知名的大王谷,坐落在兜光城中。其实,兜光城这一座城市也和大王谷这个地方一样,是不知名的。 此时大王谷的上空,也和别的地方一样——那星与月,都已高高的挂在天上,淡淡照亮了大地。 夜深了,谷内的人基本上都睡觉去了。 大王谷内的道路很多,不但多也很复杂,已纵横交错如蜘蛛网一般,而其中的一条小道,直通向“猎鹰”披风的住所。这个时候,在这一条小道上面,正慢腾腾走着一只流浪狗,土狗。 这一条浑身长着黄色体毛的土狗,眼皮上面的一圈皮毛却是黑色的,长相奇特得跟熊猫一般。 这一条土狗或许也和人类一样有思想,因为当它看到一堆屎的时候,却根本不会去闻和吃——它已和人类一样,嫌“屎”这东西会脏手。它,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一条神狗。 ——它从来认为:自己这一条神狗之所以为“神”,是因为很有修养! 确实,别的狗一旦看到了屎块,就会感觉那东西很香很可口,而它居然并不感兴趣,这已经说明它的修养极高明,品位高超。 小道上面,神狗神气赳赳,那个模样显得威风不可一世,简直就和一个佼佼人类在颈上面结着一条名牌的领带一般春风得意。 毫无疑问,这只神狗有着成精变人的心理倾向,而它也从来都不否认自己有这种倾向。 如果一只动物想学好,期待着做一个人类,那么其动机就是美好的,这个动机根本不会令它自己感觉羞耻! 神狗一直期待着自己有朝一日可以修成仙,变成一个人,一个美男子。它在它的所有同伴之中,身份从来都是一个“老大”。 颐指气使,久而久之,它的脸,看上去已不怒而威,甚有威严!好象是一个在战场上面,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大将军。 研究了这条土狗这么长的时间,现在我们或许更应该称呼它为“神狗将军”,而不是“狗人”,或者“狗仙”、“狗王”。 神狗将军这一次出场,绝非第一次,是第二次,它已曾经出过场。 第一次出场,它是在大王谷的一片树林子中。当时,它正被一只突然出现在路边的臭脚,吓了一跳。接着,它又看到了一群打扮得稀奇古怪的人士,一齐聚集在一块写着“大王”二字的大石头前面。这些人,自然就是小高和哲亚、看刀和橘子老子等人(事见此卷《一、阿飞分药》)。 俗话说:“咬人的狗不会叫!” 咬人的狗确实是很凶残、没有人性的,而神狗将军却很喜欢大叫,这是不是就表示它并不凶残、不会去咬人? 答案,很难知晓。 因为神狗既为“神”,就很难把常理用在它的身上,以得到任何解释。但可以知道一点,神狗将军确实是有人性的,它已经通灵。 而人类做为万物的主宰,胆子却非常小。神狗将军有了人性,胆子也非常的小。 现在走在这一条小道上,神狗将军又被吓了一大跳! 它猛地“汪、汪”大吠了起来,因为它突然看到前面有两个人挡着路,一声不响的怪吓人!其中一个,身上还穿着一件白乎乎的长披风呢。 这两个人是什么人? 两个人都在抽闷烟,借着烟头上的星亮之光,依稀可以看见他们的脸——原来,他们分别是谷主黄强和猎鹰披风。 现在已半夜三更的,黄强和披风在这里到底干什么呢?他们在商议,商议寻找一个女人的办法。 这女人,当然就是那个已神秘失踪的张三九! 披风抽着烟,根本不理会不远处那条流浪狗在叫,吐出了一个烟圈,然后对黄强道:“老大,眼前这事情很难办到。” 黄强皱眉问道:“为什么难办呢?” 披风叹了口气:“你自己想想,连一点线索也没有,要到哪里才能找到张三九姑娘呢?哎!” 黄强大声说话:“我不管,总之,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你一定要给我找到她!” 披风摇头,表示无奈:“老大,你这人就是太喜欢用感情做事了,做事情一定要科学一点,态度和思想都要理智!” 黄强怒骂:“喂,用得着你来教训我么?你说得这么好听,那你就给我用最科学也最先进的方法,找到张三九!” 披风不想再和黄强斗嘴,沉默着吸食手上的精品香烟。他突然大叫:“有办法了!” 黄强闻言,精神一振,问:“什么办法,你快说!” 披风却慢悠悠问黄强:“老大,你说要吃一个山核桃,最重要需要具备着什么工具?” 黄强又好气又好笑,大喝:“披风,现在我们是在想着怎么处理事情,你给我正经点!” 披风一本正经对他道:“你先回答我这个问题吧。” 黄强只得道:“好!吃山核桃首先需要有一把钳子,用钳子夹碎它外面的那层硬壳,才能够吃到里面可口的果肉,我回答得够详细了吧?” 披风点点头,表示满意,又问道:“那么,道理就和吃山核桃一样,现在我们要找一个人,首先最需要的工具是什么呢?” 黄强顿时大感头疼:“哎呀,你就别给我绕来绕去说话了,有什么办法就直接说出来吧!快。” 披风道:“办法就在眼前,工具也在眼前,不过是一个活工具。” 黄强看了看眼前,眼前有树,他又急了:“办法和工具,到底都是什么呀?” 披风回头,用手指了一指那一条一直都站在几米外的狗——神狗将军。 黄强见了狗,恍然,开心的大笑:“哎,我怎么就没想到呢?那些穷追罪犯破案子的警官,从来都是用狗来追踪罪犯的踪迹呀!呵呵。” 但黄强又皱起了眉头,问:“不过,那不是我们自己养的狗,是一条野狗,它会听话么?它会帮我们找到张三九么?” 神狗见到黄强与披风二人走向自己,却没有转身就跑。因为已经通灵的它,闻到二人的身上正散发着欢迎它的气息。 它同时也闻出此二人一身正气,正气凛然! 狗是一种忠实的动物,神狗将军死劲闻着黄强手上拿着的一件衣服——那是张三九遗落在黄强住处的衣服,它闻出了衣服上面人的气味,忽地转过身就跑,忠实的在前面带着路。 猎鹰披风赶紧丢下黄强,跟在后面。神狗将军一直跑,跑出了大王谷,跑到兜光城市区里面。 然后,它却又跑出了市区。 终于来到兜光城的城外,一个大海边。 披风一直追着,跑得气喘吁吁。他没有想到目的地竟然是在这里!突然间,他还以为自己是受这只狗的骗了。 他大喊:“哎呀!臭狗,你带我到这个地方来干什么呀,我是叫你找人的!可这地方连一个人都没有呢!” 其实,张三九就是在这个大海的边上,连同稀世钻石,一起落入那个叫“王伊将”的老者手中。 ——披风当然不会晓得这事。 神狗将军在海边,在风中,仰起头颅,死劲用鼻子嗅了嗅!然后又撒开了四只脚,往市区的郊外跑去。 现在的披风却很生气:“跑吧!你自己跑吧,你找不到人的,我不会怪你,我就在这里欣赏风景算了。” 神狗将军跑了一阵,没有听到披风跟在它后面的脚步声,便停了下来,黑眼圈中的眼睛在闪闪发亮,望着披风。 披风的脑海电光一闪:“莫非,这一回它才是跑向目的地么?莫非,张三九曾经在这里呆过,却又走了?” 他赶紧追向神狗将军。 神狗将军,终于在郊外的绿尾巴路一栋房子前站定,不跑了,却在吠。 披风仰头看屋子,嘀咕了一声:“这里好象是……”他又走到房子的门前看了看门牌,好象是想确定一件事情。最后,他轻声低呼:“这里果然是国际知名的机械怪才——王伊将的住所啊!张三九怎么会在这个地方?她在这里干什么呢?” 他仰头看房子,房高四楼。 三楼亮着灯,窗口玻璃上突然现出了两个模糊的影子,一个苗条,另一个驼背。 而神狗将军,突然对着那个窗口大叫。披风心想:看这条狗的样子,莫非那个女人的身影,代表的就是张三九? 这时候,驼背的影子,突然给那女人影子一个巴掌,是打在脸上的。 女人在挣扎!接着,窗上面的窗帘,被拉了起来。 看着二人在打架,披风一下子明白了——张三九,敢情是被王伊将劫持到这里来的!他手心冒汗,紧张地掏出了怀里的手机,按了几个键,最后按下通话钮,拨通黄强的手机。 他悄声说话:“黄老大,我想我是找到张三九张姑娘了!不过情况可能不太乐观。” 黄强在另一边兴奋道:“找到了就好,你遇到的是什么情况?说说。” 披风道:“我想她是被王伊将劫持了!‘王伊将’这人是谁,你应该知道吧?” 黄强大怒:“王伊将?他好大胆子呀,敢动我的女人,我管他是谁呢!你给我烧掉他的狗窝,再把张三九带回我身边。” 披风很疑惑:“为什么要烧掉他的房子啊?揍他一顿不就好了么?” 黄强:“什么?为什么烧他的狗窝?就因为他敢欺负我的女人,这是他为自己的冒失行为应该付出的代价!只揍他一顿,没那么便宜。” 披风挂掉通话之前,轻轻拍着神狗将军的头,说了一句:“我知道怎么做了。” 第四回 毒心御女  (1) 深夜。 夜深人静,千家万户的灯火,似乎在同一个时间里面一齐灭了。天上又有星,那颗启明星已有一些偏。 现在,所有的人基本上都已经睡觉……黑灯瞎火的,地面上——无行人,可能有贼。 太平盛世的治安很好,但是三流的贼却还是多不胜数。这里,一个三流的贼正在地下做着俯卧撑,活动他的筋骨热身运动。 黑暗中这小贼在看四周的景物,看去似乎还用鼻子嗅了一嗅。但是他只觉得一时夜色迷人,既然无异常情况——所以他只是粗粗看了一看,脱了身上的那件雪白色大衣,就已经开始攀爬下水管道。 这人就是猎鹰披风,披风脱掉白色外衣的原因是,呆在那房中的人是一个很厉害的角色,他不想太明目张胆! 说到做贼的手段,这猎鹰披风似乎还是一个新手!他看上去就好象是一个老年人在爬梯子,腰腿已不是很灵便有一点辛苦了。而那些大贼的身手却都异常的矫捷,飞檐走壁轻松得如吃一餐好饭,在离地几十米的高空中,从一个窗口跳进另一个窗口,便如深山老林中一只不停恶作剧的猿猴,在几棵树上来回飞窜。 所以,他们爬下水管道就好象一个蜘蛛平时在走路,也好象他们自己平时,在平地上随意走动一般;何况,他们还要结一张网,与天罗地网媲美,做出一个惊天的大案? 要想做一个真正的贼,什么样的基本功都应该练得很好。某一些动作的难度以及技巧,可能比一个正儿八经的杂技团还要高! 一阵大风,忽然在吹!风,吹着……它正在剧烈做出运动,卷起这陆地上面所有轻飘飘的物事。 然而,在这边一块水泥地上面,只有一堆树叶…… 半空已吹起大风。风中,又有何人在呢喃?因为呢喃的人声,已乘着风传入人耳…… 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声音在娇喘不休……听起来兴奋,喜悦。 朦胧的夜色中,一个驼背的黑影子在他的房间里,点亮了灯。 灯的光线昏暗,那是粉红的颜色。灯,肯定是罩上了一层有色玻璃纸……这一定是哲学家专用的七彩紫光灯吧! 这个驼背一直都猫在床头,咳嗽着。在他的床尾处躺着一个女人,他的眼中也有绿光在闪烁!是那种代表了一只母猫一般,萌动着春情的绿光。 驼背人在床前的一张茶几上猛抓了一把,有一物入手。一个瓶子,大小,正如放置安眠药的那一种小瓶。 是个药瓶,而那里面,又是什么药? “这药,一定好吧?”驼背人将几粒药丸送入口中,又操起一个茶杯,往嘴里面灌了几口水——灯灭! 灯灭后,女人忽然哀号,她忽然已嚎啕大哭起来。一时之间,药气冲天的空气之中又是哭,又是叫! 转而无声,已经在无声的哭……又过了良久,女人就不再发出一点声音了。 “自己动一下看看,恩现在的感觉怎么样?把小妹的位置再往左一些……”又过了良久,驼背人发出了一下满足的叫声!而那只很有情调的粉红色的灯,又亮了起来。 他便在灯下,开始收拾残局。 他从床下拖出一条已生了不少铁锈的生铁链子,“咣当”晃着、响着套上黑暗中女人的双脚。接着,他又在床头枕头下面抽出一根麻绳,又捆绑了这女人的双手和身子。 女人一直都猫着身子,一直都紧紧的闭着自己的嘴巴。这时她有一些内急,所以她突然就说:“等一下,你得等一下再绑我。” “何事?” ——麻绳已经绑起来。 “绳子已绑在你身上了!” 那驼背的一直把麻绳捏在手里,他捉着绳头站在床前,一动未动。 接着,他猛地从身下抽出一根老牛皮的皮带,恶狠狠往女人身上抽,发出的声音响亮极了。这女人的头发被紧紧抓住,根本无法挣开去,她可能也不会逃避(因为吃了迷药,所以才变得像一个人偶)。 于是,在接连不断落下来的鞭子抽打之下,女人白皙细嫩的皮肤上面,立刻被抽得一道又一道。 “喂!臭婊子,痛苦的哭出声来,要大一点声。你越惨叫,我就越兴奋,哈哈哈!” 这显然已经不是人类的行为了,皮鞭不住落下,虽然吃了能令人感觉麻木的药,女人的洁白肉体还是疼得拼命扭动,柔软的皮肤已皮开肉绽,血马上就流了一地。 然后,那个衣冠禽兽终于静了下来,暂时停止攻击活人。因为他已浑身是汗,并且气喘吁吁。 房间里面,很静了。确实很安静……静得可怕,几乎没有任何声音,几乎连一根针掉在地上的那一丁点声音,也完全听到了。但是,没有人在玩缝纫针…… 这些绣花针之类,已被驼背一枚又一枚很小心的收藏起来,放在房间里某一个角落里面,或者,它们正好好的躺在一个抽屉之中。难道,没有人去理会它们吗? 空气,似乎已经凝固了。这个房间的隔音,相当的不错。外面的风响,连一声也听不到——女人摇摆身体!又完全挣不开束缚。驼背便一甩手给了她一个耳光,响亮。奇+shu$网收集整理如果隔音的设施不好,街上面又有人,那么就给听到了,听得一清二楚。 驼背找来墨水,叫女人像一只猪那样趴在地上,他砸碎一个酒瓶,拿着一块玻璃碎片,划破她背上的肌肉。 他拿起了缝纫针,正在刺青…… (2) 身体隐没在夜色之中的驼背老者,手拿绣花针,一针又一针,在地上女人的背上刺着东西……想刺一只老虎。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q i s u w a n g .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q i s u w a n g . c c 或q i s h u 9 9 . c o m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但是不知他的美工是否很差,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也许他在故意折磨人,老虎像一条大蛇。 那女人的头脑忽然好象清醒了,抬起一只脚,从后面敲到他的背部。“王伊将,快放开我,我受不了了!”“张三九,我的小宝贝!我已经给你下麻醉药了,不疼的……” 女人张三九却还是挣扎着,不停踢了好几脚。 “好,好。”那个叫王伊将的老者心慌意乱,似乎也知道自己的大限已到。他站了起来,点起一根烟…… 接着他却又坐了下来,将背紧紧靠在沙发垫子里,沉默。 空气似乎已凝固,实在静得叫人害怕!几乎连一根针掉到地上去的那一丁点声音,也完全听得见了。有人的心在跳,猛跳。 ——两个人。 原本不可能听得到的心跳的声音,在空气之中听起来甚至已巨大!在耳朵内一下下响,看来——就连一根针掉在地上的那一点儿声音,都要被掩盖住了。 心跳的声,竟然已经比针落在地上的声,还要响很多!此时,同样也没有人在玩针。针又已藏起,刺青工作已完。 静得可怕!已根本听不到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静得世界只剩下心跳声…… 窗外几根调皮的小树正在舞动,随风舞动着…… 床下面一个个臭虫,也开始手忙脚乱发动起“新一轮的进攻”。 (3)剑花心火 是夜间。 来看宇宙中风与火的动作,凉爽的轻风微拂着“剑花”王伊将的苍白鬓角,有一股烈焰却在狂扫,吞没风。 风大笑,似乎化作一个人形。它才一吹上来——火却又在扑动,火势,竟已经变为巨大。 风大笑,总是化成人!这完全是因为,此时的王伊将一扬手,便是一阵大风!这焰火,似乎来自走火入魔的“剑花”内心某一深处。 星空下的一股气流却愈看愈像是一个人,张三九。在暗夜之中——只要火一扑动,奋不顾身的凉风却又吹动了…… “张三九”就这样鬼神莫测,出没于天上地下,只要人间又有风吹。 人间永远有风吹,伊将的上衣袖子又猛地卷起了一阵大风。风无色自然无色,然而他已愈看愈无名火起。 他的心情狂躁不安,不停于两米范围内,在两点间来回。楼下的人群拥挤,笑骂着、疯叫着做什么的都有。 这会儿,伊将终于趴住了!他的上半身,已整个趴倒在楼里过道的护栏上…… 他的脚一停顿,就刚好放在一只蟑螂的背上,另一只脚,却也同时放在蟑螂的触角顶端。呜呼哀哉!已“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抗拒着蹂躏,成为一个贞节大英雄的蟑螂,立即被踩得血肉模糊,面目全非。 快都来看一看今晚月亮的月色吧!月亮清亮,头发清亮。皎洁的月光下面—— 街上的人啊,一世都在笑! 伊将又重新开始感觉清凉,眼观鼻,鼻观心,随风东西。竟不知究竟风乘我邪?我乘风乎? 大街,小人儿。大街上,是有一个小人儿。 小人是一个天生就是小个子的人,并非卑鄙之小人。小小的人,嘴部留着两撇修理得很清淡的胡子!这小小的人是个跑江湖的人士,自然很爱酒。虽然他只有一米六零的个儿,但是他的酒量却惊人。 “我要喝酒,我要喝酒!” 他从饭馆的一张小桌上爬下,拎着一个酒坛子走出门。他看起来有不少伤心的往事,他又有多少伤心往事呢? 这小人一抬头两眼见到伊将,已令伊将不知所措! “Hello!”是小人一口洋音。 “Hello——”伊将立即应了他一声! 小人刚买花,小人理应先去接那卖花小贩手上的零钱。卖花小贩:“喏,找你十二块钱……” 二十块的人民币才刚发行不久,小人用二十块去买了八支玫瑰,一支花才收一块钱,一共只八元。那小贩见他老半天没理人,便把零钱自己收了,放入袋内。小人推了小贩一把:“滚开!” 小贩一只手捂着左肩一声未吭,而右肩上挑着花篮子匆忙走开了,认为自己很不小心占了一个金钱上的便宜…… 小人抱花。就像是抱着美人,美人入怀的感觉如何?如人手摸软玉。 楼上的伊将正想缩头。 ——“我们能够交个朋友吗?你叫什么名字?”小人却在招呼他,这句话是用带了纯正京腔的中文说出来的。 伊将应道:“伊将。” 伊将虽然也不反对用英语交谈,但是他却极反对自己去用这种中文口音来说话,他甚至很害怕自己听到这种有板有眼的“京腔”口音!所以“伊将”这两个字一用京腔说出口来,他心里就开始后悔了。后悔不已,真是土得掉渣,有失自己身份。 小人来自京城。 伊将问:“你是从京城来到此地的吗?”“是的。”身来自远方的小人内心孤独,他已经忍受不住这份煎熬,开口说出首都语言。 爱说爱笑的他,从前在家时说笑都是家乡京腔话。也只有这个语言,才是平平凡凡的现在这个他身上唯一的一个特征。然而,这里的很多人却都很不喜欢首都的语言。 所以,他也就不得不绝口不提家乡京腔话。 小人在广东汕头。 广东汕头,是一个经济繁华、不断蓬勃发展的地方。来这个地方淘金的人很多,不计其数。 在经济好的地方,外地人就一定会纷纷的多起来;这就像是一个人的头哪里不小心弄破了,就一定会飞来一群“嗡嗡”乱叫的苍蝇……也好象是一只猫,哪里的毛长了多了,虱子便滋生。 小人和众多的淘金者一样,跑到这里来打工!其他的同行,有来自贵州也有来自湖南,还有的人本来就是本地的。 活儿,根本就是小人自己要找来做的,他没日没夜的干。他在这里,每一天都要吃四餐!餐餐白米饭,就连早上也是,嘴里面都快要吃出土块来…… 早上,是一碗雪白米饭加上一杯烫开水,拌着雪菜。早上如此,其他的时候(包括夜宵)也就不一一例举。 但是,也只有吃这个才会长力气。 他为了能够继续干活努力挣钱,所以不得已而吃,也就完全没有“吃厌不吃厌”的问题存在! 在广东购物消费,小人购置一些最平常的生活用品,比如添一张桌子、或者是买一个脸盆什么的,也是花钱如流水,一去便立即不复返。 如果世上最毒一颗妇人心——那么“十八摸”酒楼的老板娘,她的人心就是。 “小伙子有上进心,这是一个好事。”——老板娘这么认为!小人是给她端盘子跑堂的服务员工,只要是她嘴里说出来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他自然都只能用心去听,听得很仔细、并很耐心。 老板娘并说:“我一定会多给个机会让你去接近小翠的!”小翠,也是这里的一个员工。小翠是一条鲤鱼精,社会上人称“鲤仙”小翠。 这老板娘一边在向她的员工抛媚眼,一边开始下猛药。她一刻不缓,马上叫来心腹丙去药店抓了“草堂春”。小人,便终于被放倒在一张整理得干干净净的大床上。 被套的颜色本来白白的,现在已用香皂洗得更白了,正散发出阵阵的香气,里面也许还喷了一些香水,却直叫人发腻! 他钻出了被窝,十分小心爬出来时——却已刚刚被屋外的世人讥笑为一个“偷税的马仔”,真正的天要亡人——直到昨天的晚上,小人还是一个处男呢! 丢了一份好好的工作不说,还居然赔进老本。这绝对是一个“人财两失”的典型例子…… 小人不得已落荒而逃,当初——他也是在月黑风高之下,摸到这个地方来的。而如今,竟也是如此…… 天,无月,有星,有风。铺盖未卷,他来得及避开老板娘的丈夫——也就是老大,就已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人了。 第五回 浴火奇兵  (1) 经过主人王伊将的同意,这来自异乡、打工失败的小人已上了楼。他在一张红木桌前坐了下来,那张嘴一时间喷得酒气冲天…… 伊将煮了一壶开水,水正在沸着。一团雾气,在房中弥漫开来! 室内的温度升高了,一只黑猫惊醒过来,忽闪着它的两只眼爬起了身,把前爪按在地上死劲伸出一个懒腰。 然后,它便开始四处悄悄走动,肚子饿了,寻找食物吃。在一张小桌上还放着一些菜,菜已经凉了。 猫,一个纵身飞上桌子!伊将正在取“铁观音”茶,一看便是一惊,接着火冒三丈。他拣起地上的一只鞋子,使劲扔了过去——却没有击中目标。 猫嘴上叨着一个鱼头,跳在地下得意洋洋的转了好几个圈子。伊将无可奈何,只好回头请客人喝茶。客人看着刚才的那一幕,嘻嘻笑了:“家里养着一只并不是很乖的猫,还真的不寂寞。” “哈哈!也许吧。”伊将问客人,“还不知怎么称呼你呢?” “哈!我复姓轩辕,单名——七。” 轩辕七肚子饿了,发出一阵“咕咕”的响声!“不巧,我晚饭没有吃,只喝了一些黄酒。” “哦,还有鱼吃。”伊将站起身子,去拿熟鱼。而轩辕七看着墙上一幅年轻貌美的女子画,渐渐入了神。 那画中女子容色甚美,穿着白色的运动服、耐克牌子;她脸上的表情似笑又非笑,鼻高唇红,一对明眸、柳叶眉毛,耳朵遮在又黑又密的头发里面见不到了。 这画是用水墨画的,被一个崭新的镜框护住了,框上的玻璃,天天都拿白巾搽得雪亮。画的色彩调得很好,恰如其分、下笔也厚薄有度。 轩辕七问:“这画的谁啊?” 伊将:“‘张三九’这个名字,也许你并不知道。” “的确!那么,她就是张三九吗?” “是啊。”伊将的两眼突然便湿润了,充满了无限柔情。 轩辕七一直都在津津有味吃着熟鱼,这时候,在他手上只剩下一个烤得又焦又黄的鱼头。先前那只黑猫,不知是从什么地方飞快冒了出来,好像是一股青烟窜上了他的膝盖。 一双猫眼,在很可怕的亮着!轩辕七正把那个鱼头往嘴巴里面送,猫猛地往上空一连扑了两下,扑到第二下时,它的爪子捞到轩辕七已把肉吃得一干二净的鱼骨。 那块鱼骨,发出轻微的“喀”一声断了!猫掉在地下,似乎还没有死心,摩拳擦掌、急不可耐的跃跃欲试,准备再次出击! 轩辕七把鱼头在自己的口内咀了好几下,发出了一阵心满意足的“啧啧”响声。一旁的猫眼,也似乎发出了和狗狼一般的绿光! 猫铤而走险,冒着可能会被人一个巴掌拍死的杀身之祸,使出了毕生的力气,一个纵身跃上轩辕七的肩头,伸出前爪去抢他手上的鱼头。 轩辕七戏弄它,把鱼头含在嘴里一下就咬碎了,并死劲嚼了起来。猫,自然开始发怒了!用它的两只爪子,在轩辕七的胖脸上又是抓又是撩的。 轩辕七始料不及,被撩了好几下也没避开,很快变成了一个大花脸!虽然还没有血流满面,但是那几道伤口上的血花,却已经令人触目惊心。 轩辕七这时比猫更怒,火冒三丈一挥手,一下便把它往下面摔。猫却已轻手轻脚自动落在地上,并且得意洋洋的抬头向着他的脸,怪叫一声。 轩辕七不顾脸伤发痛,企图在地上寻找一件武器弄伤它。但是那只猫却早就跑掉了,跑得无影也无踪。轩辕七也无可奈何,叹了口气。 伊将刚入书房听到这边的动静,又跑了出来,正过来打听是否出事了。他一眼瞅见新交好友脸上刚受的伤,叫了一声:“哎哟!” “我没事,没事的!” 可是,伊将已转身去寻药——在一张茶几上面,是一堆乱七八糟的日常生活所留下的杂物,他乱翻了好一会儿,终于找到了一盒创口贴。 轩辕七便接过药,剥掉药上面那两头一层的玻璃纸,粘在脸上,一连粘了五六个才罢休。接着他松了一口长气,又嘻嘻笑了笑! 伊将也在笑。 轩辕七:“对了,还有鱼吃吗?” “有!”伊将又去拿鱼。 那只黑猫又重新出现了,在客厅的门后忽闪了两三下,贼头贼脑左顾右盼着。 伊将已拿来一个盘子,递给轩辕七。轩辕七从盘中取出一尾小鱼,在嘴边轻轻咬了一口,眼角偷偷瞟了一眼距离身后好几米之外的那只黑猫。 猫暂时没有任何动静,轩辕七就把整条鱼都往嘴巴里面塞。猫,这时终于急不可耐的冲了上来!但它一扑到近处,轩辕七马上把藏在背后面的那只手腾了出来,手上紧紧攥着一只拖鞋。 “啪”一声闷响!猫的头被狠狠打一下,打了一个正着、一点都没有歪。猫没有发出叫声,来不及叫,也来不及转身便跑。 轩辕七总算报了仇,心满意足品尝着手上美味十足的鱼…… (2)小人传奇 夜空晴朗,街道上,人流车马渐稀。 “天这么黑了,虽然刚吃了几条熟鱼,肚子却还是饿得厉害,又不知道今晚会睡在哪里,哎——” 一个小个子的人,孤零零的靠在一堵水泥墙上面,呆呆的望着天空在自言自语。不知道是从哪里,一下走出来一位汉子。 “后生,你在想什么?”是汉子在问。 “在问我?哎!我轩辕七无处可去,不知道如何是好呢。” “你没去找工作么?为什么白天的时候不好好工作呢?”“唉,是啊!其实我这个人什么都不会做呢,还不如去死的好。” 小个子轩辕七说着话,当他抬起头来的时候却什么也没有看到。那个汉子早就渺无踪影,不知去向了。 “这个人敢情有毛病!也不知到底是鬼还是人。” 天空中的月亮在夜幕的衬托下,越发显得皎洁了。小个子轩辕七看着不远处新交上的好友——剑花那四层的楼房建筑,在反复思量…… 这时,一只既像狐狸又像狗的怪物眼睛发着绿光,一张大嘴不断喘息着,从某个角落中直奔了出来。这位“无名英雄”的出处,也许就是轩辕七背后破墙的豁口处。 怪狗飞掠了出来,两只爪子悄无声息的搭上轩辕七的脊背,又轻轻挂着他的肩膀跳了过去,它一根又一根似乎尖针硬刺的胡须,十分僵硬很不小心的触及了轩辕七的脸颊,使他发痒,令他心下有些不知所措! “咦?这是一只野狗哇。”月光蒙胧,一切都被镀上一层黄颜色的冷光,那只野狗当然也并不例外。轩辕七顿时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有猫头鹰,正在怪叫。奇怪的是……野狗落在地下之后,却头也不回的跑远了。 轩辕七便总算松了一口长气,用一只胖手搽了搽额头上冒出来的冷汗。他在星空下面耸了耸肩膀,正在故做轻松。他已不准备在这个地方一个人继续呆下去,这种地方并不是任何一个活人随随便便都可以过来玩的。 所以,他便打算独自散步到另外的一条街上去。那条街就在这附近,两旁都是店铺,虽然已是夜深人静,却也不怕没有一丝人气,而有森森的“鬼气”。 这个时候,轩辕七却看到不远处好友的那个建筑物上面,有一个白花花的影子在晃动,好像是有什么鬼物正在作祟…… 他又不打算去附近的那一条街了! 可就在他转了身,又回过头之际——一只野狗“哇哇”怪声叫着打破了夜的沉静,是先前的那一只怪狗! 敢情,它并没有跑出多远的路。刚才它没有理轩辕七的原因,可能就是人类“欲擒故纵”的那个道理。狡猾的野狗,它既然闻到了人肉的味道,发现了新的食物,又如何肯轻易就放过呢? 那么做,自然有违狗性。可能是在远处久等着食物不来,它便原路重新折了回来,准备“天公作美”,花一点力气来品尝已入“血口”的美味佳肴。 然而,它这个希望可能破灭!因为,这一回它遇上的是天底下身手数一数二的散打高人。 狗,仰天狂叫了三声——月很凄美! 轩辕七却想:反正不是我死,就是你死,于是增添了几分勇气和力量。 野狗一个纵身扑向他,身体腥臭。轩辕七的鼻端闻到这股腥风,于是乘势就地打了四五个滚,逃出对方攻击的范围。他还是迟了一点,衣服被利爪撕破了一大片——他也完全顾惜不到了! 轩辕七平常一个人闲着无事,演练了无数次的绝学——“双手互博”术,这时也不知是否能派得上用场。当他在地上打着滚的时候,那只野狗并没有放缓攻势,又往地下直扑。 它可能想咬他的喉咙……他便下意识举起了双手去挡。可是,狗又来咬他的手腕——这时候这小个子的人轩辕七,他的双手奇快无匹的凭空移位了,紧紧捉住野狗后颈上的皮毛不放。 那只野狗也似乎一下愣住了,它完全没有料到对方会使出这一招。轩辕七使出九牛二虎之力,不让野狗挣脱开去,又小心谨慎的松开了一只手,摸到怀中去取那把总是随身携带着的刀子。 他大叫一声,眼睛看准了野狗的胸膛,愤怒地把刀口已磨得异常尖利的刀子,用力刺了过去。一股黑红黑红的血花喷射出来,他感到一种快感般的刺激。 (3) 那猎鹰披风,终于爬到王伊将的房子离地有十多米高的地方,他站在下水管子的一个关节上。用一只手搽着额头上的冷汗,小心翼翼的松了一口气! 他两脚攀住了下水管子,腹腔收缩,双手往后面搂抱,企图再抓着一些什么物事。他,扯住了一把生长在墙壁上面的藤。 风大,几乎吹破猎鹰披风身上那件又脏又破的单衣。却听衣摆发出“哧”的一声,已被吹破又吹飞了——披风俯视着地面,再也不敢轻举妄动,一动也不动了…… 这个时候一个声音传来,在问。 “有没有人知道飞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披风看到一张不停嘻嘻笑着的圆脸,他看着看着,觉得这个人确实长得很逗。 这人一张娃娃脸,脸上带着笑,是皮笑肉不笑。披风也不知道他是在什么时候从地面上冒了出来,然后又跑到空中,凑到自己身边来的。 这时这人已伸出一只肉乎乎的大手,向他做自我介绍:“我叫轩辕七!” “我——我叫披风。”披风在黑暗中,在风中犹豫了一下,也向这位胖胖的先生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 (4) 空中,上下翻飞游荡着几只性急的蝙蝠。 蝙蝠黑色,所以在夜空之下,披风的肉眼也几乎看不见它们。 “我叫轩辕七!”胖胖的先生,又把他的名字,和猎鹰披风重复了一遍。然后又在问:“你爬得这么高,难道就不怕一不小心摔了下去,摔成一团肉酱么?” “我爬上来的目的是乘凉,想到屋顶上面睡一个好觉。” 披风才说完这句话。 那位胖先生就和原来一样,不知道从哪里来,会从哪里回去;又不知是什么时候,凭空就消失了,不知到哪里去了。 (5) “我已经老人,愈发消瘦……” 那个驼背王伊将在一张红木桌子前端坐着,桌上一只红色烛台旁边,放着一面被室内的光线反射得白花花的镜子。 空气中飘荡着淡淡的兰花的清香——那个老是给人折磨,而她自己也似乎很喜欢被人折磨的女人张三九,正靠在窗子上面,晚风在吹拂她披肩的秀发。 驼背王伊将深深呼吸那一阵淡淡的香味,对着镜子,情不自禁吟起了诗仙李白的诗:“绿珠楼下花满园,今日曾无一枝在……” 张三九也在静静的听着诗,同时在展现她的妩媚与娇艳;她不胖也不瘦,大方的眉毛丰腴的面颊,雪白的牙,以及一张口红搽得粉红色因而显得淫荡的嘴唇,简直美得不可挑剔。 王伊将回头看着她,两眼都眯成了一条缝,咧嘴哈哈笑了两声:“很多女人都说我的小弟太小,其实是她们自己的小妹太大了。” “过来。”难道又想做爱? 张三九很听话的离开窗,“行尸走肉”般走了过去。 王伊将用一只青筋满布的大手,用力捏住她的小嘴,令它被迫张开来,又从桌上操起一只烟灰缸。 那里面,还有大堆的烟蒂。二三十个烟蒂,毫不客气的,被人一下倒进了一张在“呜呜”呻吟的嘴里面…… 忽然!除了这个张三九身上芬芳的体香,和化妆品的香气之外,空气中又不知在什么时候多了一股汽油的味道。驼背王伊将用鼻子小心翼翼地嗅着,感觉很不对头。 一片刀光闪现,一个穿白衣服的人,从窗口跳了进来。他穿着白色的大衣,在高声叫着:“张姑娘!我是大王黄强的朋友,他正四处找你呢……我就是那个帮他来救你的人。” “我看你也没有那个能耐!”驼背在使劲嘲讽着这个不速之客。 “呓,你就是剑花?”这个半空中冲进来的人,正是披风:“看我的东瀛武士传统刀法——迎风一刀斩!” 刀光,在晃着…… 披风的人却一下子冲到了桌前,把那个红色烛台推翻在地上。 一时间火焰熊熊,火星,在四射着——剑花伊将和张三九的身影,便被浓浓的黑烟包围住了,眼看就要消失,一齐葬身于火海。 披风却又在几步外,大声地叫了:“喂!张三九张姑娘,我在这儿呢——”他的手上面已拿着一块湿毛巾,用它蒙住了自己的口鼻。 不知所措的伊将,已被浓烟呛得不住咳嗽…… 没有人会料想到——在黑暗的夜空中,又从半空往窗内落下一个黑糊糊的物体来!那体型威猛矮壮,如一只下山来的猛虎,身手实在是敏捷——“我轩辕七受人一饭之恩,有恩必报。”轩辕七在熊熊燃烧的烈焰中,抢着抱住了剑花的肩头,往窗子外面直冲! 烈焰在怒吼,在半空中乱飞乱蹦的火龙,熊熊包裹着一只只飞鸟的身子,火舌烫熟了鸟肉。一支火红明亮的大火柱,惊得所有在周围飞掠过的成群的夜鸟——即使是在空中,也纷纷迷路了…… 第六回 他的生死  (1) ※※※ “剑花”,王伊将! “剑花”,是别人特意给王伊将起的一个显得十分独特的花名。 “剑花”王伊将的房子,已经在半个月之前被人用手上一把燃烧得猛烈的火种烧了一个精光。现在,有一个根本不知道是大还是小的问题,摆在“剑花”面前——“再也没有房子居住了,是吗?” 答案便是——“没有什么关系。”这个问题,其实并不能够成为一个真正的问题。因为,在根本上,它不会影响到王伊将美好的江湖生活。他本来十分的热爱浪迹江湖,四海为家,到处不断历险。 这时候,王伊将感到了很无聊——他居然也会感到无聊!需知,他的耐性本来一向都非常惊人的。其惊人耐性,简直叫人惊诧不已。 如果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为了某一种特殊的情况,等待着另一个人的现身,而能够忍受极高气温的煎熬,在烈日曝晒之下呆立一整天。 那么,这个人就一定会是他——王伊将。 这是有责任心的他在日常生活的时候,常常都要表现出来的一种超人耐性。 有的时候,只要自己感觉很沉闷了,他甚至还可以叫人把自己整个人都抬入一口密封的棺材当中埋进泥土里面。然后一直睡上七八个白天黑夜以后,方才慢条斯理的爬出来(事见下一章《睡棺游戏》中)。 只要人一入睡,确实便不会再感到沉闷。 实际上无聊透顶的睡觉过程,根本也是一种游戏——谁都应晓得:游戏的定义是消磨时间。 睡觉,好象是很无味、也很不对味,可是确实又是一种游戏,只不过这一个游戏有一点不好玩! 这一会儿(他又在地底睡完了觉),王伊将认为已经没有什么游戏能值得玩一玩,并且对这个世间的一切他也不是很留恋了。于是便终于抽出了随身的一柄小刀子,在脖子上用力抹上一把,又趁着体内尚存的最后一口气息,赶紧把刀子飞快的扔进嘴内,好象是在表演魔术“吞宝剑”。 那也像是一只老山羊在品尝、硬啃着一支茎干布满了刺的小灌木——玫瑰花,或者月季。 刀子好象雪白色的花骨朵,从半空往口内落进去,马上变成了一朵红彤彤的花儿。结果,不论是白色的还是红色的花瓣,再也没有人会拿去熏茶了。 王伊将咧开了嘴巴“哈哈”大笑着,那一副样子活像一个大白痴一般,他开开心心上天堂报告了。 ——他很希望能够死一次玩玩看。 因为他很想去看一看,另一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但他好象还不知道——死,人人都只能有一次,只要是死了,就再也不能复活回来。古今中外,从来都没有一个人可以意外破例! 生老病死合乎自然,每一种生命体在宇宙之间的存在完全自由。死,一共被分成两大种类——死亡与假死。 第一种死人,产生的具体情况通常这样——一个人不论是行将就木,寿终正寝;或者是因为意外——被人刺杀、自杀。凡是心脏停止了跳动,导致脑部的供血大出问题,接着又引起口鼻上的呼吸骤然停顿。那么只要花费不多久的功夫,这个人的尸体,就一定会被人们妥当安置到医院的太平间里面。 第二种死人的情况如下:当医院的救护室里面,心电图上现出了水平线一般直的波纹,如果医治人员并没有实施任何抢救的措施(如:胸口上的敲击挤压,人工呼吸这一类),这个人已经进入死亡的状态。但是这个人只不过是一时假死,并未真正的回天乏术。 剑花王老头如果要活转,那么就只能够是“假死”,然而他从来都随身不离的那一个小刀子,的的确确是正儿八经的,并且已经开过锋。 他的脖子当然也是真实的,是血肉生长,并不由塑料制造;那一地鲜血,不容置疑也自然全部是真的,不会是猪血。 一片白亮亮的雪花似的,闪着奇异光芒的刀子一往下落去,一股又紧接着一股鲜红颜色的夺人双目的血花,就从他的颈上和口中四下飞快迸溅了出来。 奇人王伊将就这么死了,无疾而终,饮弹自尽。卒于公元三千年,享年一百零一岁。 王伊将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妻子和儿女,所以等他死时,也就根本没有人会来送葬,没有人会拿他的尸体去火化。 他,已经是一具无名尸! 这具无名尸体倒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躺在那儿,慢慢地就散发出了熏天的臭气,一下子飞来了成群结队的苍蝇,并渐渐生了虫,终于腐烂成森森的白骨。 白骨咧开了大嘴,露出一个黑糊糊的嘴洞,看上去好像还是在笑!显得那样开心。 (2) ※※※ 一百年之后,3100年的7月。 驼铃在清脆响着,有一个未来人到某国去。 如果现在是在一个鸟语花香的春天,或者是在一个天气十分阴冷的冬天,那么有一颗烈日在当空照,就绝对会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日有日出,日斜,日落。现在的烈日,已当空。 只要是烈日,当然就当空。它,正在照着!所以天气是十分的炎热。 黄沙!放眼望去,四处皆是黄沙。 这里几乎没有一丝风在吹动,即使有风,风,也酷热!只会让人的身体,更加热得受不了。风才一吹过,就已经把沙子里面的温度全刮了出来。现在似乎完全没有风在吹,黄沙却在漫天舞动着。 这时候是在盛夏,气候的变化,当然并不是人所能控制的——人命由天不由人,却有人还是很不喜欢,十分不喜欢,他要逆天改命。 ——不乐天知命的人,从来不安分! 这个人是那未来人,未来人此时的感觉就是,自己就好像一条畅游水底下的鱼儿,却被人在猛然之间捕了上来,接着身子被平平放在一块阳光十分充足的地面上,开始被慢慢烤制成一块咸鱼干。 他听人说,离这儿不远的地方,一定会有一个天堂的存在。所以他,正在寻找那一片绿洲。不远处——距离这儿有一百三十公里,还需要三四天的行程。他不断地前行! 人已愈行愈远,离天堂却也似乎愈远了。他的头颅愈低了,低垂到脚旁的沙土猛地飞扬起来! 希望无望!胯下的坐骑,似乎还没察觉到有关于清水的任何一点迹象。 压缩饼干装了五六个纸箱子,从遥远的文明社会那边一直随身带到这儿来,这未来人天天在吃,一路上整整吃了两大箱。 离背后那个既真实又可靠的天堂,已愈行愈远,而此时沙漠中的不远处——尚有一百多公里路才能够到达的那一个所在,是否真的是一个天堂呢? “天堂,是否存在?”他不知道。现在只要还有一碗清水喝,那个地方,就一定算是一个真正的天堂。 未来人走着,四处看着。 “啊呀!一个空骷髅,这是怎么一回事?”他大叫了一声,在旁边的一处草丛间拨了一拨。,正是一副年深月久的死人骷髅! “那么就请十殿阎王回复他的原形,赶快还他的血肉和生气吧!”未来人类已人人都有一些神术,虽然他们所持有的能量,还不能够非常自如的操纵整个宇宙。 一时间天昏地暗,一阵阵的阴风拂面,阎王叫判官手持生死簿子上来,问一个究竟。 “请问,这位到底有何事吗?” “还人的性命。” “缘由?” “不知道他是否阳寿未尽,冤屈而死。” 又是一阵阴风,黑白无常牵了一个魂魄过来,魂魄像一盏油灯一样在幽幽亮,没有形状。同时,一个秃头翁从草丛堆里冒了出来,他体格高大,赤条条的身子,一脸菜绿色。 这,正是才被阴间还复的一身血肉! 老者两眼直勾勾的,神情像是一匹荒地游狼——只不过小跑了几步,又抓着地匍匐在那儿,一动不动了。 有一小撮细黄的沙子,正从他手指间无声滑落,这时候,四下皆有刚刚从地中钻出的黑色阴风,在吹动…… 地上青草茵茵,一片片都很娇嫩一般。 老者的手掌又宽又大显得很脏,猛然间又死力扯住了旁边的几株野草。那些草儿一应手立即碎成了一团糊,接着连着被提出土外的老根,被一下扔到远处。 这一带的沙地已经干燥无比,硬得用水泥浇过一般,绿草被气候“栽培”得没有十几斤的手力,是完全拔不出来的。 “他的气力确实很不可思议,听说此人在早些年时,曾经用一根尾指轻而易举杀死了三人,那可是三个资格都很老的老江湖啊!”二个阴间无常互相对着话,忽然没了影儿。 同时,那位老者的行动,也骤然得到了自由。 “咳!怎么我一觉醒过来,天还这么黑呀。”未来人在问:“什么意思?” “因为我的生理时钟很准时,从来都一定在中午起床,本人的意志力是很不错的。” “我且问一问你,你姓甚名谁,是哪里人?” 老者叫:“我是绿尾巴路天才的机械工程师王伊将呀!世界知名,因为在国际上一共得过两次顶级大奖呢。呀!我所有的一切——我身上的衣服,还有我的房子呢?它们都到哪里去了?” 第七回 睡棺游戏  (1) ※※※ 黑糊糊的完全见不到一丁点光亮,既见不着阳光,也见不着星光。 这是他第无数次被人塞进棺材里面,并被埋在地下了。这一口棺材非常的结实,王伊将用拳头敲击,又用双脚死劲去踢,但是棺材仅仅发出了一阵“砰砰”的声响,诸块木板之间的整体结构,牢固无碍,根本没有起到什么变化。 一刻钟前,棺材盖子被小心谨慎合了上来……接下来,这口棺木不论是一身上下,都已经被人用锤子叮满了老长的钉子! 而那一些手拿钉锤的人们,可能直到现在还站在地面上,张开了大嘴哈哈怪笑着呢! 因为人人都认为:这个游戏不但刺激好玩,又吸引人。他们很希望能在开棺的时候,见到一具死翘翘并且冷冰冰的尸体,这样会比一连吃了几副在仙山上培育出来的人参果,还要使他们来得开心快活。 因为他们间接杀了一个人,而国家向来公正无比的法律,却又不能向谁追究所有责任。 事先——众人,这其中自然不能不包括“剑花”王伊将本人,在一张雪白的纸上面,用一支吸墨的钢笔书写了一份具体详细的协议:“民事协议,甲方:本人被升飞路方某、徐某,天光路王某,花叶路黄某、齐某,一共五人用棺材埋在地下六日。六日之后,再抬出地面。这一过程当中如果出现一切意外,都纯属本人个人意愿,与任何人无尤。 乙方:升飞路方某、徐某,天光路王某三人负责挖坑任务,花叶路黄某、齐某二人抬棺,此二事完毕,五人一齐填埋。六日之后,同五人在原地进行开棺工作。 (一位一流的脑科医生,已鉴定王伊将脑部运行的功能,在当时是否处于完全正常状态,进一步确定了本合同实际有效;同时,这位医生确知王伊将是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签下合同的,确保了其个人在法律上受到保护的人身权利,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某国,(六人)画押或签名,2095年10月13日” 沉重不堪的土壤,是湿漉漉的,也许这里面还含有大量的水份,但是也吮吸不到了……现在,王伊将实在口渴得很! 当棺材的盖子上面——由于成堆的沙石不住倾泻而下,发出了“笃笃”的沉闷声音来,他只后悔在地面上时,还没有多喝几口茶水,或者干脆带一个盛满了参汤的杯子下来慢慢喝,以达到进补身子的目的。 他叹了几口长气,感叹游戏开始之前,自己在各方面都考虑得欠周到,心里已决定“下不为例”——这正是他睡棺材时,一次又一次都要积累下来的经验。 从一开始,他就满不在乎的用一身力气,去检验这口棺材的质量,其实,他并没有使出体内已长久积蓄着的那些内力。所以,他以平常人一般的气力,当然打不开棺材、重见天日。 现在,坚固耐用的棺材,被顶上和周围几百公斤重的泥沙、夹杂着一些碎石头,有力巩固着,他更是打不开。 即使这些棺木只是几块腐烂的木头,也绝对不可能用身上的武功打开了。当下,“剑花”采用龟息法,尽量利用棺中的氧气,活足六日。 (2) ※※※ 身体周围冰冷的一片,好像睡在冰山上面,触手可及的只是冰块和积雪。“真冷啊——”他只感到冷。 忽然,身上穿着一袭黑色长衫,头上带着一顶高帽子,一副无常鬼模样的一个瘦人,站在不远处向他轻轻招了招手。他想睁开眼睛,却浑身都使不出一点儿劲,好象还没有睡足精神,但他最后还是勉强把眼睛睁了开来。 他又想伸出手做一个懒腰,却瞧不见一只手,也瞧不见颈下面的半只腰。 “人呢?我的人呢?”他发现自己整个人都没了,竟已不知在何时,隐身不见。他奇怪得大叫的时候,其实四周都没有出现任何声音。一个人既然已经做鬼,身体早就烂得光光了,没了声带,他还怎么会发出声音呢? 他,还是在不住叫着! “怎么?我死了吗?是什么时候死的?”他还是以为自己正睡在一口棺材里面,做了这个怪梦,所以赶紧用牙去咬手指,因为想弄醒自己,企图以肉体的疼痛来证明自己是否还活着,然而牙已没有,手也见不到了。这个人,已只剩下一种意识还存在着。 “难道是祖传的‘龟息术’失败了,那么我是闷死的?” 并非如此——他忽然想起自己在3000年的时候吞刀自尽的情景(睡棺材一举自从“2095年10月13日”那次以后,只不过在2096年又玩了一次)。 “哦!我不是闷死的,是自杀死的啊。”他终于想起了吞刀自尽的情景,正在轻声喃喃。 这时无常鬼已由一个变成一双,白无常也从另一处出现了,二鬼在左右夹着他,不停向前行走。 “天气怎么会这么热?”他才向二鬼嘀咕了这一声,就猛然见到一个高个子的年轻人,站在前面的两米外和自己说话。 年轻人正在道:“此话怎讲?” 于是他有关人世的某些记忆,终于复活了一些回来,接着便完全不记得阴间的事情了。 “我都在中午起床!”这是每一个人体内都具备的生理时钟。 “你叫什么?”“王伊将,喂,我的衣服呢?还有我的一切怎么都没了,我现在哪里?” “或许你不知道自己其实已经死了,又活了回来。”那人向他说。 “呔?我死了?”王伊将心里奇怪,在反问。 “是的!千真万确。”“请问,现在是哪一年?” “公元3100年。” “难道我真的死了一百年吗?……啊!一下子过了这么多年,别说衣服已经完全烂掉了,就是什么样的房子,也一定倒塌不见了。” “那房子真的是无端不见的吗?”火!有一堆火在到处猛烧。他无处可遁……他内心很焦急:纵火的人是谁?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哎呀!具体都发生什么事情啦?” 王伊将想自我唤起对所有事的回忆,但他此时非常需要有人对其进行必要的提醒,否则必然徒劳无功,并会徒伤脑子。 “冷静,兄台!冷静……”那个站在前面的人抓住了他的肩膀,叫喊。 王伊将一下愣在原地,接着记起了自己浑身都已经一丝不挂,便慌忙从地上扯落一丛枯黄的草,遮起一部分的身体。 “快先帮我找些衣服来穿!” “我怎么晓得在那里能找到衣服?”那人想脱下自己身上的衣服给他穿上,又被制止了。 “那么,我的老二呢?”王伊将正指着下体。 “咳!你先穿了上衣再说其他吧!”那人手上拿着上衣,身上还穿着一件墨黑颜色的背心。 “不行,我必须得先穿上裤子,快脱下你的裤子!” “哎呀!我说兄台,你都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而且大家又全是大男人,还怕出了什么丑不成?” 但是,王伊将不知道这一条位置在大漠上的路上,是否也会有行人和车子在来来往往,所以他就不得不拿着那一把刚刚在地上抓起的枯草,前后不停遮拦着下身,看起来好象是在跳一曲火辣热情的扇子舞蹈。 “我的天!” 他嚷叫着,脸红着用一只手一把抓过面前那位仁兄正在递过来的衣服,把衣服绑在腰间,围成了一圈。当下,他终于既遮住白生生的屁股,也遮住了老二。 舞蹈,便已停止! “对了,你是如何对我进行起死工作的?” “我打通身上大小周天两处穴道,用体内的潜意识,也就是俗称的‘魂魄’吧——配合宇宙精气运行着,用一股超强的电波联系到地府……” “等一等!请说明白一些,没听懂,什么叫做‘大小周天’?” “在大周天这一穴道上有宇宙的精气潜在,那是人类长久以来一直在吸取的日月精华,它是阳神。而小周天是人体本身具备的精气,是阴神。” “那么,你到底是人还是仙?” “对于你来说是半仙,因为你我本来就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人。” “不是同一时代,我们不是同一时代……”王喃喃不停。 “我是超时代的!”他猛地扯住了未来人胸口上那背心的一块料子,疯狂大叫。 超时代? 那个未来人想笑,又止住了。他身体被摇晃得不停,心下道:“这老头老则老矣!却不料力气如此大,大得令人吃惊。” 他完全故意的这么问:“啊!你是超时代的?” “是的,是的。”王伊将气愤不已,想找一些佐证来证明自己。他扭头四顾,想在一旁找到他身死时候的陪葬“遗物”。 “我的万宝袋呢?”他的嘴巴叫着,眼睛奇怪的亮,视线到处搜寻。 万宝袋,即一只功能既能够缩小、又能够膨胀的乾坤袋,袋里面有刺青用的缝纫针和墨水。 这一会,未来人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过了这么多年,你自己也知道——什么东西都应该受到严重的腐蚀消失了。” “不会,绝对不会的!那件宝贝可以唯一的例外,要知道它是火烧不烂,刀砍不破的!”王伊将近乎疯狂一般,口气斩钉截铁的嚷着。他气喘吁吁,一脸通红,双睛血红,额头上的青筋已现。 看着这一副须发直竖的模样,未来人真的感到害怕了,他头上的须发,也都要倒过来立着。 他抬头向天!天上无云,骄阳热光四射!天气热得这么失常,恐怕人也会失常。 “这个人恐怕是失心疯了。”未来人在猜测的同时,暗暗叹息。其实先前他也发现了王伊将已部分失忆,他虽然不是一个心理学家,但是他知道要想唤起王伊将对某些事情的回忆,就需要他人进行必要的提醒。 而他又知道直接进行提醒的行为,会造成一种后果,就是使得被提醒者的意识出现混乱,弄不清某一段记忆究竟是自己的真实经历,或者是别人提醒的结果。 我们往往有着这样的体验——一直以来,我们都以为某一件事是我们自己的经历,一直当成自己的经历储存在记忆之中,某一次我们偶而看了一本书,才发现那段被认为属于自己的经历竟在那本书中,而那本书是我们在很久以前看过的。 还有一种体验,则是一些有关少年时的记忆,其实我们本人并没有这样的记忆,但我们又非常深刻记得有这样的事,其实,这种记忆并非我们自己的,而是在此事发生之后的一段时间之内,旁边的人告诉我们的。 出现这种记忆混淆,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记忆中的事情,本就是自己所做、但是自己根本就已不能记起,而后来记着确有其事,这件事其实是由别人帮助记忆,然后再以某种方式“还”给我们的。 另一情形,则是这段记忆根本就是别人的,但因为我们非常希望有这样一段记忆,于是便“拿来”当作了自己的。 看去像得了失心疯的王伊将,也不知已丧失了他的所有记忆,还是真的发了疯,疯叫着在地上趴着爬动,一直在找着什么似的。 “万宝袋,万宝袋!”他像一只老鼠匍匐在那,浑身发颤。 如果是强者俯视着弱者,那么气势从来都浑如君临天下。 未来人,突然感觉自己是一只猫。 大猫!面前,正是一只小小的老鼠。 而王伊将看上去又像是一个贼,狼狈不堪,心里正怀着一件不可告人的大秘密。 贼从来与警察斗智斗勇斗力,捉着迷藏一般。 有没有人知道,做贼是什么滋味? 要是你在夜间归家了,必定在家中小心翼翼,不敢发出任何一点声响,完全和一个小贼一般的所为,其原因是害怕吵醒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做贼的滋味,夜归的人知道。夜间醒来,在自己家中如厕的人,也知道。 贼,爱捉迷藏! 猫,爱捉老鼠! 王伊将与未来人却完全不是在玩捉迷藏游戏,不过是那个未来人一下觉得王伊将变得很可怜,好象老在躲避什么。 这时的王伊将好象厌世,避世。当然,愤世嫉俗的王伊将,自然就有惊世骇俗之作!他值得避世。 那只万宝袋,他已经找到了吗? 听说过一个故事——两只蚂蚁穿一条红线,出迷宫。有一雌一雄的两只蚂蚁,雌的拿着红线线头在迷宫的洞口等待,而雄的顺着红线追踪,于是得以顺利出宫。 寻找着万宝袋,王伊将的脑海在闪现一幕幕的情景,是发生在万宝袋身上的所有故事——他与张三九。当初他以万宝袋中墨水涂抹于张三九的背部上,又用万宝袋中缝纫针,一下下去刺张MM(事见《毒心御女》中)。 “张三九!”他大叫一声,好象终于想起了一切。 这时的王伊将与万宝袋,正如那只雄性蚂蚁与那条红线之间的联系,张三九是雌蚂蚁! 第八回 神密粽子  (1) 跌跌撞撞。 迷迷糊糊。 疯疯癫癫。 “我是超时代的人类,我是一个超人……” 未来人认为眼前自称是超人的人,已根本神智不清,他很想联系阴间的黑白双鬼重上地面来,勾魂夺命。 但是他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 “我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你想把我的灵魂重新打入地底下,哈哈!这可没门儿。”王伊将神色有些狡猾的说话,他一语戳穿了对方的动机,语中暗示他将有所行动。 但这个行动,又是否可以证明他是超时代的人呢? 在说话的同时,王伊将的双手手心向下,平放在一堆草丛中。他爱抚一个婴儿般的,在爱抚着什么。 他的一双手之下,是一小块沙地。难道这沙子是金沙吗?如果不是,又怎么值得他去如此厚爱? 沙子,是黄沙——普普通通的黄沙!但黄沙的下面,又有什么? 沙地上露出了黑蒙蒙的一角物事,不知道是何物。王伊将这时已扯起了这一角,十分的用力。 一件通体黑蒙蒙的物体,便被缓缓提了起来,连带着泥沙。如果那黑蒙蒙的颜色,好象是墨水,那么此时透明(天未黑)的空间,就好象是一池清水。墨水在清水中产生的变化,如烟雾在空气中会飘荡与扩散。 那一件物体被提出土来,如墨在水,如烟在空,如一把雨伞正在撑开,最后便如一条金鱼的尾部,渐渐扩大了!正在风中,卖力飘扬着它浑身奇特的料子。 它轻飘飘的浑若无物,就好像一只塑料袋子,并且发出了与煤块一样油亮的光芒。 ——在煤块上面闪烁着的光芒,呈深黑之色。 出土的“怪物”——颜色,也深黑无比! 没有风去吹的时候,人们都一定会猜想这一件物事敢情像一整块老牛皮那样的笨重。因为它已是那样的黑,颜色深得叫人的视线完全见不着底儿,令人马上就误以为料子的质地是厚厚的。但其实,不然! 现在在风中,这一块料子炫着奇黑的光,沉默无声。虽然它像一面旗子一样在不停摆动着,却像几块煤渣相撞,根本发不出布匹所特有的“猎猎”响声来。 “啊!我的上帝,这是什么?”未来人不胜惊诧,嘴巴都张大了,快要合不拢来,但他马上察觉自己失态,又马上眨巴着眼、一下闭紧了嘴。 王伊将有些得意,那神情好象一个将军刚刚攻下了十来座连日来都久攻不下的城堡,神气活现。他抚摩着黑色怪物,眼皮也不向未来人眨动一下,似乎不再想理会他。 “知道厉害了么?这只袋子全是天蚕丝,它由一千条万年冰蚕经过七七四十九天一齐吐丝才得以织就的。”看到未来人全神贯注倾听,没有打断自己的话头,他又接着说——“除了我这一只万宝袋子之外,还有阿飞那儿也留着一些呢。” “阿飞?阿飞是……” “阿飞于壁虎是我飞天蚕老的徒儿,剑花就只有这么一个乖徒儿!” “飞天蚕老,剑花?这位剑花又是谁?” “飞天蚕老是我,剑花也是我,我有两个江湖称号,而我的名字叫王伊将。” 未来人一直到现在,才知道怪老人的名字叫王伊将:“原来如此!”他顿了顿又道:“我叫方士,没有江湖称号!” 王伊将挥了一挥大手,表示很不耐烦听到无名的小卒自报其名:“看来,咱们的缘分就到此为止了,别的,也都没什么好说啦!” “是吗?是吧。”方士似乎若有所失,在自问自答。 “是的,你可以走了,而我也找到了万宝袋!”王伊将恶狠狠的,看起来就像是希望把方士一脚便踢到几千里之外。 “我临走前,你能够告诉我万宝袋的妙用吗?”方士还是很不相信眼前的老头会有什么惊人之举,会有什么惊天动地、鬼泣神嚎的超越时代科学水平的杰作。 “哎,哎!我说你这个人烦不烦呐?”王伊将口上骂着,脑海却在回忆着前尘往事…… (2) 好象谁都知道:最普遍的有磁性的物质是金属,而金属之中,又以铁类最容易接受磁性的反应。其他的金属,镍、钴、锰(顺磁质)、铋、锑、汞、锌(反磁质)等,也都受磁性的作用。 当今的科学家们已经发现,磁铁之所以有磁性,是由于磁铁与普通铁的铁分子排列有异之故,磁铁的铁分子排列整齐,各异极互相衔接。所以磁铁如果加热,或受猛烈的震汤,分子排列的整齐消失,磁性也随之消失。 人类现在还未曾尝试将其他金属的分子作同样的排列,如果开始作那样的工作,那么,就可以出现磁性的金、磁性的银,甚或至于磁性的非金属。 等到有一天,出现了磁性的非金属之时,那么,人类的生活,就会起极大的转变。 ——“桀桀,桀!” 鸭子的鸣叫声,扑水声不绝于耳。 王伊将住的家,门口不远处,有一个小湖。 这个湖边总是有一大群的野鸭在嬉戏,某一天王伊将追赶着鸭子,叫它们一个劲儿飞上了天。 这天,得意非凡的王伊将,和他的徒儿于壁虎,异想天开根据电磁推拒原理,发明了一艘不用螺旋桨的小潜艇——即那只万宝袋。他们利用电力,使得湖水中产生磁力线,整个湖水便成为了他们潜艇的马达,磁力线之间的推力,可以将这艘合两个成年人身体之重的“潜艇”,以每小时数里的速度前进。 (3) 方士一直看着王伊将,没有出声。 王伊将陷入回忆之中,呆了好一会儿的神,终于回到了现实,又马上攥紧手上的万宝袋,叫道:“小子,现在我可不得不告诉你,这是什么了!” “是什么?”方士的两眼盯着那万宝袋。 “这是一条笔直通往过去和未来的时光隧道!”——王伊将一本正经道。 “时光隧道?哈哈哈……”方士好象许久都没有听到一个真正的笑话了,他仰天一阵放肆大笑。 王伊将却完全不理会他这个笑是一种讥笑还是一种纯粹出于善意的笑,或者是一种完全没有意义的笑,自顾自接着道:“用现代的实用科学知识,都只能够证明一些明明有根有据的设想,是根本就不着边际的……而我假设现在有这么一个封闭的空间,只要积聚一定的能量,在里面产生一个黑洞,破开时空。那么这一个有关于地球磁场的输送器(说话的同时,王伊将的手指了一指万宝袋),根本不需要突破各个空间相互之间的时间环节,便会把人送入已经设定时间的时光隧道里面!而现在我就要回到一百年前,我自杀的时候……” 王伊将手提万宝袋一说完所有该说的话,好象发表了一篇权威性质的论文,望了一望未来人,猫着腰缩身钻入了以天蚕丝制造的奇怪袋子当中。 只留下那未来人的笑声,还在原地上的空气间不住回荡,打转儿。 (4) 任何人从生到死,都在和“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打着交道——一座宏伟壮观的建筑物,可以被人们在一夜之间拆成在地上到处散落的块块石砖,然后又按着新图纸,重新砌起另一栋高楼来。一架机器被拆卸成为一个又一个的零部件,再进行重新装配,仍然具有原有的功能。 王伊将藏身于万宝袋子(学名:磁场输送器),感觉自己浑身龟裂——像一栋房子被拆散,像一具机器散架,像一块晶片四分五裂了。 实际上他已失去了生物体所具有的活动能力,生命形式被分解成一种原始的蛋白质存在,蛋白质停止了新陈代谢的作用,不再跟周围的环境进行物质的交换。 他身体上的生物电流也已暂停,神经活动与肌肉活动,均不伴随微弱的电流和电位变化。 他——现在是一个死人!十足的死人。 实际上,王伊将现在是在宇宙的无数空间中,飞快的穿梭而行。他,真的能回到自杀之时么? (5) 某国,光风城。 城郊,一个小湖中,一望无际的湖水已经春波荡漾。湖上的小舟由远至近三三两两,正在忙着采蚌。 两只乳白色的沙鸠,低低贴着水面向湖心飞了去,发出关关叫声。绿草如茵的湖岸边有一对欢快的孩童赤着双脚,他们裤腿卷齐了膝盖,各自手提一只竹蔑编织的鱼篓。鱼虾无数,正在篓中不住蹦跳。 不远处二十米左右,一只舟上面,船板上已躺着无数只蚌,一个摇船桨的艄公立在船尾大声吆喝了一声:“小髫,小风!你们再玩一会儿就回家去了吧!” “好啊!阿公。” 蓝天上面,几朵白云轻轻移动。这时,叫“小风”的孩童拣起地上的一颗小石子,往水面直掷了过去。 湖水碧绿,沙鸠还是低低飞翔。但小风的脸色倏然变了,而他又看到了什么? “啊,那是什么?”他大叫了一声。 天空上方,其中的一片天,在风起云涌着,几朵云在一小片的“地盘”,一下化成了一匹白马。小风以为云的形象好象是马,但是云已根本是一头高抬着头颅的大马,纯粹足不溅土的,犹如那传说中的天马果真猛然现世了! 它似乎被某人套上了缰绳,准备关入驿站中,在随风变化,发着老大的脾气,忽忽原地打了好几个圈子。一边的小髫也目睹了这个奇景,已忍不住大声叫着:“是马,那是一匹马!” 天马在打着转儿,那一小片“地盘”上面的乌云便越压越低了,暴雨似乎转眼欲来。这时候已经泼墨画似的天,又忽然闪起了电光,一道耀眼的电光。 接着天马奔驰,脱缰而来。 有一团泼墨,也不知道是天上有人在做书画时意犹未尽,还是天马的四蹄带着来了,来势凶猛无比。 湖上的艄公从一开始就耳听着孩子们嚷叫的声音,然而却不知所云,这时他终于回过头来,朝岸上的四周,仔细扫视了一番。 “啪!”一声巨响,是一件物体落入水中发出了怪声。 一阵水蒸气弥漫开来! “阿公!”那两个孩童,艄公的两眼望着水面。 #奇#“有东西掉进水里了!”——两个孩童喳喳的乱叫。 #书#“那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网#“不错。” 艄公听不懂他们的说话,水面上却浮现出一只椭圆形的物体,黑糊糊的,通体都没有另外一种颜色。 艄公有一些心跳——这是什么东西啊?他发现这个怪东西有一些成人形,扎扎实实的,像一只里面裹满了糯米的粽子。 这粽子,又忽然动了起来,好象要挣脱外面绳子的束缚。粽子的上面,却没有绳子捆绑着! (6) 从天空落下来的物体,好象只粽子。 “阿公,怎么回事?”是那两个小孩在问阿公,阿公立在小船的船尾,手撑竹竿。 他是一位江湖阅历很广泛的老艄公了,所以他觉得这一只“大粽子”,其实是一架飞机。 失事的飞机,像是一辆摩托直喷着尾气,掉到地下来了。却不是别的什么,正是那只奇怪的万宝袋,袋中有人——是昏迷不醒的王伊将。 王伊将,终于已回到一百年前——他自杀的时候! 第九回 遇鬼惊心  光风城,翔泥路。 由于,这一条路一直通向城北的黄水风景区,所以路况很好。修路工人在好几年前就已在此修筑路基,并且浇上了水泥。 而那些只要平时就很喜欢驾驶着自己的爱车四处去兜风的人,恐怕都一定知道:只要人一到这里,那些两层以上的楼房,就很少见到了。 放眼望去,一排排的到处皆是平房与农舍,一幢又紧挨着另一幢。这一带,本来就是市内有名的贫民窟!不但经济十分萧条,气象也萧索极了。 事实上,根本便是因为这一边有一处出了名的绝好风景,要不然即使酷爱到处兜风的人,也绝对不可能专门跑了过来嬉戏一番的。 一路风尘,马自达、毕加索、丰田、雪铁龙……各类名车,都从此处急驶而过。 老苗全家,住在翔泥路上。 老苗一天到晚都要出门,他这人爱打牌搓麻将,所以老是出门,一日起码出三次的门,时间分别在三餐以后。 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里面,除参赌外,老苗一般都没有其他很要紧的事。好赌的这位仁兄,也许也有一些别的偶而为之的个人爱好:喝酒,或者是一路小跑至这附近的一个广场上面,看美女跳脱衣舞节目。 老苗虽然经常要出门,却很不喜欢出远门,因为他认为呆在家里的感觉,实在真的很好。现在他又回家了,还没有到家。出门才一刻钟,他的行踪当然还在翔泥路上面,但已经开始马不停蹄的往回走。 这个时候,他的手上提着一瓶白酒,这是刚从十号民宅一楼的超级市场里面买到手的。老苗正准备以光速打道回府,刚起跑一分钟的时间,却已跑得气喘吁吁了。 此时的天空正在下雨,毛毛细雨。这场雨有越下越大的趋势,所以老苗才不得不赶快跑。他才一出超市的门口,就已拔腿便跑。 但十号民宅和翔泥路第五十六号民宅(老苗的家)之间的距离确实有一些远,大概有一两百米的路。看来,无论他怎么跑,也难逃变成一只落汤鸡的厄运! 只不过是下午四点,天色竟已黑得像日暮时分。一大片的乌云,压在近处群山的山头,雷声响起,空中开始降下大雨。 “先躲一躲吧!” 老苗在东张西望着,瞅准了路边一户人家建有低檐的门口,便准备奔过去藏在那儿。这时一张崭新的百元面额的人民币,被平平摊了开来,跟随一阵清风飘过来! 老苗的眼睛马上随之一亮,立即脱口道:“正所谓,人无横财不发。”他赶紧停下脚步,认真仔细的去辨认这一张纸片的根本性质。“是的,确实是一百元!” 被惊鸿一瞥的纸币,在半空中晃晃悠悠翻了两个跟斗,忽然飞到离老苗的跟前不到两寸的地方,可能只要老苗伸一伸手指头,便可以顺利的把它占为己有了! 老苗脸红心跳起来,但是他只这么一犹豫,等到再伸出一只大手去抓时,已完全来不及。这张纸币调皮的跑开了,一下跑出了两米多远的路。 它虽然身在一丛又一丛的雨点射程当中,却不落下来,似乎完全没有任何阻碍,似乎这个时候风吹的力量,要比雨水的冲击力还要大许多。 老苗下定决心,即使天边的雷神,一声巨响之后就落下平地来,也要把这个突然飞来眼前的横财弄到手上。纸币却有了人类的心思一般,千方百计要避开他的追击,正忽左忽右,忽上忽下!等老苗一靠近,就好像有人在它的身上系了一条透明的细小绳子,虽然看不见什么,但只是被轻轻一拉,它又倏然远去了。 老苗焦躁不安,站定了身子喘气。但,那张纸币竟然生了双脚一般模样的又悄悄走了回来,在靠近他。老苗以为是对面有一阵风在吹,吹动了它! 眼看距离渐渐缩短了,他还是一动不动。两米,一米,半米,一尺,一寸……他大喝一声,猛地暴长一条手臂,捞向纸币。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雨已经停了。夜空有星,路灯昏暗! 老苗感到身子很冷,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冬天当然很冷喽!”他嘀咕着,摊开了一只手,掌心向上。这一百元,总算到手了! 他感觉已被攥在手心的纸,简直比一条真正的鲤鱼还要滑、还活蹦乱跳、更加有生气呢。老苗嘿嘿傻笑,这可是一条金鲤鱼呐!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身体却愈来愈冷,特别是背后——他有好几次都想扭过头去看看,到底有什么鸟东西,在死劲向自己吹着冷气。 可他为什么不回头去看一看呢?因为潜意识并不允许他这么做,老苗很想弄清这个潜意识为什么会存在——它为什么要说“不”呢? “啊,坟场!” 这里可是一个乱葬岗,堆在这里一起埋的无名尸体,它们连一块墓碑也没有。老苗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迷迷糊糊走着走着,居然就会跑到市外这一处平野上来!他离开家,差不多已有一里远了。 老苗认为自己其实没有走这么多的路,“真是鬼迷心窍。”他攥着手心的钞票,看着路边近在咫尺的坟场,又侧了侧身子,松开手低头去检验这一张钱,其实是想得意的向他自己炫耀战利品罢了。 “咿?”他终于受不了了,觉着确实有个小鬼从坟场中凭空冒了出来,在用锥子用力敲着自己的后颈。 “真要人命!这是一张死人用的冥币,嘿,晦气。呸、呸……”老苗心慌意乱的转过身,迈开腿便跑。跑着跑着,他低头看见地面上已悄悄多出一条影子。怎么会有两条人影呢? 他站定了,看着路灯。灯很亮!又看看脚下——自己的双脚,向地面展开了一条黑影,在这条影子的旁边,却有另外一条黑影。 两条黑影都有身子、有人头、有肩膀、有手还有脚,老苗的心里希望:这两条黑影都是属于同一个人的,也就是他自己的,所以他试着去摆动了一只手,在旁边多出来的那条影子,却也不差分毫摆动了一只“手”。他摇了摇头颅,影子却也摇了摇“头”。接着又踢了踢脚,而那条影子也踢了踢“脚”。 “确实是一起动的!但为什么会有两条影子呢?” 物体凭借光源,所以就有了影子,在老苗的身边,却什么都没有——要是没有物体,空气又怎么能让影子出来呢?难道这影子的本身,就是一只鬼物?鬼物趴在地上,明明是爱做恶作剧的心理在作祟! 接下来,老苗就看到了在他一生中所见的最希奇古怪的事情。他看到那条人影——其实,已不能确定它是人的影子,老苗看到鬼影子在泥地上打了几个滚,与自己的身影拉开了距离,他看它分明是想爬起来,正在“痛苦”无已的挣扎不休。 他的双眼已经睁得老大,这条黑影,同时令他感到它是在看着他,黑影的口鼻眼耳,俱在!似乎还在使劲呼吸呢。 “莫怕莫怕!我是人。”一个声音,但老苗发现声音的来源,并不出自地上的黑影,出于别处。这个声音显得苍老,老苗觉得那说话的人年龄,肯定与自己一般。 而那黑影现在终于站立了起来,直盯着老苗。一堆纸币也突然冒了出来,腾空飞舞。纸币全是冥钱。这冥钱是随着那条可怕的黑影,一齐从地狱出现在人间的么? “黑无常,你一路追我到此,究竟要干什么?”——苍老的声音。 “黑无常?”老苗的头脑嗡的一声,就吓晕了,再没有力气逃跑。 “嘿嘿!黑无常,你吓坏人家了。” “王伊将,你回到百年前的行为,可是破坏地球磁场的罪行!” “哈,有你这么罗嗦的么?”发出苍老声音的人正是王伊将,他身裹万宝袋,样子象一只蝙蝠。这时他突然振起了双臂,像蝙蝠般掠起,身形在黑暗中滑过…… 第十回 一根手指  (一) 身形犹如一只在夜间捕食的蝙蝠,飞快行动着,王伊将虽然知道这个无常鬼难缠得很,还是在心下打算与其一战到底。 无常鬼眼望着那只万宝袋,看着王伊将,却好象是在看一只老乌龟。 王伊将绝对不是一只缩头的乌龟,他正在笑骂:“兔崽子,你追得上我吗?等你追上了,老子再和你斗——” 黑无常展开身法,体轻如燕,人在空中一下就出手了。他的一双手如两块布带子飘荡着,飘逸非凡,已令人捉摸不定。 王伊将哂笑:“流云袖!你老二使出来的,该不会是专门用来唱戏的烂招数吧?” 黑无常手上使的正是“流云袖”——袖飞如瀑布,下手如有神助。袖长,长得似无力击敌,实际上却“虚虚实实,无虚无实,虚中有实”! 王伊将不理会长长的袖子正卷向自己,他只是伸着头,摊开了双手和双脚,脚没有动,手却在展动着,如一双鸟的翅膀。 “看招!”黑无常又使出了一招“袖里枪”,那长袖犹如生出了骨肉,一下坚挺了起来,如棍子横扫着对方的全身要害部位。 “袖里枪”黑糊糊的,在夜色下“霍霍”有声响! “小心!我出招了。” 王伊将随风看风向,听风听敌动,猛地将五体缩入万宝袋内。他倏然滚动万宝袋,如一只无刺的刺猬,人袋一齐攻击黑无常。 这两者,在空中飞翔如鹰,一时出手如电! 黑无常的“袖里枪”死力拍击着万宝袋,想止住它的汹汹来势,但是宣告无效。他便只好飞身逃开,企图闪避。 王伊将在万宝袋里,眼看与黑无常的距离缩短,忽然伸出了双手,抓住了黑无常的脖子。 黑无常拼命挣扎,袖里枪一下也未停,却听“呀”的一声叫,袖里枪敲击着万宝袋,被特殊材料制造的袋身反弹了回来,像一片刀锋一样,砍在无常鬼自己的头部。 无常的半颗头颅,便碎了…… (二) 高崖,大江。 江流活像一条怒龙,张牙舞爪!带着汹涌波涛,永无休止的向前激冲奔去。 刚刚击败黑无常的王伊将立在高崖上,俯视急流,眺望半里之外的大王谷。他心内涌起了豪情与壮志,想着自己的英雄了得,自负平生。 当年与邪赌三鬼的一场搏命大赌,本是他人生最得意之事。而眼下,又多了一个手下败将无常鬼…… “天下,又有谁能与我为敌?”他豪笑!刚才的一番战斗活动了筋骨,令他心跳不止,体内已热血沸腾。他跃跃欲试,根本未过足拳脚之瘾! 时光倒转——若干年前——天上悠悠的白云,伴随耳畔“吱吱”的蝉鸣。 王伊将在某一座山上的一处采药(他徒儿阿飞于壁虎正生病了),当他采到一朵千年蓝花的时候,一声冷哼,从身后传了来。 他愕然回首! 只见几米外站着三名男子,身形雄壮,身上的衣服不是红就是黄,予人怪异之感。这三人都三十许人,样貌普通,却又近乎邪异。 “哈哈,辛苦你了!”只听其中一人仰首长笑。王伊将浑然不解其意:“辛苦?何谓辛苦?” 那人续道:“王兄之恩,难以回报!” 王伊将沉声问道:“我怎会有恩于你?” “因为王兄为我等采灵药之劳,我等一拜亦难谢。” 王伊将望了望一篮草药,更加的不解:“草药?这草药会是你们的么?” “现在不是,很快就是了。” “哦,不懂!” “只希望王兄能与我们一赌。” “赌?” “对,打赌。” “打什么赌?”“打赌你一定赌不过我们。” “未赌就先打赌?” “对。” “赌什么?”王伊将猛地想起江湖上三个类似属于神话的人物来——邪赌三鬼! 有多少人只要一提起邪赌三鬼,便咬牙切齿的痛恨?因为有多少人被这三鬼害得倾家荡产,身败名裂? 王伊将的眼光利若大鹰,心下沉思着。在炯炯有神的目光注视下,那邪赌三鬼只感到自己的衣服一点蔽体的作用也没有! “好!我跟你们赌,就赌篮子里面,一共有多少株药草!” “赌注是什么?”——三鬼眼睛发亮,问。 “你们的命,和我的命!”王伊将大喝。三鬼贻害着人间,但其实他也不是想为大家除害,做一件什么好事来给人看。他只觉得平白有三条性命捏在自己手里的感觉,很好、很痛快。 邪赌三鬼道:“好啊,就赌命!我们赌所有药草合起来的数目,是偶数。” 王伊将似乎无可奈何的道:“那好,我赌的便是奇数! “一……十……十九……三十二……” 药草很快就被数出来,随着“三十二”的报数声过去,三鬼脸色变了,因为只要王伊将说对奇数,他们就得马上赔命。在他们心中最好的结果是:王伊将说错了数字! “三十六!三十七——”王伊将紧张得很。 数完了,但他两眼一亮,又突地发现:竟然还有一小株草,压在自己左手的尾指下方(右手在拨着药草报数),他紧张得几乎要命了。 “最好他们也和我一样失察,未见到最后的这株草。”他把药草用力压在尾指下方。接着,他大笑:“三十七!是奇数啊,我中了。” “是三十七……是奇数。”三鬼赌的是偶数,顿时惨然变色,猛地一齐把头撞向身边的一方巨石——完全是以卵击石了!他们的生命似彗星般短促。 这个故事,也彗星般、奇亮的划过了五湖四海上空! 第一回 疯癫有因  (1) “九姑娘——九姑娘!”有人在高声的大叫,张三九却不应。 “九姑娘!” 九姑娘还是在走路,脚踩着高跟鞋左手挎着包,是钱包,鳄鱼皮制的。 那人追了过来,“喂!”人到了她的跟前,死劲拍了一下她的肩头。 “谁?”张三九没有被吓一跳,但心里却很是恼火。 “我呀。”是于壁虎! “你啊?” “恩!” 化妆盒在张三九的鳄鱼皮包里发出“咚咚”的怪响,他们俩并肩走在这条十分宽敞明亮的街道上,感觉久违了。 (2) 辣椒好吃,很好吃。很辣!因为辣,所以于壁虎才很爱吃。于壁虎爱吃,不仅仅是因为辣椒辣得可怕,也是因为它的香气。 他刚刚又吃了辣椒,刚刚,正是午饭。午饭时,他吃了半斤之多的辣椒。 可刚过了一个下午——傍晚,饭桌上并没有辣椒,于壁虎却又尝到了真正的辣味,是他自己那双已辣得厉害的手! 一股外力,正像铁钳子一般夹住他的手,令他感到又辣又疼!他心里早知道痛了,发出“哇——”的一声惨叫,然后一双嫩嫩的、又白又小的女人手,就终于放开了他。 女人张三九正哀怒的在黑暗之中叹息:“别以为我又放过你一次,我们之间是永远都没完的!”这叹着怨气的声音真的很沉重,一声又一声,轻轻钻入了于壁虎的内心深处。 于壁虎似乎丑恶的心灵,便突然被什么东西猛震了一震……在不停震荡着,一下又接一下,一下两下,三下……等到第N下的时候,那“丑恶”的心灵有个念头:我师父害人了,是害了她啊! “但是,我师父王伊将他已经死了!”——于壁虎轻叫。 “死了?”张三九却完全忘不了自己的身体当时被折磨的苦楚,她在大声叫:“他死了就怎么样?做作。” (3) 房间里点着几盏油灯,但光线却还是很糟糕,暗极了——只能够依稀看到墙壁上投射有两条细长的影子,|Qī-shu-ωang|而绝不可能看清这一面墙上挂的到底有什么物什。 从黑影上看来:一个人瘦,另一个人更瘦。那高个的要比稍矮的瘦许多,这是一副相当明显的图象。 那高个的人是一个衣着挺古怪的人,他阴沉着脸,慢慢靠近了一位西装友——是那一位稍矮的人。 他对着矮个人出声了:“先生?” 声音很空洞……这声音似乎生来就空洞,生来就很不好听。几乎听不见,简直是一个在坟墓中幽幽叫响的回音,它在呼唤谁? “先生——”是第二声了。 “是谁?”终于有人听到,并马上应了一声,他听到的结果,得到的就是一个山响一般的耳光! 他发出一声惨叫:“啊——” 他看上去的确痛苦万分,却还是又接着作出了回应:“哎!是你!” 一只手十分苍白却也十分有力,大力扯着他的衣领,把他整个人都提了起来。他先是吃着惊,又陡然垂头丧气了,在不住求饶:“师父,师父!” 站在他面前的师父,头上戴了一顶帽子,黑色的礼帽,这时候似乎点了一点头。 “啊!你老人家没有死?” “是的,你看清楚了,我现在就站在你的面前!”这个奇怪的师父,正是王伊将。 “是的!是的,师父!你老人家的身体尚健!”于壁虎已跪在地上了,他认为自己早应该跪下来了。 (4) 夜深,猫叫,有人! “我要回家!”女人,张三九。 义盖云天的张三九如果再不尽快的回家,那么,即使给那些无处可去的野猫吞在肚里,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她家中还有一个儿子在等待着呢!这个儿子,张三九自己认为是和黄强相好才出世的。 “咕嘟”一声!张三九又往嘴里猛灌了一口黄汤,同时哼起了一支歌儿。 “砰!”她摔了一跤,摔得四脚朝天。 “兄弟,千万要小心青蛙!”一个头上戴着安全帽的修路工人,一身紧身的苫布制棉衣。 这几天的持续高温已达三十八摄氏度,在如此热天的夜里,这人竟还穿着一身密不透风的劳保服装,难道是个疯子? 张三九的眼睛亮着,“你就是青蛙?”她爬起身来,嘻嘻的笑,敢情是喝多了酒。 “人家好心劝你,你倒这个样子,居然骂人家是青蛙。”那人摇头叹气! “你不是青蛙,那青蛙在哪里?你又是谁?” “我不是青蛙,青蛙在这里!” 古怪的修路工人从后面的一棵不高的小树上吃力地取下了一只沉甸甸的蛇皮袋。 有风吹过!一股难闻的腥臭无比的气味扑鼻而至,张三九快晕倒了。 “呓?恶魔,是你!” 恶魔,正是王伊将:“是的!是我,哈哈哈……” 王伊将在烤青蛙吃,却不料遇见了张三九。 他身上的那一套衣裤自然不是劳保服装,而是防弹天蚕衣! (5) 阳光星点,从树叶间漏了下来。 阳光正照在王伊将的脸上和身上,他现在的感觉真是好极了!虽然天气很热,虽然他其实也很怕热,但是王伊将的自我感觉,良好得已使他整个人都忘了现在是夏天。 他走在林子里最宽的那条由碎石子铺成的大道上,大声唱着歌!哈哈笑着,一跳又一跳。 他身上竟然还穿了那么多衣服,三件针织的毛线衣,一件披风。披风是米黄色的,或许应该说,它原来是这个颜色的…… 因为在披风上面,已粘着不少蕃茄汁和鸡蛋清,又红又黄,别的还有许多古怪的颜色。 敢情那镇上的人,在菜场里刚刚对着这个疯子玩得十二分的痛快! 而疯子也不介意,疯子本人都没有意见,九天之上的玉皇,地府中的牛头和马面又怎么可以胡乱就给“安份”的市民定了罪呢? 一个市民笑了起来,市民们都笑了起来。 看来,根本就没有几个好人,因为好人便万万不该跟疯子扔着鸡蛋、西红柿开玩笑的。 王伊将疯了,因为他听说张三九已有一个儿子,但这儿子却不是由他和她所生。 (6) 睁眼不见光,伸手不见手,黑暗无比—— 此时,竟然如此的天昏地暗!只见天上没有太阳,有乌云一片片。乌黑色的云堆,一片片的看上去都很严密,似乎牢不可破;又似乎里面有无数个巨大的裂缝,裂缝之中落下了风,大风。 大风在吹,正在“呼呼”乱吹,几乎使路上的行人,连站都站不稳。 这里这一条路,是笔直通向菜市场的。现在,在这一条路上面行走的人,并不是很多,大概不超出十个——这些人可能都是因为身有要事,所以才不得不在屋子外吹着风。 一个举止奇怪的人,混在匆忙赶路的行人中间,正在大声歌唱。与其说他是在歌唱,还不如说他是在吆喝,这人举手抬脚,嘴里大叫着:“哎!妹儿,我很爱你啊!你也爱我吧?” 他实在太瘦了,整个身材看上去,犹如一根竹竿。他很苍老,头发和胡子都长得老长,显得雪白。一阵风“呼啦”吹过,这人立即被吹得整个身子东倒西歪。他摇晃着,却始终没有被风吹得跌在地上,爬不起来。 真是奇迹,象他这么枯瘦的人,居然没有被吹飞、吹走!不但没有被吹飞,刚刚被大风摇晃了几下,现在他居然就已站得纹丝不动了。 看来,他使出了“千斤坠”的定身奇法。借着他使出定身法的良机,来仔细看一看他长的样子和身上衣着。 在前面说了他很老很瘦,其实除了“老”和“瘦”这两个重要的特征以外,这人也基本没什么其他的特征了。不过这人的面相很怪,所以就不得不在这里描述一番。 他一双眉毛好像两条卧蚕,长得又粗又短;眉毛下面的两眼,是血红色的,犹如食人魔鬼的那种红眼;这一双怪睛,在发出光看着人时,似乎两把蘸了油水的刷子,在别人的身上刷过来又刷过去。 他的鼻子是鹰钩状的,伸在前面,仿佛永远都在探取什么。他的嘴巴紧闭,嘴角下垂,显得极不可一世。他的耳朵遮在长头发里面,完全看不到。 ——这个人的五官,就是这样子的!这个人的身上…… 在这炎热的夏天,他身上竟然还穿着毛线衣,还有一件披风。衣服非常的脏,即使用整条长江的水去洗涤,好象也洗不干净了。 此时,脏人还在吆喝:“妹儿啊妹儿……” 一个行人,被他的吆喝声吸引了过来,问道:“朋友,天都快下雨了,你怎么还不快走?” 脏人嘻嘻的笑,表情痴呆问道:“下雨?下什么雨啊!请问你认识王伊将么?”行人疑惑:“王伊将是谁?我不认识呢。” 其实,这个脏人自己就是王伊将。一个人若连自己都已经不认识,那么他的神智还会很好么?把这个正在纠缠不清的疯癫脏人王伊将先撇开一边,我们去寻找王伊将为什么会发疯的原因——阎罗殿中,鬼气森森!这里面有大小鬼、无数的鬼—— 被吊死的长舌鬼,淹死鬼,冤死鬼,赌博鬼,好色鬼,败家鬼,饱死鬼,嗜烟鬼……一切鬼,都应有尽有! 一个穿玄黑色长袍子的老鬼,拉长着一张老脸,端坐在一把椅子上,抽闷烟。有两个小鬼,一直便站在他身边的一两米之外,现在忽然开口轻叫:“黑无常大王!” 这个老鬼原来是黑无常,他应声道:“恩,何事?” 两个小鬼道:“黑无常大王,你的头确实没事了么?”黑无常道:“没事了。” 只见这黑无常把一双手掌摆放在头颅的两边,死力按了下去,头颅便发出了“喀”的一声怪响,他听着声音,道:“我这颗头,幸亏能把碎掉的那半个装回去,要不然就不完整了,样子就变得不好看了啊!” 两个小鬼回道:“恩,那是!”黑无常忽地发出了一声轻呼:“咦?” 两个小鬼在一边一惊,问:“怎么了?”黑无常道:“哎,这上面的几根螺丝怎么松了呢?” 他的鬼头,突地裂了开来,敞开着,半个已倒挂在颈边,暴露出整个脑组织。原来,他的头颅被王伊将切掉半个以后,是用螺丝来安装,回复原形的。 黑无常正在大叫:“你们快去拿镜子来。”那两个小鬼其中的一个,赶紧飞身跑开,去拿明亮的镜子了。 镜子送到!黑无常把镜子放在脸前,左看右看。只见他那半个掉下来的头颅,犹如一尾死鱼,正毫无生气的垂挂在那里。 黑无常又在命令:“快给我去拿起子来!”一个小鬼又跑开,去拿起子了。 起子送到,黑无常一手拿镜,一手拿起子。起子的尖端,捏着头颅上面安着的螺丝,在不住旋转。 两个小鬼站在一边,看着黑无常对自己大动手术,正不停动容!是的,这黑无常的头,究竟是用什么来构造的?竟然能忍受螺丝穿孔引起的疼痛? “只要螺丝不再松脱,本大王头上面的伤口,在这几天之内就一定能愈合。”——此时,黑无常似乎终于已捏好了头部上的螺丝。 一条硕大的灰影子,凭空出现了!这条灰影,腾空在飞。灰影在叫:“我的黑使者,你的伤可不碍事?” 灰影跃到了黑无常的身前,停住了身形。黑无常向灰影敬礼:“阎王老人家,你好!” 那阎王身着灰衣服,道:“由于你是半机械半血肉的躯体,所以一般的伤,应该是影响不了什么的;但是这一回,我听说你受的伤可根本不轻,竟被凡界的人砍破了头,大脑受了重创、直达第四脑室。” 黑无常听了,脸上的表情显得很痛苦,道:“哎,实不相瞒!现在的我还脑充血呢!”阎王在用神打量黑无常,忽然道:“我看你的脑脊液……都流出了不少啊!” ——脑脊液,有保护中枢神经系统,和运走中枢神经系统代谢产物的作用。 黑无常一声叹:“哎!是的。”阎王道:“你最近尽量避免脑力劳动的好!” 黑无常咧开了大嘴,苦笑着。这一笑却牵动了他脸上的那条伤口,这伤口从额的中心,直达下巴尖。伤口破开,露出一条缝隙来,缝里面有些许的脑浆,正横溢了出来。 那阎王看着手下的怪相,见多识广的他,竟也有些害怕了。他用手按住口部,防止恶心呕吐,语字含糊的说话:“那个凡界中人究竟是何等人物,居然能令你受创如此?“ 黑无常“嘿”的一声笑:“我倒霉归倒霉,不过,那人现在也应该很痛苦。”阎王讶问:“为什么?” 黑无常接道:“只因为他穿越了磁场,跨过百年,回到百年之前,脑电波已受磁场的扰乱。”阎王懂了:“那么,他现在一定是不疯即死的状态了。” 黑无常连连点头:“对!对!” ——脑电波是脑子活动时候产生的电效应,经过电子仪器放大后,可以在纸带上划出波状条纹,或用示波器显示出来。 通过脑电波的观察,可以帮助诊断脑部的各种疾患,或进行有关思维的研究。王伊将确实疯了,他疯掉的原因,原来是如此——脑电波受到磁场影响,而变为杂乱不堪。 阎王忽问:“但是,他为何能回到百年前?” 黑无常解释:“因为他有一只乾坤袋子,是个磁场输送器。”黑无常看阎王听得不太明白,便详细补充道:“事情是这样子的,一个未来人类,回生了他的白骨,而当时,我和白无常兄弟也都同意他再生,可是,我们根本就没有同意他后来去穿越时空!” 阎王:“那是!穿越时空能使时间质变,改写历史中的所有一切,这可绝对是严格禁止的一种行为啊!” 第二回 驱蚕吃人  刚刚下了雨,大雨,这一场大雨,是在刮过大风以后,接着就降下来的。王伊将穿着一身脏衣,跌坐在地上面。 那是一块湿地,湿地上原本柔软的泥土,全都被雨水击打得一塌糊涂了。这些湿泥,完全泥泞,正如汤水!王伊将呆坐在泥水里,看上去好象一只狗儿那么狼狈。但是这只狗,再没有人会来领养,快要变成了野狗。如狗的王伊将趴在地上,忽然打起滚。 ——脏水,自然粘满一身。呜呼!现在的王伊将,不光只神情如狗一般颓丧,行为也如狗那样,猥琐不堪了。这会儿,王伊将眯着一双老眼,盯住了那一直在泥水里面躺着的几片黄菜叶。他一直盯着,盯了半天。忽然他张开嘴,吐出舌头,凑近一片在漂浮的菜叶子,用心去舔了一舔。 “这菜叶的味道好么?”一个声音响起,传过来,传入王伊将的耳孔。发声的,是个路人。这个路人一直就站在一边,很耐心并很仔细的观察疯子王伊将,已经很久了。 王伊将听到了话声,嘴巴放开菜叶,抬起头看人。他看着那路人,嘴上说话:“叔叔,我好饿!” 叔叔?路人听了这个称呼,又看了看地上的这个脏老头,忍不住大笑起来。王伊将问:“叔叔,你笑什么?” 路人:“我在笑你胡乱叫人,你年纪都比我大得多,其实你自己才应该是我的叔叔啊!” 王伊将:“我是你叔叔么?” 路人:“对,你是我的狗叔叔!” 王伊将:“原来我的名字叫作‘狗叔叔’呢,哈哈太好了!” 路人在叹气,并且摇头。路人正同情着王伊将,却不知从何处,一下冒出了一个挤眉弄眼的小孩。小孩在拍手笑:“哈哈!狗伯伯,疯伯伯……” 小孩笑着叫着,又弯腰在地上捡起了石块,扔向王伊将。王伊将瞪着眼睛看那小孩子,却也不生气,笑哈哈的:“狗伯伯,疯伯伯都是我么?原来我有这么多的名字啊!” “我可不是在叫你的名字,我这是在骂你呢!”骂人的小孩完全无策了,因为他所骂的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被侮辱了! ——骂,已经达不到骂之效果。 “哼,你骂我么?”疯得不可救药的王伊将,却似乎在一时清醒了过来,身子猛然打一个颤。他把一张马脸拉得愈发之长,捋着白色胡须说道:“小子!我可要让你知道胡乱骂人的下场。” 说着,他高高举起一只手,拍向了小孩。先前的那一个路人,只道这个疯子发起了疯病来,马上便要害死人,心里害怕,焦急叫:“不可!” 但是,王伊将已拍出手掌,打了小孩一记十分响亮的耳光。 “啪!”耳光响着,小孩哇哇哭起来,三条大汉出现了! 这三条大汉,本来一直立在小孩的身后不远处,在看小孩作弄王伊将。大汉们身材魁梧,衣着简单,他们都一脸横肉,手臂粗壮。这时候其中的一个汉子,一个抬手,一拳挥向了王伊将。 王伊将被打中了一拳,他又疯了起来:“阿叔,阿哥们,怎么打我啊?” 另外那两个并没有动上手的汉子,站在旁边愤愤议论着:“真是活该啊!我看这个疯子十成是活得不耐烦了,居然敢打咱们家的少爷。”原来这三条大汉,是那个小孩子的贴身保镖。 先出手打王伊将的汉子,又已经在大叫:“兄弟们,让咱们一起收拾了这疯子吧!”喊完话,他已甩出一招“老树盘根”,牢牢抱住王伊将,不让其脱开身去。余下的两个汉子便走上前来,一人一拳,又一人一脚,攻击王伊将。 “砰!” 一个拳头,打在王伊将脸上的鼻子尖端,顿时,王伊将鼻上涌血,血流满面。 王伊将在问:“怎么打我的脸?” 一个汉子凶巴巴的反问:“怎么了?”王伊将解释:“什么地方都可以打,就是脸不可以,因为我的形象,绝对不能被破坏了!” 汉子们哈哈狂笑起来:“疯子也懂得形象么?真是怪事了。”这时那个一直死死抱住王伊将的汉子,却突然发出了一声尖叫——“哎呀!” 同伴们刚刚想问他到底怎么了,却见这汉子已经松开了王伊将的身子,爬在地面,龇牙咧嘴了一副嘴脸。汉子的脸色青紫,连唇部上都失去了原本血红的颜色。 王伊将身上的一件披风,竟在这时完全鼓了起来,鼓得如一只皮球!是他的护体神功不觉发挥了效用,强力去震开——那个一直都紧紧抱住身子不放手的汉子。 王伊将闭着一双眼睛,头耷拉着,站在那里,一动也未动。只见虚空,忽地有一条雪白色的古怪东西,在乱飞乱窜!三条大汉看见空中这一条雪白东西的同时,也纷纷发现——在自己的手背上面,爬着同样的一条白东西。 这白色的物体,到底是什么呢?他们齐声发问:“这是什么?” “你们手上的那些都是子蚕,而母蚕就是在空中飞的那一条!” ——王伊将不知在何时睁开了双眼,露出充满邪气的笑容!他的头脑忽然清醒了,神智完全回复。在他的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原本已不可救药的疯病,竟然也不治而愈? “哎哟!”“哎呀!” 吃惊、叫痛声不绝,这些声音都是三条大汉发出来的。只见他们手上的子蚕,已然吐丝结茧,那些丝,竟然全是通红色的!蚕丝一根又一根,笔直嵌入了大汉们手掌上的肌肉,大汉们吃痛的原因,也即在此! ——丝如钢针,刺得肉疼。 丝红,子蚕的蚕身也在渐渐发红,红得如炭火。这一条条蚕的皮肤,本身全是透明的,在皮下,隐约可见鲜红色的血液,在不停流通。 蚕体内的血在流着,大汉们的手掌却在干瘪缩小;蚕体内的血流得越快,大汉们的手,干瘪得也就越快——原来,这一堆子蚕,竟然是吸血的蚕! 不但吸血,还在吃肉。大汉们手上的肌肉,一块块的消失不见了,露出了森森的白骨头。 王伊将突然张开了嘴巴,从嘴里面吐出一根黄灿灿的丝。这个丝,黄得如黄河里的水!空中的母蚕一直在乱窜,这时候,似乎一只没有头的苍蝇找回了头,瞄准方向,飞向这一条黄丝。 它粘着丝,如一个在走空中钢丝的江湖艺人,身子一耸又一耸爬动着。王伊将招呼着母蚕:“快回家吧,我的蚕宝贝!” 没有人看见,这条母蚕,刚才其实是从他的口腔之中闪出来的,现在又要爬回他的肚子里面了。这王伊将的肚子,究竟是怎么构造的,居然还有蚕窝的存在? 王伊将自己知道,他是把蚕安置在从咽喉通向鼻腔的那一处所在,那里,是人体内一个“废弃不用”的地方。要不然,他把蚕窝安置在胃部,这蚕,还不都给胃液消化得干净了? 闲时,王伊将就经常放蚕出窝,喂其血肉。这一些血肉,有时候是从动物身上用刀子割下来的,有时候却是直接把蚕放养在人体上,让蚕自己去获取。 王伊将等到母蚕爬回咽喉上的老窝,便去看了看三条大汉的处境。大汉们的惨况可悲极了,令人不忍多看几眼。 子蚕的身体现在已大得如人头,浑身泛着朱红的光芒。是血肉,使它们胀大起来的!三条子蚕,三条大汉的身上,一人一条。子蚕们都已钻入大汉们身体上肉皮下的血肉组织中,在打地洞。大汉们的肉皮鼓了起来,微微蠕动个不休! 三条大汉,痛得早已昏死了过去。 “咚咚!镪——”一阵锣鼓声敲响!一群人奔了过来,他们纷纷叫喊:“打妖怪啊!” 王伊将脸色骤然变了,忙从口里吐出黄丝,令丝去靠拢那些子蚕的每个藏身处。子蚕藏身在大汉们身上的大块肉里,却似乎吃肉上了瘾头,对主人王伊将吐的丝,也根本就不理不睬。 “快出来啊,宝贝们!大事不好了,我可要跑了!” ——王伊将在大呼小叫。锣鼓声,已经鸣响在他的耳旁一米之外…… 王伊将忽地见到一条子蚕,血肉模糊飞了起来,掠向自己的身体。这子蚕的口部张开了,要择他而咬! 第三回 玩火自焚  (1) 王伊将,看着那子蚕感到害怕了。那条子蚕张着一张小嘴,嘴里有上下两排细牙,飞身冲向了它的主人王伊将,眼看距离越来越近。 王伊将不知所措,因为他从来都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自己亲手饲养的蚕,居然会反噬主人!他急急忙忙扬起了手,去拂那条子蚕。 那条子蚕,却已安稳的停下身子来,静静趴在主人王伊将的手臂上,张开嘴就要去吃主人的一身鲜肉。 王伊将身边的锣鼓声一直敲响个不停,却一时没有一个敲锣鼓的人,敢上前一步来打“妖怪王伊将”!锣鼓声中,那条子蚕一双暴起来的怪睛,绿荧荧的……当下,它只是张着嘴巴,却一动未动。 王伊将,连忙闭住了口鼻上的呼吸。他企图把自己装成了死物来困惑子蚕,因为子蚕从来都不吃死物的血肉——这可是他饲养这些蚕,经过好几年才得到的经验! 然而,那条子蚕在锣鼓声中,只愣了一小会儿,很快便又回复知觉,有了反应。它察觉不到主人的呼吸,却已感应到主人身体上面的温度,所以它就知道属于主人的这一具身体,完全是活的。 于是,它就已咧开着小嘴,低下头来亲近主人手臂上面的新鲜肌肤。它那一张嘴巴,看上去本来很小巧,现在悄悄咧了开来,竟在不断变大、化成巨大,口径直如一口瓷碗大小,差一点成为血盆大口了。 “哧!”一声古怪的轻响,蚕嘴终于咬上了王伊将的鲜肉,发出啃咬的声音。接着,蚕嘴在咀嚼! 王伊将吃痛,不住挥手,企图抖落下那条子蚕。他大喊大叫,痛得无比的辛苦:“哎呀——谁来救救我啊!” 敲锣鼓的人们,却早就已经退开老远,在十几米外看着蚕吃人的残忍情景。他们害怕怪蚕会飞过来,又扑到自己的身上,不住吸血吃肉。 王伊将的一张脸,死人一样惨白,满头大汗,肉痛已经叫他发狂。他身上的那一条子蚕,在先前的那个汉子身上吃饱了肉,本来就已大得如足球。现在钻入了他体内,在他的五脏六腑之间,开心过隧道,蚕身变得越来越大了。 蚕身渐渐幻为一只菜篮子一般大小!它缩身在主人王伊将的腹内,令王伊将的肚大如孕妇。 “啵!”一声闷响,王伊将的肚皮被弄破了,破碎的肚皮里,有一大股潮湿、腥臭的黏液,粘着那条子蚕。子蚕的一身皮肤,无比透明,清晰可见心肝、肺、胆、肠子、胃……王伊将肚子里面的部件,已全部被移植到它的身上。 王伊将死翘翘了,挺尸地上,他双眼张大,鼻孔扩张,嘴巴合不拢来。他也许是死不瞑目!他曾经无聊得自杀,结果被未来人类起死回生,但现在,他却又死了。 他死不瞑目,是因为他是死得如此的痛苦……死得如此的倒霉,竟然是被自己喂养的蚕给吃了。 那条子蚕有了五脏六腑,头颅也开始象个人,有鼻有耳的。其实那五官,是从先前那可怜的汉子头上,移植来的。有了人样的子蚕,在探头探脑,它还是没手没脚,所以不得不像一条蛇那样,耸动着笨重的“人体”躯干,从王伊将的残体上面爬了下来。 它扭着头看四周,看了看正在不远处围观的人群。它的身子一跳,却又落在地下了,原来,它竟还想飞身去攻击人群。 人群发出惊呼,人人都不由自主退开几步。 成了人形的子蚕,模样看上去是多么的诡异,是人非人,就好象是造物主和人间开玩笑——兴之所至,胡乱捏了个畸形的泥人,来充做一胎活人。 这怪胎子蚕,知道自己终于飞不起来了,便发出一声蚕叫,去招呼另外的两条子蚕。那两条子蚕却一直藏身在那三条汉子的尸体上,这时,它们听到同伴的叫声,就终于浑身带着鲜血和碎肉,爬了出来。 三条子蚕用力拱着泥地,打出一个洞,钻进去,忽然,一齐不见了踪影! (2) 黄泉不黄,黄泉很黑。 黄泉,其实应该叫作黑泉!黄泉,是一条黑暗的走道,走道上面完全见不到什么,这里没有任何的生命存在。 王伊将已入黄泉!他愁眉苦脸的,走在去见阎王的大路上面。黄泉路上并不寂寞,这一路上,有三个鬼和他并肩行走在一块儿。 在王伊将身边的这三个鬼,都是汉子,正是同样被子蚕吃了肉的那三个汉子。三个汉子勾肩搭臂走在另一边,与王伊将隔开了一段距离,他们好像在轻声嘀咕着什么。忽然间他们发一声大喊,冲向了王伊将,只见三人一个扬手,一个抬脚,一个以头来攻击。 王伊将本来一直在想着心事,心情很是郁闷,这时候见了敌人的来势,他顿时大惊失色。 ——“怎么了?你们这是干什么?” 汉子们哀哀叫:“我们要杀死你!” 王伊将听了大笑:“哈哈!杀死我?我现在都已经是个鬼了,难道你们还想杀了鬼不成?”人被杀了就变鬼,但是鬼还能够被杀死么?杀了鬼之后,鬼又变成了什么呢? 汉子们似乎一愣,接着他们却又叫:“我们还要你变成死鬼!” 王伊将害怕了,他终于明白了汉子们的心计——汉子们敢情是希望他魂魄四散,做成一只永远都不能够投胎转世的死鬼。 汉子们在使劲狞笑,王伊将拔腿便往前面飞奔。他急急跑动,慌不择路,但是他又突然顿住了身形,自言自语:“他们做人的时候,我都不怕,现在他们做鬼了,我还怕什么呢?” 想到这里,他便安下了心来。于是他身体笔直站在那里,等着三个汉子追上来。 三个汉子总算追了上来,一齐追上来了。王伊将看着汉子们一个个都在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嘻嘻笑了:“我说,你们这是何苦呢?你们的确是被我所养的蚕咬死的,但是我也跟着陪葬了啊!所以,现在就何必再去计较什么恩怨呢?” 汉子们却显然没有把他说的话听进耳朵里面,一个个的或是出拳或是踢脚,杀了过来。 王伊将哂笑!正当他欲一展神功摆平这些汉子的时候,黄泉路上陡地响起一声霹雳般的叫:“肃静!尔等怎能在阴曹地府中,如此叫嚣?” “尔等”,意思是你们。是谁如此穷酸斯文,说着古话?王伊将等鬼见到在前面黑糊糊的某一处,亮起了几盏灯。 这灯,是灯笼!在蒙胧亮着。灯笼的四周,似乎有一股又一股的黑雾,笼罩着。 一个老鬼驼着背,从模糊的光线里,蹦跳着闪了出来,动作十分滑稽。举止虽然可笑,但这老鬼的脸部表情,却是极严肃的。 老鬼板着脸皮,所以脸色很青—— 却有几个小鬼嘻嘻哈哈走在他的身边,好像是一群不懂事的小孩子在玩闹,你推我一下,我拉你一把…… 老鬼忽地叫:“把他们都铐了起来吧!” 小鬼们的手上,本来都拿着铁链和木头制的枷锁,这时候听了老鬼的命令,他们便纷纷涌向王伊将等鬼。王伊将却觉得很莫名其妙:“喂!等一等,怎么要来铐我啊?” ——却听那老鬼道:“我是鬼王,不铐你这只野鬼,又铐谁呢?” 鬼王?王伊将呐呐问:“莫非你是钟馗?” 那鬼王应声道:“是的,我正是钟馗。”他竟然是传说中的鬼王钟馗! 就在问答之际,王伊将已被两个小鬼铐了起来。王伊将无奈,他也知道“入乡随俗”的规矩,所以便“既来之,则安之”,任由小鬼们用铁链等物,拴住自己的手脚。 正当群鬼在这里与王伊将干涉,却又有一个鬼过来了。这只鬼眼睛象闪电,嘴巴血红血红的,象只巨盆一样。王伊将看着他,便想起了城隍庙里的四个泥鬼,这鬼非常像其中的一个。 莫非,他本就是那其中的一个?这鬼来到王伊将的身边,对鬼王钟馗抱了个拳,说道:“奸人曹操又要给提审了,请钟大王向我指明曹操所在的监狱,好让我带走。” 钟馗便对他详细说了那监狱的所在处。于是,那鬼告辞,径自离去办事了。 钟馗,领着一群小鬼与王伊将等新鬼,浩浩荡荡前往阎罗殿。 阎罗殿上,一个灰衣大鬼坐在一张案前,忙着判决公事。这灰衣大鬼,正是阎王。 王伊将见阎王脸皮青绿无比,上面有很多白色的长毛。而这一张脸,除了白色长毛,剩下来的就是赤须了,形貌显得非常狰狞可怕。 阎王的双目炯炯有神,如同电光一样闪亮,瞪了王伊将一眼。王伊将脸色不禁一变,心下揣测着,很是不安。 阎王对钟馗叫唤:“押新到者,站在一边等候!”于是,王伊将等新鬼,就只得站在厅上的一边。 但见大厅中巨鼎油锅之类刑具,都和世上传说的一样,在殿堂南边的角上,摆着几个木架,上面搭着猪羊犬马等各种皮囊。 管理生死簿的官吏叫着鬼魂的名字,有的被罚为猪,有的被罚为犬,一个鬼差便从木架上取下相应的皮来,披在那些鬼裸露着的身体上面。 王伊将刚开始看时感觉有趣,看着看着却觉得愈发无聊,于是,他就扭头往大厅外察看。 厅外,是刀山与剑树。刀山上众恶鬼赤着脚板,不停往上爬。这些鬼的脚板已被刺穿了,痛得晕头转向的,却还是不得不拼命往上爬去。 因为刀山下就是火海,这火海里的熊熊火焰非同小可,它是可以将魂魄完全烧成几百几千片的,令无数的魂魄碎片飞扬在地府中,永远都不能投胎转世。 是不能投胎的好?还是忍受着刀子刺穿脚的痛苦好呢?恶鬼们自己好像是知道的,所以他们都在忍受刀扎的疼痛爬刀山。 但是,他们忍受着剧痛,又何时能够爬到刀山的顶端?在刀山顶端,等待他们的又是什么呢?是否是另一座刀山? 刀山可能永远都爬不完啊!一旦再也爬不动,鬼们便只得掉入火海,再不能转世…… 王伊将看了老半天,已看得毛骨悚然。正当他看得入神时,忽然间听到一下传唤:“带曹操上庭!” 一个白脸,满脸都是皱纹的老生,出现在厅上。他眼珠灵活,不时闪现出狡猾之色。 灰衣阎王大喝:“曹操跪下!” 曹操,已跪在那里。 “打二百大板!” 阎王吆喝完毕,厅上两边的鬼差,提起了戒棒,纷纷往曹操身上落去。王伊将耳尖,听到阎王在沉吟着嘀咕:“曹操一案,已经历几十个阎王的审判了啊!哎——” 王伊将心想:“畜道,刀山,火海,剑树,油锅等一些惩罚,虽然种种都在,但应该定曹操什么罪,看起来,却是几千年都解决不了呢……” 第四回 变畜之罚  “噼、啪!”“啪!”击打声不绝,过了大半天—— 鬼差们终于挥棒打完了两百下,这曹操趴在地上面,吃痛不已。 这个时候,曹操的那一张白脸,已呈青灰之色。灰衣阎王见刑罚完毕,便命令道:“今日提审曹操完毕,明天再审!把曹操押下地牢去。” 却不知日复一日,已提审了千百年——有鬼吏遵命,拖着曹操出了殿堂。 阎王又在看记载着公事的“赏善罚恶”簿子,一双火眼,忽地横了王伊将一眼。王伊将忐忑不安! 阎王忽地大笑起来:“王伊将,你看厅外的那些剑树,如何?” 王伊将看到—— 剑树上,有几个用绳子倒吊起来的鬼,正被利剑扎透了大腿,牢牢钉在那树上,痛苦得大喊大叫。树下有几个鬼差,手拿带着尖刺的皮鞭站着,一见到某只鬼的身体平躺了下来,便挥鞭击去,令那鬼不得不赶紧在半空坐起来,以避开鞭子。鬼经过如此一活动,却使利剑拉长了大腿上鲜血淋漓的创口。 王伊将看得心悸,阎王又在一边发问:“这剑树如何?” 王伊将不得不回答道:“这些剑树,绝对是惩治恶鬼的绝好设备啊!” 阎王听了,哈哈大笑:“是的,等下就该轮到你上剑树去,尝尝滋味了!” 王伊将大惊,他急忙问:“敬爱的阎王,你为什么要如此惩罚我?” 阎王脸色沉了下来,厉声道:“因为你在人间作恶多端!” 王伊将的头低了下来,确实,他是作恶多端——只凭驱蚕噬人这一事件,就足以证明了。 阎王,又在一字一顿的问:“你认命了吧?” 王伊将无语。 但他忽然间灵机一闪,道:“阎王,你一定要明查!在驱蚕的那个时候,我已经进入疯癫的状态,所以并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啊!” 阎王黑着脸,道:“你的意思是,当时你虽然害死了人,却不用负责任?” 王伊将表情轻松道:“是的,那时候我疯了,已不能算人,所以做出来的事情,根本就不能用人之常情来处理。” 阎王却又哈哈大笑:“你还要狡辩么?你道我不知?的确,当时你的脑子活动能力,已受过磁场影响,严重的受损。可是接着奇+shu$网收集整理,在你身上的灵蚕,却又唤醒你!” 王伊将脸色大变,满头大汗,道:“灵蚕唤醒了我?怎么唤醒?” 阎王像个医生一样,对事态解释得相当清楚:“你身上的灵蚕潜伏在体内,游走在各大神经脉络,刺激了神经,引起条件反射!所以,你便一下恢复了神智。” 王伊将“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喊道:“阎王,请你饶了我!” “饶你?万万不可。” ——阎王正气凛然! 王伊将咬咬牙,又道:“今日我会驱蚕害人,完全是因为昔日有人种下了因,要惩罚我,便应该一起惩罚了那个在昔日埋下因素的人!” ——这个世界上,就是有王伊将这样的一种人,自己一旦倒霉了,却一定要殃及别人。 “昔日种因?”阎王听了王伊将的话,嘀咕着皱紧眉头。他叫唤一个鬼差:“你去把那块透地镜,给我拿过来!” 透地镜,这是何物?鬼差离去片刻,回来时,手上已经捧着一个红木制作的精致盒子。 这盒中,莫非就放着透地镜?阎王手捧红木盒,打开盒子,取出了盒中的物事。那物事才被取出来,满厅就生出了阵阵的凉风! 阎王的手正在抚摩那件物事,他忽地一把抹下了一块黑布。这块黑布,一直被蒙在盒中物事的表面上。 这时,黑布扯下,满厅顿时生出一片灿烂的光来! 盒中物事,竟然如此的神奇。它,正是透地镜。 透地镜在闪着耀眼的光芒,而阎王在凝神看着镜中的景象。镜中有王伊将,是少年时的王伊将—— 一个少年,正是王伊将。他正在路上,他蹦跳着,兴高采烈。 他的手里拿着糕饼,一块香甜可口的糕饼。 一个壮汉出现了。他的神色鬼祟,一脸菜色的他,似乎已经好几天没有吃东西了。 这壮汉,拦在王伊将的身前,他在招呼王伊将:“小孩!过来。” 王伊将停住了身形,看着面前的壮汉,问:“大叔,你有什么事情么?” 壮汉笑了,道:“叔叔想给你点吃的。” 王伊将对壮汉的好意,表示心领了,道:“谢谢叔叔,可是我自己有东西吃。” 没有人察觉,那壮汉看着王伊将手上的糕,正在使劲吞咽口水。王伊将从壮汉的身边绕过,准备继续走他自己的路。 “站住!” ——那壮汉陡地暴喝。 王伊将愣住,不知这人要怎的。壮汉却已一个扬手,猛地抢过王伊将手上拿着的糕饼,他夺过之后,就急忙往嘴巴里面塞。 王伊将呆立着,看着狼吞虎咽的壮汉,心里不知是在害怕、还是在同情。 “呀!”在当场,王伊将突然就觉得自己的身子,被什么东西咬了一下,他痛得叫了一声。 接着,他低头看见有一条白白胖胖的蚕,咬住了自己的大腿。他慌张急了,问壮汉:“叔叔!这个东西有毒么?它是从哪里来的?” 壮汉在这时,已吃完糕饼,摸了一摸肚子,他对王伊将笑:“它没有毒,不过它会吃人。” “吃人?”王伊将大惊失色。 “放心,现在它并不是吃你,它只是在你体内产卵。” “产卵?”王伊将更惊讶了。 “是的。”——壮汉说完话,他的嘴巴就张开了,那白蚕快速飞入他的嘴内。王伊将瞧得目瞪口呆:“原来这蚕是你养的啊!不过,你为什么要它在我体内产卵?” 壮汉答道:“因为它在日后,绝对可以帮助你称霸世界!” “是么?”王伊将显得很疑惑,又很兴奋。 “是的!小孩,蚕已在你身上产了卵,不出半个月,在你的身上,就一定会生出宝蚕来!这可是叔叔送给你的好礼物。” “好端端的,你为什么要送我礼物呢?” “不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我觉得你看起来很顺眼。” 壮汉走了,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也没有人知道他到哪里去了,王伊将以为他是神鬼。 ——王伊将被蚕咬了一口之后,体质就完全病变了,于是江湖上也就有了“飞天蚕老”这一号人物。 阎王一直在看透地镜内的情景,看完了,他说道:“王伊将!可是在世上,一直都传闻你其实是在很小的时候,被屋檐上的一只黑色蜘蛛,在手心上面咬了一口之后,体质才病变的。” 王伊将哈哈大笑:“阎王,你说江湖传闻能作得准么?传闻都是江湖闲人所虚构的,事实根本就不是那样。而真正的事实,你都已经在透地镜里面看到了。” 阎王闭上嘴,不说话了。 王伊将一直跪在那儿,这时他两眼看了看那块奇特的透地镜,嘴上又道:“阎王,现在你老人家大概已经知道,昔日种下因的人确实存在了吧?” 阎王沉吟着道:“恩,我明白!你是想说明:你之所以会驱蚕害人,完全是因为当年有个送蚕之人。” 王伊将应声道:“是的!” 阎王皱紧了眉头,好一会不做声。王伊将却怕他走了神,提醒着叫道:“阎王!” 阎王便不再陷入沉思,似乎感到很为难,对王伊将道:“要惩罚你,的确应该一齐惩罚了赠你凶蚕的那个人……” 王伊将一听,顿时脸露喜色。 却听阎王续道:“可是那人姓甚名谁,一时也没有人知道啊!怎么抓捕他到此归案呢?” 王伊将的脸色顿时变了,阎王又缓缓道:“所以我觉得,如今只有先惩罚了你,再去找那个人。” 王伊将听到这里,忍不住大骂了起来:“真是岂有此理!我怎知你会不会放弃惩罚那个人啊。” 阎王大怒,一拍惊堂木:“真正的岂有此理,你是什么东西,敢怀疑本王如何办事?左右二将,把他架上剑树!” 那左右二将,一直站在阎王的身边。这时二将听令,各自抓住了王伊将的一只手,不由分说拉着他,就往厅外面拖去。 王伊将惶恐万分,双膝磨着地板,点头哈腰:“阎王,饶了我吧,请饶了我!我求你了——” 几棵剑树上,无数柄剑,在不住晃着邪异的白光,已令王伊将一见就心寒。 王伊将一边被拖出去,一边在使劲叫:“如果真的要惩罚我,就请你老人家换一个法子惩罚!” 阎王听了,犹豫了一下,又忽地叫:“二将,且慢!现在你们先把他拖回来。”于是,王伊将又被拖了回来。 ——那二将拖着他,就好像是拖着一件破麻袋,根本不顾他有何感受。 王伊将颤巍巍跪在阎王的面前,在这个铁面无私的阎王面前,他的确觉得自己非常渺小,渺小得甚至微不足道了。 阎王盯着王伊将,吐出一口气,悠悠道:“嘿嘿!王伊将,我已想好惩罚你的另一个方案了!” 王伊将心里面最怕的,只是刀砍剑戳的那种疼痛感,至于其他的刑罚,他倒并不太在乎。所以听了阎王的话,|奇**书^^网|他反而悄悄松了口气。 办公案前,那阎王在吩咐传令官:“你快通知孟婆抓紧时间,准备好汤水。” 孟婆?汤水? 孟婆汤,不就是迷魂汤么? ——王伊将没有想到,世间传说中的孟婆汤,终于就要轮到自己去品尝了! 这是幸,还是不幸呢?也许,这中间并没有“幸与不幸”的问题存在。 不错,都已下了地狱的孤魂野鬼,既然来到了这里,当然是要先喝上一碗迷魂汤的。 ——喝汤一事,理所当然,正常之极。王伊将沉默着想了一会,便觉得安心了。 人定胜天,万事——只要能安心,就好办了! 阎王看王伊将在那里一直发呆,便忍不住咳出了一声响,想提醒王伊将莫忘记自己身处何地。王伊将终于回过神,朝阎王尴尬一笑! 阎王板着脸,皱紧了眉头,对他的笑不置可否。 传令官这时候从厅外匆匆赶进来,对阎王抱了个拳,口上说道:“下属已通知孟婆,而孟婆也办妥了事情。” 阎王听了,把脸对着王伊将道:“王伊将,我准备把你罚入畜道转生,你觉得如何?” 畜道?“哈哈!”不知道为什么,王伊将听了,竟然失声大笑了起来。 阎王皱紧了眉头,不知他为何发笑。王伊将笑,一直在笑,笑了大概半个时辰。 阎王最后终于恍然,心下道:“哎,可怜的人,没想到他做了鬼后,还是会发疯!” 王伊将疯了,又疯了!是的,虽然做了鬼,他又疯了—— 他是受不了刑罚的严厉,不管是受刀砍、剑戳,还是由畜道转生,他都完全受不了。受刺激惊吓过度,所以他还是疯了,不是疯人,是变成疯鬼。 第五回 两碗茶水  阎王看疯鬼王伊将已疯得不可救药,顿时,他认为——如果自己再继续看这个疯鬼几眼,那么根本就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于是,他不打算再去仔细审理这个疯鬼的案子了,感觉离这疯鬼越远越好,便一拍惊堂木,一声大喝:“左右二将,赶快将这个疯鬼押去孟婆屋!” 左右二将听令,强行拖着王伊将出厅去了。 孟婆屋。 ——孟婆屋在哪里呢? 孟婆屋,坐落在阴曹地府中最偏僻的一个角落里。这个角落,到处都黑糊糊的,几乎已没有一点光亮。但还是依稀看得见,那个角落里的孟婆屋—— 屋子并不大,在这个屋子的四周,似乎充斥着无限的超级魔力。屋子看上去,是由几块坚固的大型木板搭起来的。这些搭屋的木板,看起来,好象是从老杨树的树身上,锯下来的。 孟婆屋到了。 ——那左右二将领着王伊将,终于来到了这里。 “哦哈,哎呀,啊!”在疯鬼王伊将的嘴里面,不时冒出一些令人鬼都听不懂的字词来。这些听不懂的字词,在左右二将的耳朵里面听来,却似乎构成了一句又一句恶毒骇人的咒骂。 左右二将耳闻着王伊将近似咒骂的怪叫声,且看着那个阴森可怖的孟婆屋,在浑身打着颤抖。 ——九天九地,诸神众魔,祝福与诅咒,似乎混合在一块,全部聚集在这个孟婆屋里了。 二将之一,忽地抓紧了王伊将的脖子,愤怒吆喝:“你不要叫了,行不行啊?”王伊将不依从他,还是象一个得了“撒呓挣”的病人那样,嘴里嘟囔着永远都没有人鬼能够听懂的言语—— “呜,哈,啊!” 王伊将口吐着怪语,在他的双眼之中,却忽有电光一闪。电光有无限的生气,令憔悴的王伊将,平添了许多神采。 奇怪了,这样的一种电光,好象只有神智正常的人或鬼,才能发出来啊!莫非刚才在阎王的面前,王伊将根本就没有疯? 他,又为什么要装疯呢?莫名其妙。 其实根本就没有人知道,在王伊将的心里面,早就已经有了他自己的打算。此时,王伊将卖力装着疯,心里却在偷偷的暗笑。 他装着疯,到底打算怎么样呢?且一听他的秘密心声: 如果我疯了,地府中所有的鬼,就一定会对我完全失去戒备;到时候如果失去戒备的孟婆给我汤水,我就可以假装喝下去,而那汤水,其实却被我暗中倒掉了…… ——这个阴险无比的鸟人,死后竟然还是如此狡猾! “阎王手下的得力二将,既然来到了这里,可你们为什么还不进来呢?”一个苍老的声音响了起来,在孟婆屋里响起来。 不知怎地,这声音之中,竟似有一股腐败烂臭的气息。这声音,不但令左右二将听了极不舒服,也令他们闻了内心很不愉快。 而王伊将的感觉,也和这二将一般。左右二将哈哈笑了,齐声道:“孟婆待客可真是热情啊,我们却之不恭!” 屋里的孟婆,朗声道:“那么就请你们进来吧!”左右二将看着那个处处透着古怪气息的屋子,心里着实忐忑不安…… 每一次,他们奉阎王的命令来到这里,都会找个借口赶紧回去,而不敢进屋。今天这一次,也毫不例外。 他们一齐向孟婆打了一个揖,拱手道:“我们还有很多要事得去处理,所以不能再进屋打扰孟婆了,告辞!” 话未说完,二鬼就已逃得不见一丝鬼影子了,只在孟婆屋前,留下了王伊将。 ——“哦恩,啊!”王伊将的怪语,从未间断!他还是在装疯,但他的心里何尝不害怕?他也和那二将一样,对神秘的孟婆屋子,有着一种恐惧到恶心的感觉。 孟婆的话声,又在响:“你装疯装够了么?”孟婆这一句问话,语调很冷,冷得屋外的王伊将,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 孟婆在屋里继续说话:“朋友,请你不要纳闷和奇怪,总之我是知道你装疯的!” 王伊将却还是在装疯,就在这时候,从孟婆屋的门口和窗上,突然有一阵怪声传来。发出怪声音的,是什么东西? 这怪声听起来确实是怪,好象没有骨头的东西正在走路,又好象生了翅膀的东西在爬行……王伊将毛骨悚然! 他怕得就要精神崩溃了。这个时候,发出古怪声音的怪东西,姗姗而来,终于静静的现身了。 “咝!咝,哧……”这个怪东西的嘴,正在轻轻鸣叫,它通体泛着一层纯白色的光芒,出没在王伊将的面前。它那一双火红的三角眼,死死盯住了王伊将,把他当成即将攻击的目标。 ——蛇!它是条大蛇。 这一条蛇,大得真是叫人害怕,叫人吃惊。那身段如水桶粗细,那红舌如裹粽之叶大小。 王伊将战战兢兢看着眼前正在蠢蠢欲动的巨大长虫,不敢再继续装疯,他在心里面直犯嘀咕——我的天呐,这还是一条蛇么?这简直就是一条龙啊! 既然见到了巨蛇,王伊将就不得不赶紧站直了身子,大叫:“我没疯,是的,我装疯!”他害怕自己继续装疯,会造成被蛇吃掉的可怕后果。 屋里的孟婆,桀桀怪笑了起来…… “啪啪!”她拍了拍手掌,一听到击掌声,那条巨蛇,便畏葸在那里一动不动了。 “吱——”孟婆又吹了一声尖利的口哨,于是,巨蛇终于放弃了目标“王伊将”,缓缓掉头,往孟婆屋里面爬行。 王伊将总算松了口气。 “吱呀!”一下开门的响动声。 门开了,孟婆屋开了,巨蛇爬进屋。孟婆的话声,传出来:“朋友,请你进来。” 王伊将却正在绞尽脑汁研究一个问题:那条蛇是如此巨大,而孟婆屋,又是怎么装下它的呢? “请你快进屋!”——孟婆很不耐烦的催促着。 “是是,是!”王伊将忙不迭回话,动身起步,小心翼翼的往屋子的门,走了过去。才到了门口,他的鼻端,就猛然闻到了一股异香。 他闻得出来——这样的一种香气,是女子特有的体香。他顿时想入非非,随着这一阵香气,接着,在王伊将的眼前,出现了一个老态龙钟的妇女。 这个妇女一张鹅蛋形的白皙脸盘,如一块天然的白玉,脸上是大眼睛、柳叶眉和秀气的鼻子,还有小小的嘴。如果再年轻三十岁,她敢情是一个美女! 这个老去的美女,是谁?王伊将扫视了一下整个屋内,不见第二个女子。所以,在他心里已知道她是谁了。 他开口问道:“嗨!你就是孟婆么?” 老妇回答:“是的,我是。”王伊将呵呵的笑:“真想不到,你老人家原来是个美女啊!” ——已经做了鬼的他,竟然还没有忘记油腔滑调。没想到那孟婆听了,却极不高兴,她怒骂:“什么?你叫我老人家!我是老人家么?难道我已经很老?” 王伊将根本没有想到孟婆会突然发脾气,于是他不知所措了。他干笑着,摇着双手,叫:“不!不是的,你不老,一点都不老……” 其实,地球上面的人和鬼都应该注意这一点:不论是女人,还是女鬼,她们都很害怕听到别人说自己一个“老”字。 孟婆一点也不理会王伊将在一个劲的说她不老,她咬牙切齿的盯着王伊将,一字一顿道:“哼!今天你一定要在这里给我解释清楚,为什么要叫我是老人家?” 王伊将苦笑了起来,他悄悄动起了脑子,想好了该怎么说话,于是开口解释道:“我叫你老人家,并不是说你的样子和老人家一样,其实是说你身居地府中极高的职位,是一个重要的元老。明白了么?这‘老人家’三个字,指的是你的身份,并不是说你的样子。” 孟婆听了,马上喜笑颜开,哈哈的大笑,看上去开心无比。她的态度来了个大转变,和颜悦色的要求王伊将坐下来,喝茶。 喝茶?什么茶? 王伊将焦急的问:“孟阿姨!你这么快就叫我喝迷魂汤么?” 孟婆在皱眉:“什么迷魂汤?这可是强身健体的通天茶啊!”王伊将却还是没有放下戒心,不敢去喝那个茶。 孟婆又不开心了:“你自己也说了,说我是一个有身份的地府元老,所以,我还会卑鄙到去骗你?害你?” 王伊将想想也是,就再没有顾虑,接过了孟婆手中的一只大茶碗,“咕嘟”几声就把茶水喝了下去,喝得干干净净,一滴也没剩。看着王伊将喝了茶,孟婆忽然叹息:“小哥,不知你为什么要被罚为转世做畜生?” 王伊将也叹息,他道:“哎!一言难尽。孟阿姨,总之你一定要相信我,我没做坏事。” ——总是这样,一个坏蛋,总会说自己是一个老好人。 孟婆苦着脸道:“小哥,我和你一见如故,所以我也很想帮你一把,但我是奉上头命令严格行事的,该怎么做还是得怎么做啊!对不起了。” 说完话,她面前的桌子上,忽然就多了两碗茶。她道:“请喝茶!” 迷魂汤来了,它终于来了,出现在王伊将的眼前。王伊将看着桌上的茶,很奇怪:为什么会是两碗? 孟婆悄声道:“其中有一碗不是迷魂汤,看你自己的运气了。哎!” 王伊将一听,兴奋了起来:好啊,口硬心软的孟阿姨说是不能帮我,其实还是给我选择的机会了,所以,我一定要挑选到那碗并不是迷魂汤的茶! 他的赌徒心理上来了,心血来潮,澎湃无比。那么,他能挑到那碗并不是迷魂的茶么? ——迷魂汤,它的作用是使喝汤者忘记前世的记忆,王伊将却完全不想忘掉有关自己的任何记忆。 第六回 人马畸恋  (1) 桌上的两碗茶,到底哪一碗并非迷魂汤?这个问题可真是难啊,王伊将似乎被难倒了。 当下,他决定以赌大小的方式,来博取那紧紧关系着自己未来的好运气。他在心里暗想:老子这一回押大,这个“大”的意思就是顺其自然,哈哈!老子就随意自然的去喝其中一碗! 他决定去喝距离自己身子最近的那一碗茶。于是,他抽出了双手端起了那茶,一直拿到眼皮底下。却见这碗茶,浑浊如泥水…… 王伊将顿时对这一碗茶很不放心——莫非迷魂汤就是这一个浑浊样儿的?莫非我押错宝了? 他又把眼光遥遥瞥向桌上另一碗茶,却见那碗茶万分清澈,碗中犹如放着一块透明的水晶玻璃。咳!到底喝哪一碗,才是最正确的选择呢? 王伊将犯难了。他紧皱着一双眉,苦苦思索:清者也许并不清,浊者,也许并不浊,这道理正如白马非马…… 现在,他又在怀疑那一碗清澈无比的茶,实际上根本就是迷魂汤。因为——清者,反而不清。 王伊将突然在心底痛骂自己:TMD!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了?要喝就喝,倒霉就倒霉吧!他捧着浊茶,认为自己是时候下定决心了。 然而,他又在想:真希望“白马非马”这个真理,是绝对正确的。他刚刚从“白马非马”这一句话上面,悟出了“清者不清,浊者不浊”的同义大道理。 “好,浊者不浊,这碗浊茶应该不是迷魂汤,我就信‘白马非马’这一千古名句一回吧!” ——王伊将捧起那碗浊茶,仰脖子一声“咕嘟”喝干了。然后,“砰”一声响,茶碗落地被摔成粉,他沉沉昏迷了过去。 迷迷糊糊的,意识终于有一点清醒,王伊将勉强睁开了双眼…… 他感觉自己正被谁拉到一户人家的大院子跟前,只见那门槛极高,他根本无法跨过…… 正犹豫间,一个狰狞恶鬼从他的身后出现了,用一根鞭子抽打着他,于是他疼得栽倒在地上。当王伊将又抬起头来时,他发现自己已在一个马圈里。 只听有人在大叫:“生了个小驹,是匹公马!”王伊将的脑子马上回想了起来——自己是喝了那碗浊茶以后,才人事不知的。 王伊将突然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我还能记起浊茶来呢? ——迷魂汤,它的作用是使喝汤者忘记前世的记忆。啊!如此看来,那碗浊茶根本不是迷魂汤,他的所有记忆,并没有被洗掉。 在惊心一赌之下,他的选择确实对了——浊者不浊!浊茶并不是迷魂的。 他高兴得想大叫,想说话,可是竟然说不出一个字来。这时候,王伊将低头看见自己一身的马皮,而手和脚,是四只带着黑壳的蹄子。 他变化为动物了么?这是怎么一回事? 其实王伊将喝完茶汤昏迷过后,就已被鬼吏披上了一身畜生的皮毛,然后,随意拉到了凡界的一户人家来投胎。 “呜呼哀哉!”王伊将想叫这四个字,却发出了一声马鸣。他感觉肚子好饿,迫不得已,就靠近了母马来吃奶水…… 时光匆匆,过了三四年的时间,王伊将就长得身高马大了。它最怕抽打,害怕看到马鞭,一见马鞭,就惊恐逃窜。 每次主人骑它,主人就会放上鞍子,又加上障泥,这样,它觉得还不是很痛苦。但是遇到仆人、马夫骑它时,不用鞍鞯,用双脚紧紧的直接夹击马腹,直把它疼得哭爹喊娘。 这是一匹命运悲惨的马,它无时不感到悲哀,因为它前世做鬼的时候,由于没有喝下迷魂汤,所以它还有着做人时的记忆…… 它不甘心做马,它已欲哭无泪! (2) 王伊将是马。 一头大马! 大马完全无泪,它是极不甘心做马——做人的记忆,它还完整保留着。 其实,正因为还保留着那些记忆,所以它才会痛苦莫名。来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十分清楚的知道,悲伤痛苦的来源,是在这里—— 它明明感觉自己是一个名字叫王伊将的人类,可受到的,却是非人的残忍待遇。 而一头马的天性是逆来顺受,仰人鼻息。所以,如果现在的王伊将,脑子里面根本就没有前世的记忆,认为自己从来就是一头马;那么他的感觉,一定会好受一些。 在主人家活着的日子里,这头大马无时不受到“虐待”!它内心确实很气愤,但又无可奈何。 一日。 大马(王伊将)在马圈里,吃了午饭,那午饭是一堆干草。才一吃完马槽里面的干草,大马忽地觉得肚皮上涌起了一阵火。这火烧得猛烈,是心火。 为什么会有心火?心火,来得真是突然。 大马王伊将低头看到自己胯下,那一根原本又软又长的玩意儿,已经变得又粗又大又硬。于是,他明白自己是萌动了春心,欲火焚身。 他原本打算吃完了干草,就呆立在原地吹风乘凉的。可现在,他改变了主意。他要赶快跑出马圈,寻找到那发泄欲望的对象。 对象在哪里?难道是不远处的另一个马圈里,那一头与他一样、也是四岁的母马? 不,绝对不是。王伊将拒绝它!他虽然做了马,但是他早就对自己做了保证:“在享受性生活这一方面,我还是要达到做人时的高标准。” ——他,是要和女人交媾。天下又怎么会有女人,愿意和一头马性结合?做了马的王伊将,却极有把握搞到一个女人。 此女是谁?王伊将自己知道,他认为此女,就是自己那个主人的女儿。 因为有好几次,主人的女儿为马(王伊将)搽身淋浴的时候,都会紧紧抓着它的生殖器发愣。王伊将悄悄偷看她的脸色与眼色,发觉她竟然对已做马的他,表现出了性饥渴的各种状况。还有一次,这主人的女儿一直捉着马的生殖器,不住摩擦,令那软软的生殖器,直变化为石头般的状态,她才算放手罢休。 既然想好了对象是谁,当下,王伊将就猛然撒开了四蹄,死力挣脱了缰绳,轻嘶一声,一下跃出了马圈。 马的主人在客厅里,刚刚和家人吃完丰盛的午餐,听到马叫,他立时大喝:“谁给我去外面看一下吧!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一个保姆马上出了客厅,他很快就看到王伊将在马圈外的空地上面,卖力的撒开了蹄子,在原地打转儿。同时,他看见这马的生殖器,已经膨胀如一个气球。 于是他赶紧又奔回客厅,向自己的主人回话:“马已发情,必须交配。” 主人鼓掌而大笑,道:“好事情,是好事情!你马上就给我去办妥此马交配之事。”他早就希望自己的马圈里再多一匹马了,现在马发了情,交了配,一定很快又会有小马诞生的。 此时,也坐在饭桌边的主人的女儿,却忽然道:“有关此马交配的事情,不必急在一时,爹!女儿现在要用到它,女儿想骑着它去邻村买菜。” 主人认为家里厨房中放着的菜,的确不太多了,于是默许,然后起身回卧室小睡了。 “笃,笃,笃!”王伊将背上驮着香喷喷的那主人的女儿,一路急跑,开心得要死了。 “吁!停下,快给我停下来。”娇叱声如几颗珍珠散落在玉盘上面一样,清脆好听,主人的女儿要求身下的马站住。 王伊将(马)便站住了,他觉得一切都来得好快,主人的女儿可真是心急啊! 主人的女儿,飞身下马。她落在地上,提着腰下红色裙子,脸上的表情娇滴滴的,伸出了一只小白手来,掏摸马的生殖器。 第七回 地府黑洞  当下,马主的女儿一双粉嫩的纤手,正不断掏摸王伊将的体下,她看上去乐在其中,不厌其烦。形体是一头马的王伊将,终于难以抑制心头的激动,他仰起上身的马脖子,高兴的狂嘶了几声。 听到王伊将口里发出的马鸣声音,马主的女儿,那一张樱桃小嘴也“呜呜”发出了动人的模糊叫声。 她轻轻叫着,渐渐把一颗头颅,靠向马的下体。王伊将的下体那个话儿,此时几乎如大象的鼻子巨大,并且老长。马主的女儿张着小嘴,合不拢来。她是高兴,实在是高兴!因为她的身体健康正常,她希望自己的欲望得以发泄。 她一直张着嘴,这时忽地凑到马的那个玩意儿上,伸出红红的湿舌头,狂舔了起来,样子好象是吃棒棒糖。马体内,王伊将的灵魂在开心大笑! “真是爽啊——”他高声大叫起来,于是,马鸣着!世界上的人类又有哪一个会想到,一个如花似玉的女人,竟然会去为一头大马吹萧?这个如花似玉的女人需求极强,渴望的是最原始的发泄方式,于是她就选择了马做为对象。 马眼内,王伊将的眼,在贪婪扫视着对象的苗条身材,以及漂亮面孔。这时候,他看到她把绣花的香鞋脱了下来,一双玉白的脚丫子上面,只剩穿着一层薄如蝉翼的肉色罗袜。 而她就用这双肉乎乎并且柔软无比的脚丫,十分有力的夹住了他的下体,在使劲动作。他的下体在她的双脚缝隙之中,被不停摩擦着,感觉妙不可言。用手去摩擦那个东西,似乎还是用脚来,会比较痛快一些! ——这是王伊将的切身体验,现在的体验。他并不知道,实际上用脚去摩擦,这一招就叫作“倒转乾坤”。本来可以用上身的手来完成的事情,却用下身的脚去做,不是“倒转乾坤”,还会是什么名堂? 一直被温柔刺激着,马(王伊将)的那件东西已越来越硬,越来越粗,越来越长。马主的女儿,也越来越兴奋!未开始交媾,她却亢奋到顶点的阶段了。看来,她决定和马在一起做的事情,已和离弦的箭那样,不可再去改变。 ——要消除一个女人的痴心妄想,难如从虎口下面夺取肉块。 这女人有那样的需求,自然表示她身体健康正常,可是这身体正常过分,变得脑袋不正常!一个好端端的女人,竟然会一心想着用马来满足自己,这简直匪夷所思! 这时候,这个不正常的女人,终于停止了脚上的动作,把脚放下,放在地面上,又用嘴接着去含马的话儿。过了一会,也许她也觉得是时候了,便脱下了裙子,扔在一旁,身子仰躺在地上。 她刚刚在想办法,想叫马蹲下身子来,马就自动蹲下了。马体之内,王伊将的灵魂,当然一直都在配合她的动作。王伊将的灵魂驱使马身蹲在地下,屁股又猛然一耸,老粗的大玩意,就半个进入马主人的女儿下身去了…… 他没有想到,这马主人的女儿竟然还是个处女,马的话儿才一进去,就立刻从里面涌出了一大滩鲜红的血水。 “呀——”马主的女儿在尖叫,她是在吃痛,同时她却觉得很痛快、很舒服。王伊将不停抽动着粘满了血的…… 只见马主的女儿下身又是处女血、又是女精,她一泄如注,一发不可收拾,一塌糊涂。她躺在地面上,突然笑了,笑着吃吃叫:“我喜欢啊!啊,好舒服……” 这样过了一盏茶的时间,马还是在用力的不断抽动。马主的女儿,却开始吃不消—— 她叫:“我死了!我要死了,好马儿,大王!求你饶了我吧!”她的下身湿了好大一块地,那全是从她下体流出来的粘乎乎的女精,这女精像蛋清一样。王伊将,就把它们吸食了许多。 王伊将完全没有去听马主的女儿哀劝,因为他的灵魂和马身,双方面的欲望都没有被满足。这头王伊将变的大马,和马主的女儿,两者之间的关系,正好象干柴与烈火。 干柴遇到了烈火,便自然狂烧。可现在干柴燃烧成灰烬,无力再烧,烈火却又被风吹动了,吹得欲罢不能。 王伊将是那烈火!而干柴早已无意,干柴在求饶,并且开始后悔:“我真不该找这马儿,现在我都快被搞死了——” 马一直在发泄,马主的女儿一直在哭叫:“我要死了,马儿大哥!大王!” ……终于,云雨歇住。马主的女儿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这时,王伊将才终于发现她早就没了鼻息和心跳,她是被迫纵欲过度而亡! 他害怕起来了。一阵阴风徐徐吹来,两个模糊的身子,从地面升起来…… 是两个地底中鬼,老鬼——黑白无常! 他们,正是王伊将的老熟人。黑白无常在说话:“好啊!王伊将,又见到你做的好事了!” 王伊将的灵魂,在马体内无奈苦笑!黑白无常其中的一个,忽地在地上拣起了一块大石头,一发力,敲击在马头之上。 马“呜呼”一声,倒在地下毙命,王伊将的灵魂便飘了出来。他大笑大叫:“哈哈,我终于出来了,我又自由了!” 黑白无常齐声道:“没这么便宜的事,跟我们去见阎王,让阎王定你这次的大罪!” 王伊将哑然失笑,大笑:“我命由我!我绝不跟你们走,况且这次我根本就没有罪,是这女人自己要找上我!” 黑白无常听了王伊将的辩白,一齐默然无语。他们沉默了一会儿,终于又道:“王伊将,不论怎样,你终究还是杀了人,杀人终究要偿命的,你还是跟我们去地府走一趟!” 王伊将只是呵呵大笑,他的灵魂浮沉在半空,叫道:“我命由我,我偏偏就不和你们走!你们又能奈我何?哈哈。” 黑白无常闻言色变,白无常一下亮出了武器——一根铁制的绞索,他是准备打一场大战。黑无常却早就尝过王伊将的苦头,他曾被劈开过头颅,所以他就畏葸着,不敢去准备任何一点应战的动作。 白无常在一边奇怪的问他:“黑兄,快准备作战!打败了这个野鬼,让他心服口服,然后就把他擒拿去见阎王!” 黑无常在苦笑。他又何尝不想打败王伊将,可他并不是一个不自量力者! 白无常终于看出黑无常是在心怯,不敢与王伊将一战。他便双手挥舞着绞索,自己冲上前去招呼起王伊将。 王伊将的魂魄,在空中!白无常把绞索舞得“嗡嗡”有声,用力往上空一投,却竟然一下就套住了那魂魄。 旁观的黑无常一愣,白无常自己也不禁一怔!两者都绝没有想到——战斗,居然如此简单就收场了。 其实,王伊将当初与那黑无常一战之时,身体是一个实体,身上又穿了天蚕丝衣,并携带着万宝袋。所以黑无常,自然就打不过那时候已经把所有的神器齐备、在大发神威的他! 现在,王伊将只是一个空朦虚无的灵魂,没有了身体,也就根本使不出任何实际有效的招数。于是,白无常只用那专门套鬼的绞索,一下就把他捉住了。 王伊将在空中大呼小叫:“白老鬼,放开我!我还没准备好好和你一战呢,你怎么一声不响、就把这根怪东西甩上来了?”他不知道白无常手上拿着的绞索,究竟是何物体,便称之为“怪东西”。 事实上,这东西是用整条北溟黄鱼的骨头,合成于一块千年玄铁之中,精心制造成功的。北溟黄鱼的骨专门辟邪,能感应到虚无缥缈的森森鬼气,并把它们粘住不放。 王伊将在吃力挣扎,却怎么也挣不脱这根古怪的绞索:“放了我,快先放了我,我们再好好的打一场吧!” 白无常笑:“又何必放了你?放虎归山的蠢事,我从来不做的,现在你就乖乖跟着我们去地府吧!” 王伊将怒不可遏,破口大骂!他骂着骂着,忽然发现眼前出现了一条大街,这街道十分开阔明朗,街道中央建立着十几间大殿。 ——就在他恍惚间,他来到了地府! 几个身穿官服,头戴官帽的大官,一齐站在一座大殿前。他们的表情本来很严肃,但一见到王伊将现身于此,那表情就挤眉弄眼,变得很滑稽了。他们远远站着,在向王伊将招手,高声大呼:“王老兄,别来无恙乎?” 王伊将很纳闷,瞪着眼睛问他们:“你们是谁?怎么会认识我的?”大官们呵呵轻笑,道:“我们是地府内的几个小官,而你是个大名人,是地底中的常客,我们又怎么会不认识呢?” 王伊将与大官们寒暄,黑白无常却用力一拉套着他灵魂的那根绞索,催促着叫:“快走!快走,跟我们去地牢。” 王伊将,被狼狈拖走了。 狼狈的王伊将走在黄泉路上,忽然发现了一个古怪的现象,就是——在这一天,飞在路上面的游魂,看起来特别多。 黑白无常自然也看见了这个现象,他们各自看了对方一眼,就把头凑在一块儿,嘀咕了一会。嘀咕完毕,他们回头对王伊将道:“刚才我们在猜测,今天可能是地牢修建开工的第一天,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魂魄流放出来,他们都是抓紧时间赶去修建地牢的……” 黑白无常说到这里,又各自看了对方一眼,接着道:“王伊将!由于你是重犯,所以不得不严加看管,暂时由我们找地方关押!” 王伊将听了,大骂:“岂有此理,我会是什么重犯啊?既然到了这里,你们就别再老是跟在一边看着我了,我现在就要和那些鬼一起,去修建地牢。” 黑白无常在面面相觑,他们正犹豫时,一个老鬼的声音在大喝:“黑白二使,你们回来了,你们押来的那个鬼,也赶紧派去做苦力吧!” 黑白无常一听,顿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因为这个吩咐着他们的老鬼,正是鬼王钟馗。鬼王的地位比他们要高好几级,他们是绝不敢不听他的话、擅作主张的。 王伊将察言观色,知道黑白无常再无力去改变那老鬼钟馗的决定,便高兴叫:“你们看,你们的上司也叫我去修建地牢呢!你们走吧,你们是不能关押我的!” 于是,王伊将被领到一座大山前。这山其实并不是山,虽然粗粗一看,它是一座土石之山,但实际上,它是由无数块巨大的钢铁垒造成的。 钢铁与钢铁的缝隙之中,存在无数个宽阔的空间,这些空间就用来关押鬼魂。这座山,正是地底中的唯一地牢——狱山!狱山平常戒备非常森严,但是现在这个时候,到处都是忙碌不停的鬼魂与鬼吏,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没有丝毫森严的气氛。 王伊将随便的找了个鬼来,问情况:“地牢怎么了,为什么要修建?” 那鬼一副无所不知、神秘兮兮的样子,回答道:“因为地牢的其中一只角,被宇宙的黑洞吞没了,流失了许多鬼,所以才要修建。” 王伊将一听很诧异,却又很不以为然:“黑洞在浩淼的宇宙天宇中,怎么会在地球的地心——阴曹地府中呢?” 那鬼讥笑道:“你懂个屁,谁说阴曹地府是在地球地下的?阴曹地府,是建立在一个距离地球有十万光年的星球上。” 王伊将听了,立时若有所思起来,当下他也不再去理会那鬼…… “那个鬼,干什么的?给我下来。”突然,一个鬼吏在叫! 原来王伊将在若有所思之后,竟然有所行动了,他飞身冲上了狱山的山顶。王伊将不管那鬼吏怎么呼喊自己,他只是一个劲的冲上去。 因为,他已经发现黑洞的所在处。 他决定赌一把,赌自己进了黑洞之后,其实就是去阳间投胎。他并不知道——其实阴间中的鬼魂投胎的道路,正是在这个黑洞中,从来都在这个黑洞中。这个黑洞只是在如今,不小心、很意外的暴露了出来,所以才要众鬼来修建,所以才有很多鬼得了便宜,无意中被吸进黑洞中投胎去了。 如果王伊将此次投胎成功,将是他的第四条命。在他房子被披风烧掉、自杀之前,他活着第一条命。后来被未来人起死了,又在活第二条命。而被天蚕咬死投胎做马时,自然是在活第三条命。现在如果他冲进黑洞,赌中了,押对了宝,真的投胎到阳间,那么他将是四命之人。 第八回 寻师任务  (1) 暗,黑暗。亮,明亮。 黑暗的是夜空,明亮的是星月!星月下面,有人,一个人! 这个人,穿着夜行衣。他为什么要穿夜行衣? 这一身夜行衣是墨黑颜色的,已溶入黝黑的夜色之中,所以肉眼几乎瞧不见它。被夜行衣包裹着的人,身法奇快、奇轻。 如此身手,又肩负着什么重大任务呢? ……四下里静悄悄的,却忽然之间,有了抽泣的声音。 是谁在哭?奇哉,落泪的竟是夜行者! 他为什么哭?他竟已哭得那么伤心欲绝——两颗眼珠通红似滴血,眼眶里盈满了泪水。夜色之中,这夜行者的一双眼睛明亮极了,好似天星在眨眼。因为他眼中的泪水,折射出了月之光! 夜行者霍然警觉。因为,他发现自己在不觉间发出了声响——是哭泣之声! 有声,确实是坏事,这会暴露他的藏身之处。其实,夜行者不但发出了声,也早发出了光——泪光。 有声有光,这声和光,从来都是夜行人的夜行禁忌,两大禁忌! 哭泣之声,早就停止了。夜行者的两只泪眼却还是像一对小灯,发出幽幽的光线来。这朦胧的光,就似夏夜的萤火虫,又似贪婪饥饿的狼,生在头上面的凶睛。 一直疾行的夜行者,这时候突地在空中顿住身形,垂下了头。哭过之后,现在他的神情,敢情十分沮丧。他的内心在想着些什么? 无人知晓。既然无从得知,那么就让夜行者他自己表白心声。此时的夜行者,正在看天上的星与月,他看着它们,感觉它们竟然煞是刺眼夺目。它们,好象是牢房里面大官审讯犯人时,打开来的强力照射灯。 于是星月下面,夜行者在神思恍惚间,就象一个犯人那样开始交代一切: 我是“阿飞”于壁虎,“剑花”(也就是“飞天蚕老”)王伊将,是我的恩师。“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可是在王伊将临死的时候——我却不在他的身边,没有尽到最后的孝!甚至在后来,刚刚听说他逝世的消息时,我心里还有一点高兴,我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啊!简直和畜生没有多大的分别,奇怪的是后来…… 这时候,于壁虎皱紧了眉头! ——后来我竟然又遇到了师父,原来传言有误,我师父根本就没有死,不但没死,我遇到他之后过了几天,他还医好了我的眼病…… 极有名的瞎眼药王“阿飞”于壁虎,他的眼疾已完全好了,不但是好了,还利如鹰眼,能见到好几丈外的细小物事,比普通人的视力都要高出许多。 ——这个,可是江湖中近来的大新闻。药王于壁虎,还是在沉思: 但自从那次遇到师父以后,我就再没有收到任何一点有关师父的讯息……他老人家是怎么了? 因为放心不下,所以,于壁虎才四处没日没夜寻找着王伊将的踪迹。 “嗖——”一下风声在静夜里过去,药王穿着夜行衣的身子,一下就远去不复返。他是个怪物,白天黑夜都要穿着夜行衣。他是个怪物,身负着光明正大的寻师任务,行动却弄得神秘兮兮的,好象见不得人。 其实,只要仔细去想一想,他这个怪物,行动神秘的原因就出来了。原因可能在于——他师父并非正道中人,他是害怕有正义大侠会在暗中跟着他,直到他找到了师父,那大侠才现身出来找他师父的麻烦。 总之,怪物于壁虎和他的师父王伊将一样,行动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他们刚刚走出第一步,一般人就永远都猜不到,他们的第二步会走在哪里。师徒二人,全是奇人怪种! (2) 已经天亮了,一大早,天就很热!天气不是一般的热,热得令人受不了! 于壁虎就热得完全受不了,他脱下外面穿着的那件袍子,挂在左手上面,而右手缓缓摇着一把羽扇,悠然走进了一家小店。 ——“红黄蓝酒店”,这是一家经营得很成功的客店。每一天,这里的食客和住客都非常之多,多得令旁边的另一家店,吃着干醋、血红了双眼。 此时于壁虎站在店门内,他的嘴里正嘀咕着:“红黄蓝酒店?这个名字有趣,哈哈!实在有趣。”一个服务员见到有客人进门,忙不迭小跑了过来,殷勤招呼起来:“客人,请先坐下来,喝一口凉茶吧!” 于壁虎闻言点头,坐了下来,他坐在门旁的一张桌边。这个时候,有一阵稀奇古怪的吵闹声,传入了酒店中。这一阵声音出现得极突然,响声也很奇怪,因为响声中竟夹杂着尖笑声、惊叫声、愤骂声。 笑、惊、愤,是几种完全不一样的感情。这几种分别代表着不同感情的叫声,居然在同一个时间里面,融合在一起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于壁虎心里很纳闷,他踱出门外,很快就看到了非常奇怪的一幕。 一幕景象暴露在阳光底下,尽显世间百态,人性丑恶。 ——市侩小人在这一幕之中幸灾乐祸,高声怪笑,惟恐天下不乱! ——怕事者袖手旁观,不声不响,怕事态殃及自己。 ——同情者和胆小者先是受惊尖叫,接着就愤怒的指责:惹出事情祸端来的罪魁祸首。 于是,尖笑声、惊叫声、愤骂声几种分别代表着不同感情的叫声,就在同一个时间里面,被奇怪的混合了。 原来,在所有人的眼皮底下,光天化日中,竟发生了这样的一幕—— 一个女童正要过马路,一条大黑狗却猛地窜出来,不知从哪个角落里窜了出来!它伸着毛茸茸的前爪,探出尖脑袋,一下就把那个女童按倒在泥地上。它把她按在地上,要干什么呢? 这一时候,它的血红舌头从口内掉出来,它是想去舔女童的脸。如果给一只来路不明的狗,突然在脸上舔了一下,那种感觉一定是很恶心的。 如果给一只来路不明的狗,突然在屁股上捅了一下呢? ——那条大黑狗,正想用它的那个玩意,去插那女童的下身!犬奸,光天化日下发生了“犬奸”的现象。所有的人,有的在尖叫,有的在怪笑,有的在愤骂。 女童在“哇哇”哭着,痛苦的哭!哭声,令人听了撕心裂肺。这时,一条灰色的影子凌空飞起来,从“红黄蓝”门口飞到了马路的那一边——女童的所在地。 正是阿飞!看来“阿飞”于壁虎是终于忍耐不住了,他施开身法,像一股青烟那样轻、那样快,来到野狗身旁,猛踢一脚,用力的把狗一下子踢到一丈外。 狗直飞出去,最后落在地下,又打了几个滚,鼻口都流出了鲜血,眼见不活了。 女童还是在哭,于壁虎蹲下身子,用手拍拍她身上灰尘,轻轻将她一把抱了起来,抱在怀里面。 他嘴里连哄带劝:“乖!乖宝贝,别哭……叔叔给你买糖吃!”那女童瞪大了水汪汪的一双眼,怔怔看着于壁虎。于壁虎伸手把她脸上纵横的鼻涕、眼泪一把抹掉,抹得干干净净。 他忽然觉得这个女童的样子,很象是一位故人。莫非,她是故人的女儿? ——于壁虎正在揣测,一个清脆的女人声音,在他身后急急叫:“蓝宝,你怎么了,你没事么?” 那女童的名字敢情就叫蓝宝,蓝宝直盯着于壁虎的背后看,嘴上在喊叫:“妈咪,蓝宝在这里,蓝宝没事!” 于壁虎赶紧回头去看,他想看看蓝宝的妈妈是何许人。蓝宝的妈妈,一个女士,一个漂亮的女士,浑身都充满了少妇的风韵。 她的脸盘是瓜子型的,她的头发剪得很短,两只耳朵没有被头发遮住,额前留了刘海,刘海下是两条弯弯的柳叶眉毛,以及明澈的眼睛,鼻子和嘴巴都很小巧…… 于壁虎觉得这个女人很眼熟,熟得不能再熟了,这女人,就是他的老熟人张三九!一见到她,于壁虎立时大叫了起来:“张三九!原来是你。” 张三九也在叫:“啊,壁虎,是你!” 于壁虎乐得要翻了身,手舞足蹈拍手叫:“你的长发呢,你怎么剪了头发啊?可不管发型如何,你都是那么美丽。” 张三九抿嘴一笑,样子甚是妩媚:“壁虎,你还是那么懂得奉承别人!” 于壁虎道:“哪里?我说的是实话,你永远那么美丽!” 他们一边说话,一边走,已经走出了市区,来到了郊外的一条大河边,河上面漂着一艘大船。 船上遥遥的有个人在挥手,是向张三九挥手。同时,这人还在高声叫,于壁虎耳尖,听得她依稀是在叫:“谷主夫人——” 第九回 回复肉身  (1) 谷主夫人?于壁虎很疑惑。 张三九,早已经是谷主夫人——这一点,于壁虎本来是应该知道的,但他却差一点就忘记了。等他想起来时,他就用手掌拍了一拍自己的额头,为自己的健忘摇头而笑:“啊!谷主夫人,真是好笑!我竟然忘记你早已结婚,大王黄强他可好?我和他都好几年没见面了。” 这几年于壁虎一直游戏人间,在四处流浪。而王伊将这几年却一直在做马,辛苦的生活在马厩里面。 听到于壁虎问起黄强,张三九幸福笑着:“他好,很好!我和他结婚五年了,生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蓝龙五岁,蓝宝也四岁大了。呵呵!” 于壁虎喳着舌头大叫:“哈哈,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你可真是会生!” ——黄强与张三九,有情人终成眷属。 几年之前,在王伊将的房子被烧后没几天,张三九就被胡披风带回了大王谷内黄强的住处。 在黄强的住所里面才住几天,张三九突然认为自己既不再是处子之身,也就根本不必、也不好意思再与黄强相处了。所以,她趁着身边没人的时候,拿起了黄强住所中桌子上放着的一把剪刀,直往手上的大动脉刺去,想刺断了它,鲜血流尽而亡。 黄强这个人的踪迹,却似乎无处不在,就在张三九拿着剪刀,飞快往手腕上落下去之时,他忽然凭空出现——他的身手极快,一下子夺过张三九一直拿在手上的那把剪刀,大声喝骂:“三九,你怎么这么糊涂?” 黄强喝骂时的那个样子青面獠牙,看去似乎很凶。其实他很少对人如此大声的说话,很少对人这么凶,更少对张三九如此凶,他面对着张三九——从来就没有出现过这样大声喝骂她的情况。 因为他太在乎她了,她的存在,比他自己的存在还重要!黄强觉得自己在情急之下,对张三九胡乱发了脾气,很是懊悔,又细声柔语劝了起来:“在我的眼里,你的命比我的命还宝贵,请好好珍惜!” 张三九大受感动,眼眶红了,落下了两行清澈的泪:“你为什么还是不嫌弃我?”黄强看起来似乎又要发怒:“三九,我看得最重的,只是我们之间的爱情,并不是你的肉体和贞操!” 张三九把头埋进他的怀里面,痛哭,幸福的哭!她决定和他白头偕老,百年好合,决定把他们二人结婚的喜讯,告知谷中所有的人士,请他们都来喝喜酒。于是一年后,他们就有了一个儿子,取名“黄蓝龙”;两年后又有了个女儿,取名“黄蓝宝”。 (2) 河中船上的人高呼了“谷主夫人”之后,站在甲板上,眺望着于壁虎与张三九。于壁虎与张三九在渐渐走近这人,最后他们站立的地方,距离河上的大船,只有七八米了。 走近这一条船,谁都可以看出,这是一条单桅船。天空日光在照,日光下,河水白茫茫的一片,更显得这船黑黝黝的。 船的缆绳,系在岸边一块巨岩的尖角上。 张三九道:“壁虎,我们好久没有聚一聚了,现在你就去我家里好好吃上一顿饭、聊一聊!好么?” 于壁虎看着眼前的船,道:“谷主夫人,你邀请我到你家里玩,这我同意!但是,我也许根本就看不出这艘船固若金汤!” 其实他有畏水症,他说出这样的一句话来,就是在害怕他上船之后,船突然便在某一个时候沉掉。 张三九失笑道:“壁虎先生,你完全可以放心,这艘船的船体绝对结实!”没有人知道,大王谷主黄强的父亲,他在世时曾经乘坐这样的几艘船,指挥着谷内的人士与海盗作战。 眼前河上的这一艘船,在船体上,布满了斑驳的刀痕、枪弹之洞,任何人很容易就能看出:它在当年,无疑就立下了不少的汗马功劳! 于壁虎忽然发现这船的底部,沉入水中极深,显然船中一定载了许多物品。于是他又问:“船上载着那么多东西,真的不会沉么?” 张三九拍手赞道:“壁虎!你可真有眼力,居然看出这船的上面,装了很多东西!”于壁虎受了表扬,有一点不好意思。 张三九又道:“这艘船的吨位非常之高,载货量,最高可达三吨重。”于壁虎吁了口长气,讪讪笑道:“这船这么优秀,我居然还怕它沉了,可真是杞人忧天呐!” 张三九做出一个手势,请他上船。这时候,于壁虎故意卖弄了一下他身上的功夫,双臂一张、一个翻身,马上就如一片风中的棉花,轻轻跳到了船的甲板上。 甲板上一直站着的那个人,也就是大老远就在喊“谷主夫人”的,拍手高叫一下:“好漂亮的身手!”声音娇脆如鸟鸣。 于壁虎定神去看,才发现她原来是一个美貌的少女。少女上身穿着鲜红的衣裳,下身是黑色的裙子,裙下,露出了两截如嫩藕一般,晶莹雪白的小腿。 看到于壁虎在打量自己,少女粉脸一红,低下了头,那一头乌黑光亮的长发,便往地下披散了开来。张三九向于壁虎介绍:“这位是阿君。” 于壁虎爽朗的朝阿君一笑,伸出了右手侧摊开,要和她一握表示友好。阿君羞涩伸出了白皙的手,轻轻与壁虎一握,又赶紧缩了回去。 张三九在一旁道:“我们这次出来,是为了采购谷中所缺的日常生活物什。哎!刚才在街上我一个转身就不见了蓝宝,可真是急死我了,壁虎!幸亏你帮我解难。” 阿君听到蓝宝刚刚出过事情,便焦急问道:“蓝宝宝怎么了,她还好么?”张三九道:“没事的!总之多亏了这位壁虎先生。”那蓝宝在她的怀里已沉沉睡着,一张小脸一片安详。 阿君看了看蓝宝,又瞟了于壁虎一眼,心中对他更增好感。于壁虎见阿君瞟向自己,摇了摇手做阻止状,笑:“你们都不用谢我,我真的没帮上什么忙!这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阿君见于壁虎望着自己说话,又连忙羞涩的低下了头来。张三九在一边望了望于壁虎,又望了望阿君。她忽然动身靠近于壁虎,用手拉住他的臂膀,把他拉离阿君几米处。 然后,她悄声问:“壁虎,这几年你有没有去找女朋友啊?” 于壁虎笑了:“找什么女朋友呢?一个人过日子不是挺好的么?”其实他的女朋友是挺多的,而且都是一些与他有着性享受关系的。 关于性需求,于壁虎随时都能够得到满足,他不断换着身边的女人,就好象是换衣服一般,他就是不想结婚。因为,他认为:一个人一旦有了妻子,有了家庭,就会失去真正的自由! 他从来如闲云野鹤,张三九怪责似的瞪着于壁虎,道:“一个人过日子?你这是什么话?你这么顽皮,也是时候该有一个女人好好管一管你了!” 于壁虎吐了吐舌头,道:“尊敬的谷主夫人,咱们就先不谈这个话题了!好么?”他一闪身,轻盈的溜出了几米外。 “起居”和“饮食”这两件事情——于壁虎这人喜欢在同一个房间内进行。 所以,张三九便把他的餐厅,合并到他的卧室里了——她在他的卧室中央位置,摆放了一张很大的餐桌。 已在船上呆了好几天,除了电视外,别的就没有什么可以拿来娱乐消遣的东西和节目,所以于壁虎感觉非常气闷。 又是新的一天——他躺在床上睁开了双眼,感觉眼前的阳光煞是刺眼,于是他知道天亮了! “笃、笃!”敲门声传来,于壁虎抬头看了看墙上挂着的钟,现在是七点多一刻,他很是纳闷。因为除了送午饭和晚饭的时间以外(早餐他是从来不吃的),是绝不会有人前来敲门打扰的。 “300”号房,就象是一座不向任何人开放的坟墓、禁区,这“300”号房正是于壁虎的卧室兼餐厅。这时,阿君极其悦耳的声音,在门外响了起来:“壁虎先生,不好意思打扰你了。”她顿了顿又问:“你起床了么?” 于壁虎掀被下床,超快速度的穿上了衣裤,与一双鞋子。他很是奇怪:阿君这个害羞、怕见生人的小姑娘到底是怎么了?今天居然主动来找我说话? 他把身上的一切都穿好以后,就在一张椅子上坐下来,一切就绪,于是开口道一声:“你可以进来了!”静待美人入门! (3) 王伊将冲入地府中狱山山顶上的黑洞,骤然之间,他见到一片片如红色焰火一般的强力光芒,在四面八方闪起来。 接着,他的灵魂似乎被鞭子狠狠抽打了无数下,浑身疼痛,痛入心扉。他的灵魂并非肉体,当然没有神经系统,但这时却好象又生了出来,整个神经系统都在猛烈抽搐、剧烈反应着。 王伊将并不知道:黑洞中的一些能量光束,其实是一种能强化生物中枢神经的热核能束,使目标的神经,得到永久性的完整保持、或者重生!接着,他的脑神经也似已经重生,以光速的高速度,接收着黑洞中所有可能存在的讯息! 一股凛冽的寒流直朝他的脊背冲来,令人难受的麻痹感,蔓延往他全身的神经——他的肉体,似乎不知道在何时竟然恢复了! 其实灵魂就是没有实体的微子,这微子小到能在分子这样的微空间中穿行。王伊将的灵魂、也就是微子,穿过黑洞中的反空间,转移到了人间。 而黑洞中无限的庞大能量,已经把王伊将早已分解成数以亿计的微子单位,重新组合!没有力场封闭的阻隔,王伊将一身飘渺的微子(灵魂),当然被极成功的组合回一具肉身了! 他终于又重生了!王伊将睁开双目,一下子就见到了人间的景象——生气勃勃,热闹非凡。 因为他是重生在一个角落里面的,所以这时候,并没有人注意到突然现身在人间的他。 此时,他正站在一条街上面。街是大街,很宽敞。 街上人来人往,摩肩接踵!王伊将不可置信瞪着双眼,看着眼前的一切,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 他仰天狂笑!笑声,响遍了大街的任何一个角落。街上的人,都以看怪物和疯子那样的眼神,望着他。 王伊将拍了一拍自己的身体,感觉确实是实体。当下,他心中的那一份喜悦,是不能够用人类的语言表达出来的! “哈哈,老子大过天!”他喊完,忽然一蹦三跳跑到街上去了,所有人都赶紧迅速走到一边,给疯子让路。 第十回 狂笑骷髅(结局)  (1) 王伊将此次重生,完全不同于前几次,他确实的脱胎换骨了,他已经拥有比常人强上百倍的生命能! 地府的黑洞中有一种奇妙的能量,自从穿过黑洞、肉身被重组之后,王伊将就感到自己的能力,被大幅度提升了。 其实,他已经进化为一个超人! 此时,王伊将身在一处热闹挤迫的地方,他专往热闹的地方钻,思想八爪鱼般向四面八方扩展,搜索有趣的人和事。 他并不觉得有什么人做了什么错事,对他来说,做出来的事情不管对错,都是一种享受生命的方式。 他突然把思感延伸得更远,“看”到了几十公里外的徒弟“阿飞”于壁虎。 于壁虎和许多女人交往过,所以,他几乎尝过女人所有的味道:柔和腻,荡和姣,娇和甜。 但是现在,当阿君一边用甜腻动人的声音,发出呻吟,一边轻轻摆动那丰腴莹白的娇躯时,他还是在心跳加速,心脏好象是一个炸药包,简直整个人都要爆炸起来! ——两个人是同时爆炸的,炸成了无数的碎片。爆炸的时间结束了,阿君把脸贴在于壁虎的胸膛,倾听着那强而有力的心跳声。 她柔软的手指,象春风吹拂那样,抚摩着他的健壮身体。静悄悄的,外面大自然的暴风雨,似乎也已随着这两人之间的风暴,结束了。 寂静的空间中,有一阵破风声传来! 一个人飘飞在空中,抵抗着海上强大的风力,冲破了巨浪,一支箭那样射向这艘大船。 于壁虎心生警惕,扶开阿君,在床边飞快穿上了衣裤。他有预感,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似乎,即将大祸临头。 他打亮了房间里的灯,往窗口外面眺望。外面,天上的月刚刚被乌云掩住了,所以到处一片漆黑,浓黑似油漆,根本化不开。 船体几米外的上空,笔直的站着一个人,他御风而立!正是王伊将。 于壁虎之所以能看到他,完全是因为此时的王伊将,浑身闪着耀眼的光芒。那是电能在流动! 看到王伊将,于壁虎马上大叫了一声:“师父!” 王伊将闻声点点头,在空中漫步,走向大船。 于壁虎心里很开心,却又很纳闷:为什么先前,我会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呢?王伊将呵呵笑着,脚步已踏在甲板上面,右手一举,做了个“V”的手势,表示他近来一切顺利。 于壁虎招呼阿君:“快!我师父来了,你快穿上衣服,好拜见他老人家。”阿君忙不迭起身,穿戴一切。 王伊将的鼻子忽地抽动了几下,他是在嗅,嗅风中的香。 这香是阿君的体香,处女体香。他嗅完之后,闭着眼睛慢悠悠说话:“壁虎,徒儿!你可真会享受啊。” 于壁虎刚刚和阿君行过房事,听师父这么一说,感觉怪不好意思的。 王伊将又道:“徒儿,你先到房间外面来,我要和这女娃儿玩一玩。” 于壁虎色变,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先前会有那种不好的预感了。 ——师父是要蹂躏阿君!而经过师父糟蹋的女人,精神都会受到沉重打击,因为根本受不了那个折磨。 他嗫嚅着道:“师父,改天我和你去召妓玩好了!” 王伊将大怒:“什么,你叫你师父去享受那些破烂货,你对尊长真是大不敬!” 于壁虎觉得阿君与别的任何女人都不同,因为她很纯情,所以他就觉得自己应该好好的保护她,不让其受到任何伤害。 当下,他还是在坚持不让王伊将进入房间:“师父,这个女人你绝不能碰!” 王伊将一扬大手,放出一组强力电光,直刺向于壁虎。 于壁虎的身形在空中一跳,完全违反地心的引力,象一条活壁虎那样,粘在墙壁上,避过了电击。 但那组电流竟好象有了思想,在空中一折,又飞向他。 他始料不及,一心只想着赶快爬上墙壁的最高处,却还是被超过光速的电流,打中了身体。 “哇!”他发出青蛙一般的轻声怪叫,是惨叫,他的衣服完全裂开了,接着又溶解成空气。然后他那一身的皮肤变得焦黑,如一根枯木头。 空中弥漫着肉的焦臭气,他死了,是被烤熟了。才一眨眼,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样给消灭了。 于壁虎死前做梦都想不到,自己的师父,为了一个女人就会杀了他! (2) 王伊将的怀中,已拥住了一个香馥馥的娇躯,这具娇躯正是阿君。 娇躯已经冰冷,阿君已死去多时,于壁虎一死,她就自杀了。她躲在房间里悄悄自杀了! 王伊将却有奸尸的企图,他在轻轻噬咬阿君的尸体。 阿君的尸体蜷曲着,脸埋在长发中,双手抱住了膝盖。这样的姿势,展示了那修长的双腿,浑圆的臀部,美丽的双肩和滑腻的背部。 面对着这样一个可以纵情享受的躯体,王伊将马上变成了一个原始人,他仿佛进入了恐龙吼叫的时代。 他在噬咬尸体,他的每一下噬咬或轻或重,他的每一下吻舔,或长或短……等到他静下来,他看到那尸体大缎子一样的柔滑肌肤上,|Qī-shu-ωang|几乎布满了红色的淤痕。 淤痕大小不一,颜色的深浅也不一,有的一个挨着一个,有的显然两个交叠在一起。 全是噬痕!他心满意足笑了。 性行为是人类的人性本能,而性行为的过程,其实只是一连串的动作和化学反应。王伊将和阿君尸体内的生理变异,就若实验瓶内两种化学剂的相遇和变化! 王伊将在噬咬过后,又掏出了下体的那个玩意儿,对准阿君尸体的下阴用力插去。但他突然发出了一声狂叫,因为阿君体内的死人阴气,竟然损害了他的太阳能! 那死人阴气形成了反太阳能的分子,直冲入他的脊椎,阴力逐渐加强,破坏了他的神经系统…… 王伊将的肉体消失了,房间里只是不住蹦跳着一个骷髅。 骷髅“哈哈”狂笑着:“为什么?为什么变成骷髅,我还能活着?” 没有了脑子和心脏、神经,其他的也什么都没有了,为什么王伊将却还能活着?这是谜!可能是科学永远都不能探究的一个谜。 历史上就有很多死人,人头离开了身体,没有声带,却还能开口说话。 中国古代的神话中,就有“刑天”这样的一个人物,刑天无头,身体却能活动,与人社交无碍。 骷髅狂笑,纵身跃出大船,跳入天际。 张三九刚刚被声音吵醒,跑了出来,跑到这边。却一下看到一副骷髅正在活动,一具焦尸攀在墙上,屋里面又有一个裸尸。 怪异的景象,立时令她以为自己是在做噩梦。为了不受更大的刺激,她的神经系统起到了自我保护的作用,令她马上就昏厥了过去。 (3) 在“神话”里面,总是有一些无法解释的事件。 “神话”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使我们知道这世上还有一种比我们自己更伟大的力量,这是一种既可以造就、又可以毁灭人类生活的力量。 一个可以直冲云霄的人,一个可以撞破大地的人——王伊将!不死骷髅的神话就是这样诞生的。 (望指点不足之处,谢谢!联系邮箱:powowo@163)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hu99.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